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5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一、职责1、执行总经理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生产安全体系,并组织检查;2、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生产安全进行督查、考核,按公司要求主持重大安全事件的处理;3、项目经理负责所辖区域或服务区域的生产安全管理,具体落实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主持本项目一般安全事件的处理;4、主管、班长负责所辖范围生产安全制度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5、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其它规章制度、作业文件要求的安全注意事项,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人员私自邀约、放行公司外部机构、人员进入公司管辖区域或服务区域,此处的“私自”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情形:1、除部门经理及以上职位人
2、员亲自陪同外,未经上级书面批准就带领、放行公司外部人员的;2、除部门经理及以上职位人员亲自陪同外,外部人员进入、通行未留下本人签字的事由登记的;3、秩序维护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省略审查程序的;4、秩序维护人员对登记情况与实际不相符时仍放行的;5、除部门经理及以上职位人员亲自电话指示并在当天(外出时在回岗第一个工作日内)书面补签外,其它任何部门或人员以任何方式口对要求放行、进入的;三、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人员私自邀约、委托公司外部机构、人员在公司管辖区域或服务区域为公司进行维修、安装、搬运等工作,此处的“私自”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情形:1、任何未有书面承揽合同 (附后,或有明确安全责任划分内容的协议,以下
3、同)的对外部机构、人员邀约、委托形式;2、任何未经部门经理及以上职位人员书面批准的对外部机构、人员邀约、委托形式;3、任何部门或人员在无承揽合同的情形下仍同意人员、物资进场或施工的;4、未核定其执照、资质、人员详细身份并留存准确资料就予以委托或准予进场的;四、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人员在公司管辖区域或服务区域有如下行为,任何部门或人员有权在拒绝如下指令执行或中止操作,并必须立即向公司品质管理部报告,此类暂拒指令或中止操作情况经调查属实的不受任何处罚:1、在无班长或直接主管安排专人旁站监护的情况下,从事室内 2.5 米(按0 或实际空间高度为基准,以下同)以上至 4 米以下、室外或外墙 3 米以上至
4、 5 米以下的悬空、登梯操作,或种植 5 米高以内的植物;2、在无班长或直接主管亲自旁站监护的情况下,从事室内 4 米以上至 6 米以下、室外2 / 5或外墙 5 米以上至 7 米以下的悬空、登梯操作,或种植 5 米高以上的植物;3、在无直接主管亲自旁站监护的情况下,从事室内 6 米以上至 8 米以下、室外或外墙7 米以上至 8 米以下的悬空、登梯操作,或任何机械吊运工作;4、在未经项目经理同意并报经执行总经理批准,或经批准后在无直接主管亲自旁站监护的情况下,从事室内 8 米以上、室外或外墙 8 米以上的悬空、登梯操作;任何情况下 5 米以上无可靠保险带(绳)的情况;5、任何情况下 5 米以上
5、无可靠保险带(绳)的情况;6、不具备电梯操作证或维修证的人员在无具备电梯操作证或维修证的人员陪同下进入电梯机房和协助处理电梯关人的操作;7、不具备电工证的人员在无具备电工证的人员的陪同下进入配电房、水泵房等强电、拖动设备场所;8、未有班长或班长指定人员旁站监护的情况下,从事砂轮机、切割机等危险机具的操作;9、未有班长或直接主管安排人员旁站的情况下,从事强酸、强碱、毒药等危险试剂的使用;10、未执有操作票情形下的任何操作(特殊情况下可以经主管、经理亲自批准后由主管、经理在当天或回岗的当天补签) ;11、未经专业操作人员同意,擅自使用、操作公司各类机具;12、未经上级同意,将机具、药品、高梯或其保
6、管场所的钥匙借给非专业操作人,或擅自指使非专业人员使用;五、奖惩措施1、凡有属于本制度第二、三、四条所明令禁止情形的,一律视为“严重失职”或“严重过失” ,公司视其情况可予以经济处罚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予任何补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对于及时举报、纠正安全违规现象的,即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奖励。3 / 5工程/业务/项目承揽合同甲方: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承揽) 与甲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承揽业务的具体情况及要求:1. 承揽业务的基本情况: 。2.
7、 乙方的本承包(承揽)为包工包料。第二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是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但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管理、安全责任。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现象和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3、 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有偿价格 )提供的取水、用电搭接点。4、 甲方有权拒绝无有效身份证明的乙方人员或危险物资、机具进入甲方区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 甲方对乙方所有人员、物资、工具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人身伤害等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物资、工具的
8、安全责任、技术能力、操作资质,承担承揽业务操作过程中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补偿、赔偿或其它依法应予支付相应款项的全部责任。2、 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或法规、行业规范要求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确保安全。3、 乙方负责所有材料、技术、人员、装备的提供和管理。4、 接受甲方督促,在甲方责令停工、整改时必须遵照执行。5、 乙方需自行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或其它意外伤害保险。4 / 56、 乙方需交保证金 元于甲方,甲方于乙方按期保质地完成承包(承揽)项目/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且无甲方依据
9、本合同予以经济处罚或扣款的情况下在甲方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五条 费用本承揽(承包)业务/工程/项目实行乙方包工包料,包干费用总计 元。支付方式可选择:第 条1、 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作业,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 内一次性以 方式支付。2、 分 次支付,首次于 年 月 日付 元,第二次于 年 月 日付 元,第三次于 年 月 日付 元,第四次于 年 月 日付 元。3、 按次/件/项验收支付或其它支付形式: 。第六条 违约责任1、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协议而不予乙方任何补偿。
10、2、 如产生任何安全(含任何人员、财产)事件的,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并承担完全责任。3、 对于乙方处理安全、损失善后不力,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甲方可利用向乙方的未支付款项直接予以支配处置,乙方表示同意且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第七条 其他事项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决2、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 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2、 乙方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3、 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明证复印件一份5 / 5甲方: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