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包场派出所景观配套 工程 资格后审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9 月 27日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工程名称 包场派出所景观配套 工程 2 建设地点 包场 派出所 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4 质量标准 合格 5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6 资金来源 自筹 7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 单及施工要求 8 招标控制价 45.159998 万 元 9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10 投标有效期 为: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投标保证
2、金 人民币 9000 元 ,【必须为现金,其他方式一律无效投标】。12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安排 13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二副 14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发展大道 99 号,海门港新区裙楼) 15 开 标 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发展大道 99 号,海门港新区裙楼) 16 招标代理单位 单位名称: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市定海路 121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
3、5190922608 3 二、投 标 须 知 (一 )总 则 1、工程概况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项 第 7项。 1.2 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项。 1.3 现场条件 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1)施 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 (2)施工用水 施工用水 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 (3)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 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 (4)场内外道路 现状。 说明: 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
4、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1.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本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 或 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 ;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 招标文件 工本费 3
5、00 元 ,该费用无论是否中标不 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2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4.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 标人起约束作用。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
6、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 )全部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镇级平台交易 ” 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在 海门市基 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镇级平台交易 ” 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7、3 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市海门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市海门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在 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镇级平台交易 ” 中发布。 5.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
8、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5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 (三 )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 作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 8.2、 8.3 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 8.1 条;资格审查文件以下 8.2 条;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以下 8
9、.3 条。 8.1 商务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所有招标文件提供表式必须齐全,缺一不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标处理。(其中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 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招标人没有提供有关明细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 (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2 资格审查文件 ( 1)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附表 1) ( 2)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 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所有证明材料 复印件。 8.3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资格审查必要合
10、格条件标准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 投标保证金现金除外,应随身携带。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 写或打印,应装订成册。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随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用袋包装并注明单位名称)。 13.2 未中标的投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
11、证金。 6 13.3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由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办理中 标通知书前递交,待履约结束后退还(无息)。 13.4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5)若经查实 ,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14、踏勘现场 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 同所涉及
12、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 (四 )投标报价 15、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 工程量是 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
13、施工要求等一起阅读理解。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 等 所需的全部费用。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 报价方式 。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7、 投标 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 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 (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 )、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
14、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7 18、招标控制价 18.1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18.2 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8.2.1 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18.2.2 园林绿化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858-2013);江苏省仿古建筑 与园林工程计价表 (2007 版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
15、程计价定额 2014 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014 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 年版、苏建价( 2016) 154 号文件)按一般计税方法计价,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及市场价。 18.2.3海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7 年第 5期)、南通建设工程 造价信息( 2017年第 9期),除暂估价格以外,上述造价信息中无指导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取。 18.2.4 预算工资单价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 2017721 号 )规定计取 (有幅度的按中间值计取 )。 18.3 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本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
16、为: 45.159998 万 元。 18.5 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 的 , 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 价于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发放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9.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9.2不可竞争费用详工程量清单。 19.3 投标报价: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项目费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场地租用费用及二
17、次搬运费用; (2)施工临时(包括建筑用地以外的)用水、用电、通讯等设施配套及设备费用,包括正式通电通水后、移交前的用电、用水等费用; (3)施工临时(包括建筑用地以外的)用地、道路、便道、绿化修建费用及拆除、恢复8 原样、场地平整等费用;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降水、排水等费用; (5)各类大型机械退场、组拆费用及闲置费用; (6)现场垃圾清运费及环境保护费用; (7)现场的安全防护费用。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 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准备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 20.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三包密封(正副本可分包密封),一包商务标( 8.1)、一包
18、资格审查文件( 8.2),一包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 8.3)。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将资格审查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现金除外,应随身携带)放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原件清单目录。 20.3 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4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19、投标保证金现金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 (在封袋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 )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22、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价格单因素 评标办法 。 以上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详见第二章。
20、 23、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9 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未经允许中途不得离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并默认开评标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4、评标 委员会 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
21、效投标予以否决:(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26.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6.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26.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6.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6.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6.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
22、,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6.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6.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6.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6.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6.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6.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6.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
23、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6.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 证金的; 10 26.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6.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6.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6.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6.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6.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 现了评标
24、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6.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6.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6.24、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 . 27.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在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并且按照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有关程序进行。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 海门市海门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员在场的 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
25、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 (一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 )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三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0.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