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龙门吊轨道基础维护技术协议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维修单位(以下称乙方): 1、双方的责任及维修范围1.甲方负责提前通知乙方需要维修的范围及需要完成维修的日期。2.乙方负责沾化滨北项目部三台龙门吊轨道的维修维护工作。包括轨道枕木修整更换、螺栓的紧固更换、砖墙维修、阻挡器及限位挡块的维护、砂池充填维护等于轨道及基础相关的其他维修项目(不含防雷基地设施) 。3.乙方安排维修的人员并提供维修所需的工器具。4.维修范围内需要购置或更换的螺栓、枕木、鱼尾板等构成轨道及其附属结构的材料及配件,由甲方采购,并由甲方对采购的质量负责。乙方负责轨道及其附属料配件的保管、维
2、护、安装。5.乙方应定期对轨道进行维护检查,并填写轨道及基础定期检测记录表。2、质量要求乙方维修后,甲方负责质量的验收,质量标准应满足以下要求:1.轨道地基结实,固定可靠,连接螺栓无松动,无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2.轨道两接头间隙应在 14mm 之间;两道轨接头处错开距离应大于1.5m;轨道两接头高低差应在 2mm 以内。3.阻挡器距离轨道外缘大于 2m。24.使用弹簧秤对钢著尺施以 150N 拉力测量轨距,且每根轨道至少测量三点。轨道跨度极限偏差值S 应符合:S=3+0.25(32-10)mm=8.5mm。5.在轨道总长度内,侧向极限偏差为10mm;轨道顶面相对于理论高度的极限偏差为10mm;
3、两根轨道的高度差最大10mm。6.检验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价,见附表。3、施工进度要求维修单位在接到业主、监理及委托单位通知时,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维护,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维护工作。却因实际客观原因未能按要求完成维护工作,应及时告知委托单位。委托方(甲方) 维修方(乙方)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沾化滨北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3起重机械轨道及基础定期检测记录表检测周期: 检测位置: 检测日期: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质量标准检验结果检验结论轨道螺
4、栓、压板和鱼尾板螺栓不得松动,压板、鱼尾板不得变形或有裂纹。轨道表面轨面不得有裂纹、疤痕 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其它缺陷。轨道轨距误差S 轨道轨距误差不大于 3+0.25(S-10)两轨道顶面的高度差、 不大于 10每根轨道沿长度方向的高低差 不大于 10轨道接头道轨接头间隙应为 2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mm两条轨道的道轨接头不能在同一截面上道轨接地 道轨应可靠接地轨道轨道止挡 轨道止挡可靠固定基础两侧 应有排水沟保证基础无积水钢轨接头处接头处必须有枕木支承,不得悬空。碎石基础碎石基础要整平、捣实,枕木之间应填满碎石。地基和基础枕木 枕木间距符合规定,枕木无压碎检测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检测人员:注:在检查过程中要逐项认真检查,不能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