1、1伊吾县水利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根据伊吾县安委会关于印发伊吾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安委字201113 号)文件精神,为着力解决当前水利建筑施工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加强水利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和促进政府部门和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的落实,我局结合实际,对全县水利建筑施工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以霍太星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2、,项目办、设计室、 质监站、监理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这次专项行动,为 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加强对“打非 ”工作宣传氛围,确保通 过此次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建筑施工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 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县水利建筑施工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广泛开展宣传,使“打非” 专项行动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水利建筑施工
3、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的水利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迅速予以核实查处。三、职责明确,严格落实责任2这次“打非 ”专项行动 ,按照“专人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水利建筑施工行业和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打非” 专项行 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质监站负责组织、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同时, 为确保此次“ 打非” 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 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按照“ 四不放 过” 的原则 ,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 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措施具体,工作成效明显为确保这次“打非” 专项
4、 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及 时制定了伊吾县水利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措施,明确了七个方面打击重点: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而擅自施工的行为;二是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而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无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从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拆卸的行为;三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考核证过期,或与施工单位名称不一致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监理人员无相应
5、资格证书从事监理活动的,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过期而从事建筑施工特种活动的行为;四是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行为;五是不执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抗拒执法的,工程建设项目务责任主体对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被停工整改项目未经验收擅自复工或强行施工的行为;六是瞒报事故以及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行为;七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3律法规的行为。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我县没有存在水利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工程。五、存在的问题通过这次“打非” 专项 行动,我县水利建筑
6、施工非法 违法行为得到了一定的好转,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施工中部分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仍没有得到施工单位的重视,违反建设项目安全施工“三同时 ”规定的现象时有发 生,各部门之间沟通协作、联合执法的力度有待加强。六、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集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久战” ,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4、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5、大力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不断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伊吾县水利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