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建法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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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附件 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方案为了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水监2002370号),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查及审计实施意见的通知(渝水财200216号),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渝水监审200624号)和市水利局关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07年第四期)等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本审计方案。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建

2、设地址项目法人 建设性质主要设计单位 主要监理单位主要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初设批复单位 文件字号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 计划(万元) 到位(万元)批复 合计 2 中央补助市级补助开行贷款区县级配套业主自筹投资总额其它项目名称 概算投资(万元) 已完成投资(万元)合计主要开工建设项目设计: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建设起止时间实际: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二、审计的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财会协字199548 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 3 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协字1999103 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2002财基字第394 号)、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 号)、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 号)以及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 号)、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8619 号);(三)财政部 建设部财建2004369 号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

4、协2002016 号);(四)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 号令),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水监2002370 号),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查及审计实施意见的通知(渝水财200216 号),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渝水监审200624 号);(五)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260 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 99 号令);(六)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其

5、它法律法规,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计取标准等;(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前期文件、概算及批 4 复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图;(八)合同协议、委托书及会议纪要;(九)合同约定的定额、费用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十)竣工资料(竣工图及其说明、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资料、材料认质认价签证单等)。三、审计方式及结果要求(一)审计方式建设工期超过 2 年且投资额较大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委托具有专业审计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跟踪审计;建设工期在 2 年以下且投资额较小的建设项目,可由市水利局审计处组织系统内的审计力量进行审计或委托具有专业审计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也可由

6、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机构联合进行审计。(二)跟踪审计项目审计结果要求1按单项合同或单项工程出具造价审核报告;2每一年出具一次财务审计报告;3完工后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三)非跟踪审计项目审计结果要求1审计完成后出具造价审核报告;2审计完成后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本项目选择( )审计方式。四、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工程预结算审核1审核工程量计算及计价与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结算资料(竣工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签证资料、材料认质认价资料)及实物等是否相符; 5 2审核项目单项(单位)工程结算造价及全部工程造价;3审查重要及重大设计变更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4审核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执

7、行情况。(二)财务决算审查1审查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2审查项目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合规;3审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合规,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4审查项目是否按批准概算执行,有无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规模;5审核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6审核项目财务决算报表的真实、完整性。(三)竣工财务决算审计1项目财务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审计;2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3项目建设支出审计;4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5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6项目建设收入审计;7项目结余资金审计;8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具体内容见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8、暂行办法(水监2002370号)。五、审计重点关注的问题 6 (一)审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在重大方面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协议)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背离的情形;招投标细目单价、承包合同细目单价、竣工结算阶段的细目单价是否一致,变更新增、减少项目及未施工部分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包括:材料单价、取费标准、下浮比例等。(二)招标、投标工程量与施工合同及竣工结算四阶段的工程量作相应比较,对单项(位)工程量变更增、减情况作全面审核;特别注意审核基础隐蔽工程检测记录是否与地勘资料基本相符,是否有重大差异。(三)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单位、施工单位是否为

9、同一企业,如中途更换施工单位,核实其变更的原因?是否重新签订施工合同?新签合同条款与原合同比较有无重大变化,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单价)作重点关注,并列出最终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四)施工过程中,有无对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调整,调整的主要原因及有无合同约定,作重点关注。(五)工程变更资料、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完善。(六)施工图、变更资料、竣工图及现场勘验工程实体是否相互解释、吻合。(七)如为总价包干合同(或合同约定包干部分),在结算时是否有应包干但又增加了造价的情况。(八)审核定额套项、取费和补偿或索赔计算以及合同约定的有关奖惩计算是否正确。(九)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未完工程及预留尾工

10、的细目及原因;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 7 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的问题等。(十)审计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各项建设支出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十一)审计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以及其真实性,手续是否完备以及计价依据的合规合理性。(十二)项目建设收入是否完整,库存物资及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十三)建设管理问题: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及单项(单位)工程是否通过质量验收等。六、审计人员要求参加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具备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

11、,并熟悉水利基本建设审计业务和具有相应的工作业绩。其中:工程造价审核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执业资格。七、 审计工作日程要求(一)提供工程造价审核报告时间:项目业主在单项(单位)工程完工后10天内按审计要求及时提供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审计单位在2060天之内按完工合同或单项(单位)工程分别出具审核报告。(二)提供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时间:审计单位根据当年审结的单项(单位)工程和本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在次年3月31日前出具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三)提供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时间:建设项目的单项(单位)工程审核报告已分别出具,且项目业主再按竣工财务决 8 算审计的要求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后30天之内提

12、供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八、 审计业务费用结算审计业务费基本业务费+审核效益费。(一)基本审计收费标准以重庆物价局渝价20064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跟踪审计费用标准不高于一次性决算审计收费标准的1.5倍)为上限实行公开竞争报价择优确定。(二)审核效益费按工程造价审减金额的5%计取。(三)审计业务费用结算。所有审计项目一律不预支审计费用。审计期间按出具并经审核的造价审计报告所审金额和审计计费标准支付审计费用,其余费用待出具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并经审核后结清。所有审计费用在被审计项目中开支,由项目业主出具委托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付款委托书,经市水利局审计处和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审计监察部签署付款意见后,由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统一代支。九、审计结果的运用(一)工程项目造价审核报告是业主单位用以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业主单位必须预留部分工程款,待审计完毕后,按审定的工程造价结算工程款。(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是对业主单位在本年度内财务、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的综合评价,可作为对业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办理财务决算的参考资料。(三)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是工程办理完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的重要资料,对审计存在的问题必须按审计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按水利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 9 令)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竣工财务决算审

14、计通过15天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业主单位意见:法人代表:日期:主管单位意见:负责人:日期:附件 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业务费用付款委托书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市水利局渝水函200 号要求,我公司建设的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由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造价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为了加强审计监管的力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规避与审计单位的经济关系,特委托贵公司代为支 10 付审计业务费,审计业务费在该项目中列支。特此委托。委托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委托日期:200 年 月 日附件 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业务费用结算申请书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单位按市水利局渝水函200 号要求,对 公司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实施了造价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应结算以下审计业务费用,请予及时支付。基本业务费 审减效益费序号审计项目及审计报告名称审计报告字号送审金额(元)审定金额(元)审增(+)减(-)金额(元)费率(%)金额(元)费率(%)金额(元)审计业务费合计(元) 备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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