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 黑龙江省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饲料中总磷含量的测定 ” 赛项规程 一 、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S-05 赛项名称:饲料中 总 磷 含量 的测定 ( GB/T 6437-2002) 赛项组别: 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农业 行业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 展示高职学生在饲料检验化验技术方面的实践能力 和职业素养,促使高职学生充分 认识饲料检验化验在配合饲料生产中的重要性, 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 增强学生 对饲料质量控制的意识 。 通过竞赛, 搭建参赛学校、选手、指导教师交流学习平台和毕业生就业平台, 促进学生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 , 为饲料行业 培养企 业急需 的 饲料 检测 技能型
2、 人才 。 促进社会对饲料检验化验技术相关职业岗位的了解,提高社会对高职专业人才的认可度,提高高职学生的就业水平。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安排 1.竞 赛的内容 以国家职业标准饲料化验检验员 (三 级)规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依据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6437-2002)操作规范及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确定比赛内容及方式。 比赛时间为 120 分钟。 2名选手配合完成饲料中总磷含量的测定。选手按随机抽签号在指定的位置选用大赛统一提供的仪器、设备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范操作要求完成 比赛,比赛基本流程包括试样分解液的制备(样品灰分由组委会提前准备好,饲料样品的灰化不作为考
3、核点)、工作曲线的绘制、试样的测定和测定结果的计算等内容,具体考核要点见表 1。 表 1 项目技能竞赛考核要点 序号 评价项目 考核内容和标准 分值 1 实验仪器设备准备( 10 分) 所用实验仪器设备选择正确 5 实验仪器设备标识清晰 3 实验仪器设备摆放合理有序 2 2 实验用试剂的准备( 10 分) 实验所需化学试剂 的 选择 与配制 正确 10 3 仪器设备的调试( 10 分) 仪器的调试操作规范、熟练 10 4 试样分解 液 的制备 *( 15 分) 仪器的选择正确,使用规范、熟练 5 操作过程正确无误 10 5 标准曲线绘制( 20 分) 仪器设备选择合理,使用规范、熟练 5 磷标
4、准溶液配制方法正确、配制量适宜 7 标准曲线的绘制准确 8 6 试样的测定( 20 分) 仪器使用规范、熟练 4 操作过程正确无误 6 测定结果准确,记录正确 10 7 总磷含量的计算( 10 分) 总磷含量的计算结果准确 5 两个平行样结果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5 8 其他( 5 分)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场地整洁 5 合 计 100 注: * 根据提供的粗灰分进行制备试样分解液。 2.竞赛时间 表 2 竞赛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第一场 (上午) 8:30 选手进入候赛场,抽签 8:45 选手进入竞赛场,按抽签号就位 8:50 技能裁判组成员进入竞赛场 9:00 11:00 竞赛时间 11:00 1
5、1:30 裁判评分汇总 第二场(下午) 12:10 选手进入竞赛场,按抽签号就位 12:20 技能裁判组成员进入竞赛场 12:30 14:30 竞赛时间 14:30 15:30 裁判评分汇总 四、竞赛方 式 本 赛 项为 团 体赛。 每组参赛学生 2 名,须为同校在籍学生 。由各申报学校从畜牧兽医类专业的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中(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 25 周岁), 经选拔组成 1 个代表队参加比赛,每队限报 1-2 名指导教师。 五、竞赛试题 本赛项不设理论考试,只对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考核,技能竞赛题为公开试题,见本赛项规程的竞赛内容。 六、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竞赛。
6、 2.参赛选手提前 15 分钟检录进入赛场,按照抽签座位号参加比赛,不得擅自变更、调整。迟到 15 分钟以上者取消参赛资格;开赛 15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 场。 3.选手进入赛场后须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有疑问向裁判或工作人员询问。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所耗用时间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5.选手实物标签上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取消竞赛成绩。 6.各组参赛选手要做好详细试验记录,判定试验结果时要举手示意裁判。 7.竞赛时间结束时,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结束后举手示意,由志愿者
7、记录结束时间,选手签座位号确认后离开比赛现场。 七、竞赛环境 竞赛场地 为承办单位独立的实验室,面积约为 100 ,赛场内设有 6 张独立的实验台,每张实验台标有座位号,每组选手根据抽签座位号对应实验台。实验室 的 环境照明、控温良好,符合竞赛标准环境要求。 八 、技术平台 本竞赛项目需要的仪器设备符合各高职农业类院校畜牧兽医专业建设要求。竞赛所用仪器、设备与材料等均为畜牧兽医专业常用仪器、设备与材料。 1.仪器与设备 本竞赛项目所用仪器设备见表 3。 表 3 竞赛用仪器、设备与材料 名称 规格 每组使用数量 分析天平 感量 0.1mg 供组委会准备灰分用 高温炉 可控温度 :550 20 供
8、组委会准备灰分用 植物粉碎机 实验室用样品粉碎机 供组委会准备灰分用 分析筛 孔径 0.42mm(40 目 ) 供组委会准备灰分用 分光光度计 752 型 1 台 装有灰分的 坩埚 * 30cc 2 个 容量瓶(无色) 50mL 8 个 容量瓶(无色) 100mL 2 个 刻度移液管 1.0,2.0,5.0, 10mL 各 1 支 (取磷溶液用 ) 移液管 10mL 1 支 (取显色剂用 ) 刻度移液管 10mL 1 支 (取盐酸溶液用 ) 胶头滴管 个( 15cm) 2 个 (定容用) 烧杯 个( 500mL) 2 标签 张 1 铅笔 支 1 格尺 把( 40 50cm) 1 橡皮 块 1
9、标准计算纸 张( 35cm 50cm) 1 擦镜纸 本 1 白线手套 付 2 镊子 把( 15-20cm) 1 量筒 个 1 吸耳球 个 2 洗瓶 个( 500mL) 2 方托盘 个( 55cm 35cm) 1 方托盘 个( 25cm 20cm) 1 磷标准溶液 50 g/mL 1 瓶( 250mL) 钒钼酸铵显色试剂 1 瓶( 250mL) 浓硝酸 分析纯 1 个滴瓶 (50mL) 盐酸 1+1,V+V 1 瓶( 250mL) *装有灰分的坩埚上标记试样 名称及 质量( g) ,供计算磷含量用。 九 、评分标准 项目 竞赛评分标准 细则见表 4。 表 4 竞赛评分标准细则 序号 评价项目 考
10、核内容和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1 实验仪器设备准备( 10 分) 所用实验仪器设备选择正确 5 选择正确齐全得 5 分;缺少一件扣0.2 分,扣完为止 实验仪器设备标识清晰 3 标识正确得 3 分;不标识不得分;标识不清晰 扣 1-2 分 实验仪器设备摆放合理有序 2 摆放合理 得 2 分 , 不合理 根据情况扣 0.2-1 分; 2 实验用试剂准备( 10 分) 实验所需化学试剂选择正确 ;溶液配制过程正确。 10 试剂 选择正确得 5 分, 每选错一项扣 1 分 ;磷标准溶液和钒钼酸铵显色剂配制过程正确得 5 分,否则酌情扣分。 3 仪器设备的调试( 10 分) 仪器的调试操作规范、熟练
11、10 分光光度计调试正确得 10 分; 操作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4 试样分解 液 制备( 15 分) 仪器 设备 选择正确,使用规范、熟练 5 正确选择使用的仪器得 2 分,操作规范得 3 分; 仪器选择不正确、操作不规范酌情扣分。 操作过程正确无误 10 按要求制备试样分解液 10 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5 标准 曲线绘制( 20 分) 仪器设备选择合理,使用规范、熟练 5 器材选择合理, 2 分; 使用规范、熟练, 3 分 磷标准溶液 、显色剂的 移取 方法正确 ,取量准确,定容规范准确 10 移取磷标准液量准确 得 4 分; 移取显色剂的量准确得 3 分; 定容操作规范, 准确得 3
12、 分。以上各环节操作不够规范、准确酌情扣分。 标准曲线的绘制准确 5 标准曲线的绘制准确 5 分;不标准酌情扣分 6 试样的测定 ( 20 分) 仪器 设备 使用规范、熟练 5 仪器设备 使用规范、熟练 得 5 分;使用不规范、不熟练 酌情扣分 操作过程正确无误 10 操作 程序正确 、 规范、熟练得 10 分;操作 程序 正确,但不 够 规范 和 熟练可酌情 扣 3-5 分 ;操作程序不正确不得分 。 测定结果准确,记录正确 5 测定结果准确得 5 分;结果不正确、记录不正确酌情扣分 7 总磷含量的计算( 10 分) 总磷含量的计算结果准确 5 磷含量计算 公 式 正 确得 2 分 ; 计算
13、结果正确得 3 分 , 计算不正确酌情扣分。 两个平行 试 样 的 结果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5 允许差符合要求得 5 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8 其他( 5 分)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场地整洁 5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场地整洁, 5 分;否则 酌情扣分 合 计 100 十、评分方法 1.裁判员组成 聘请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行业企业专家、高等院校专业教师为裁判员,由 3 人组成。 2.裁判评分方法 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采取过程评分和操作结果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独立评分,评分按 100 分制计分。 3.成绩产生方法 裁判员的评分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竞赛各组选手最终得分。 4
14、.成绩审核方法 各裁判员首先审核自身对选手的原始打分成绩,并签名;裁判长对所有裁判员的打分成绩进行审核,并签名;最终,竞赛组委会总裁判长对本项目裁判员的打分成绩进行 最终审核,并签名。 5.成绩公布方法 竞赛组委会对本项目裁判员的打分进行最终审核后,再根据成绩产生的方法,计算出选手最终成绩后,即可公布成绩。若有异议者,及时向竞赛组委会进行申诉与仲裁。 十 一 、奖项设定 本赛项为团体奖。竞赛奖项设定为:一等奖占比 10%,二等奖占比 20%,三等奖占比 30%,其余为优秀。 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 二 、赛项安全 1.赛场的管理员、裁判员、参赛选手一律凭
15、大赛执委会统一配发的证件进入。 2.进入赛场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包、食品、饮料等物品。 3.比 赛用实验仪器及化学药品均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企业生产与提供。比赛场所按相关技术规范与要求设计。 4.比赛前两天起,赛场实行全方位封闭,除工作人员外,选手和指导老师等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场。 十 三 、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竞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竞赛结束后 2 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大赛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 2 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
16、 四 、竞赛照像 本赛 项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照像,记录各参赛队竞赛过程,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信息资料。 十 五 、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发扬良好的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2.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对竞赛期间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执委会提出。 3.各参赛队应可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每组选手 1-2 名指导教师。其中一名为领队。 2.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对应关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场地内,发现 违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
17、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参赛时不得离开竞赛场地,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但离开期间的时间一律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3.每批次参赛选手必须在正式竞赛前 15 分钟到候赛场报到,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并携带(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胸牌。 4.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只有等竞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操作。各参赛选手需在抽签确定的座位上完成相应竞赛项目, 严禁作弊行为。 5.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不得作弊或弄虚作假;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进行竞赛,裁判长有权终止该队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各参赛队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参赛队欲提前结束竞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并记录竞赛终止时间。竞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 (四)工作人员须 知 1.在赛前 30 分钟进入赛场,协助裁判员做好设备、用具的清点与核查,做好竞赛物品保障工作。 2.做好赛场和竞赛设备、用具的清理工作等。 3.协助维持赛场秩序。做好比赛现场的维护工作,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