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理科质量检查标准一 组织固定、标本取材质量标准 (一)组织固定:1. 组织标本常规固定液为 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手术室及手术科室标本应使用同样的固定液) ;固定液量应为被固定标本体积的 510 倍。2. 脏器标本或大标本需切开,固定 1224 小时。(二)标本取材:1. 标本切检工作应由二人完成,一人切检,另一人记录。2. 巨检和取材必须由病理医师进行。 3. 医师观察描述标本要详细、确切。对于脏器、肿瘤标本,应将脏器及肿瘤形态、体积(三径值,单位 cm3)及肿物位置做准确描述并记录。记录人员应向医师报告病理申请单中临床情况、手术所见 、标本部位、数量及临床医师特殊要求等,并如实清楚的记录
2、取材医师的口头描述。4. 切检医生工作前应与记录人员认真核对标本、标记和申请单是否一致。对申请单内容和标本的患者姓名、标本内容、数量、病变特征等不符者,尽快与送检方联系,并报告科主任,查明原因,确保无误后,再巨检和取材。5. 内镜咬检、穿刺标本,全部取材(前列腺电切标本应争取全取) 。细小标本用伊红点染并用软薄纸妥善包裹。6. 多部位,多件标本要逐一取材。7. 常见脏器恶性肿瘤标本应按“规范”取材,即肿物(46 块) ,交界处、正常处,切端/断端及区域引流所有淋巴结取材(数量应与解剖数量一致) 。8. 取材结束,医师和记录人员签署姓名和日期。 9取材后的标本要妥善保存,待报告发出后 2 周以上
3、,临床无反馈意见时再行处理,有教学和科研意义的标本,酌情妥善保存,并可摄影存档。 10.巨检和取材过程中,严防标本污染和流失;也应严防污染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结核、肝炎等标本经必要的巨检和切开后,立即置于有足够固定液的专用容器内,充分固定后再取材) 。检查方法:测定标本固定液是否用 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固定液量是否充足,脏器标本是否切开固定。随机抽查连续编号的 30 份以上申请单,查看标本切检记录。二 蜡块质量标准1 组织块脱水透明好,无回缩。 2 蜡块与其中组织大小适度(组织块周围不缺蜡;空白蜡边 12mm ) ;切出组织面积不低于 90%。 3 标签整齐牢固,编号字迹清楚。 4 蜡块
4、数量与取材相符。 5 切后封蜡。 检查方法:随机抽查连续号 50 个蜡块以上与申请单核对三 HE 切片(包括冰冻切片)质量标准 1. 组织块位置适当 13 块/片,组织切面完整,内镜咬检、穿刺标本切面数与取材数一致。小组织(内镜咬检等)连续切片 6 片以上,排列整齐。2. 切片薄(35m) ,厚薄均匀。3. 切片无刀痕、裂隙、颤痕。4. 切片平坦,无皱褶、折叠;无切片时因刀不锋利而致的挤压和细胞舒展不良。5. 切片无污染物。6. 盖玻片大小适度(组织不外露) 。封片无溢胶、无缺胶、无气泡。7. 切片清洁透明度好。8. 切片染色适度,细胞核与细胞质对比清晰,核染色质清晰。9. 切片无松散,裱贴位
5、置适当。10.切片整洁,标签端正粘贴牢固、编号清晰、字迹工整。 检查方法:随机抽查连续号切片 50 张以上与申请单核对,肉眼及显镜下检查各项内容。切片质量分级标准:甲级片:90 分(优) ;乙级片:7589 分(良) ;丙级片:6074 分(基本合格) ;丁级片:59 分(不合格) 。四 报告质量标准 1.姓名,性别,年龄,报告日期等项目齐全。 2.报告内容应写明送检材料种类或部位。 3.较大肿瘤或脏器标本应有大体描述及镜下病变要点描述。 4.病理医师应全面、细致地阅片,诊断真实准确,用词规范,肿瘤要分型、恶性肿瘤要分级并说明侵犯、转移情况;切端/上下断端,引流淋巴结转移情况。 5.报告书写精
6、练、严谨、字迹清楚、规范,避免错别字。 6.冰冻切片,应由富有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生进行诊断,疑难病例要双签名。7.对于疑难病例、涉及到切除器官、截肢的重要病例应共同阅片诊断,体现三级检诊并双签名,必要时可进行报告前科内、外会诊。 8.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阅片,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复诊并签名,才能发报告。9.几位医师共同发的报告,要共同签名以示责任。10.一般活检病例 35 个工作日、术中快速冰冻 30 分钟左右、一般会诊 30 分钟1 小时出报告。11.类报告85;类报告10;类报告5;类报告0.5。检查方法:随机抽查连续号 100 份以上申请单(及其报告) ,与切片核对。诊断报告的基本类
7、型:类:部位、名称、性质明确或基本明确的诊断。类:不能完全肯定名称、性质的疾病,可冠以“符合为” 、 “考虑为” 、 “倾向为” 、 “提示为” 、 “可能为” 、“疑为” 、 “不能排除(除外) ”之类的词语。类:检材、切片显示的病变不足以做出类或类诊断,只能进行病变形态描述。类:标本过小、破碎、固定不当、自溶、严重受压(变型) 、被烧灼、干涸等,无法做出诊断。五 资料管理标准1. 常规活检、术中冰冻、细胞学和尸检组织蜡块、切片、文字及电子资料必须由病理科妥善保管。存放在档案资料室,并建立归档、借还等管理制度。1. 以上资料,门诊者保存期限为 15 年。住院者保存期限为 30 年。2. 各种文字资料应定期装订成册,上架永久保存。3. 未查见癌细胞的涂片,于诊断报告发出后保存 2 周;活检标本自签发病理学报告之日起保存 2 周以上;普通尸检标本自签发病理学报告之日起保存 3 月以上;涉及争议的尸检标本,按有关各方签署的协议办理。4.病理科日常切片和档案切片可以外借,但必须履行借用手续;蜡块原则上一律不许外借,有重要用途者尤其是有医疗纠纷倾向病例的蜡块和切片,必须经院、科领导批准,方可借用。检查方法:现场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