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新区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深圳市龙华新区 新区 发展和财政局 深圳市龙华 新区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 龙华 新区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 新 区 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11615个 , 比 2008 年末增长 458.68%( 2008 年末数据采用第二次经济普查综合卷,以下略)。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 66.1%,零售业占 33.9%。(详见表 3-1)。 2 表 3-1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2、个) 合计 11615 批发业 7677 农、林、牧产品批发 6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9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05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7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2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489 贸易经纪与代理 337 其他批发业 481 零售业 3938 综合零售 6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09 纺织、服 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5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0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47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18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765 五金、家具及室内
3、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6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54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8.5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1.01%,外商投资企业占 0.4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 0.02%,股份有限公司占 0.23%,有限责任公司占 7.70%,私营企业占 90.55%(详见表 3-2)。 3 表 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11615 内资企业 11447 国有企业 2 集体企业 3 股份合作企业 3 联营企业 12 有限责任公司 895 股份有限公司 27 私营企业 10366 其他企业 139 港
4、、澳、台商投资企业 117 外商投资企业 51 (二)资产总计 2013 年末, 新区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6.16 亿元。其中,批发业企业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214.53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71.63 亿元(详见表3-3)。 表 3-3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计 286.16 批发业 214.53 农、林、牧产品批发 2.8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2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9.8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9.3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0.2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4.14 机械设备、五
5、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92.28 贸易经纪与代理 12.90 其他批发业 16.78 零售业 71.63 综合零售 3.6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46 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8.1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3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83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21.0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9.1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7.3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6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 新区 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 693 个。在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 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72%,外商投资企业占 0.58%。 (详见表 3-4)。 表 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合 计 693 内资企业 684 国有企业 1 集体企业 0 股份合作企业 2 联营企业 0 有限责任公司 55 股份有限公司 1 私营企业 617 其他企业 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外商投资企业 4 (二)资产 总计 2013年末, 新区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47.63亿 元,比 2008年末增长 527%;(详见表 3-5)。 5 表 3-
7、5 按行业分组的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47.63 铁路运输业 0 道路运输业 92.39 水上运输业 4.10 航空运输业 0.18 管道运输业 0 装卸搬运和运 输代理业 26.50 仓储业 23.04 邮政业 1.40 三 、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 新区 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 260个,比 2008 年末增长 246.66%。(详见表 3-6)。 表 3-6 按行业分组的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60 住宿业 107 旅游饭店 36 一般旅馆 64 其他住宿业 7 餐
8、饮业 153 正餐服务 98 快餐服务 22 饮料及冷饮服务 11 其他餐饮业 2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6.5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1.15%,外商投资企业占 2.31%。内资企业中,股份有限公司占 0.76%,有限责任公司占 7.25%,私营企业占 83.59%。(详见表 3-7)。 6 表 3-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60 内资企业 251 国有企业 0 集体企业 1 股份合作企业 1 联营企业 0 有限责任公司 22 股份有限公司 2 私营企业 222 其他企业 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 外商投
9、资企业 6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 新区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0.18 亿 元 。 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0.67 亿元 ,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9.51亿 元,(详见表 3-8)。 表 3-8 按行业分组的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0.18 住宿业 10.67 旅游饭店 9.61 一般旅馆 1.03 其他住宿业 0.03 餐饮业 9.51 正 餐服务 5.47 快餐服务 3.15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6 其他餐饮业 0.63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一 ) 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 新区
10、 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856 个。 7 在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1.05%,外商投资企业占 0.35%。 (详见表 3-9) 。 表 3-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合 计 856 内 资企业 844 国有企业 0 集体企业 0 股份合作企业 0 联营企业 0 有限责任公司 49 股份有限公司 7 私营企业 785 其他企业 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 外商投资企业 3 ( 二 ) 资产 总计 2013年末, 新区 信息传输
1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24.21 亿 元 (详见表 3-10) 。 表 3-10 按行业分组的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4.2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8.4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72 五、金融业 ( 一 ) 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 年末, 新区 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 30 个 。 8 ( 二 ) 资产 总计 2013 年末, 新区 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7.40 亿元 ( 详见表 3-11)。 表 3-11 按行业分组的 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企业法
12、人单位资产总计( 亿 元) 合 计 7.40 货币金融服务 5.36 资本市场服务 0.25 保险业 0.07 其他金融业 1.71 六、房地产业 ( 一 ) 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 新区 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 769 个,比2008年末增长 70.89%。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 44个,物业管理企业 424 个,中介服务业 121 个 ,分别比 2008 年末增长 300.00%、 168.35%和 332.14%(详见表 3-12) 。 表 3-12 按行业分组的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769 房地产开发经营 44 物业管理 424 房地产中介服务
13、121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168 其他房地产业 12 ( 二 ) 资产总计 2013 年, 新区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46.00 亿 元 。其中, 房地产开发企业 223.20亿元 , 比 2008年末增长 142.8%; 物业管理企业 50.99 亿 元,中介服务业9 7.93 亿 元 (详见表 3-13) 。 表 3-13 按行业分组的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 亿 元) 合 计 346.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223.20 物业管理 50.99 房地产中介服务 7.93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 动 50.60 其他房地产业 13.29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一
14、 ) 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 年末, 新区 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69个。在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69%,外商投资企业占0.23%。 (详见表 3-14) 。 表 3-1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合 计 2169 内资企业 2149 国有企业 2 集体企业 1 股份合作企业 52 联营企业 2 有限责任公司 155 股份有限公司 11 私营企业 1908 其他企业 1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5 外商投资企业 5 10 ( 二 ) 资 产 总计 2013年末
15、, 新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301.83 亿 元。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 新区 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1520 个。 在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1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1.18%,外商投资 企业占0.72%。 (详见表 3-15)。 表 3-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合 计 1520 内资企业 1491 国有企业 0 集体企业 0 股份合作企业 2 联营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115 股份有限公司 3 私营企业 1349 其他企业 2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8 外商投资企业 11 (二)资产 总计 2013年末, 新区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43.56 亿 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