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岩煤矿“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实施细则为圆满完成今年的矿井技改任务,确保实现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应总公司安委会的号召,我矿决定即日起在全矿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的领导工作。组 长:段 盛副 组 长:韩银杰 牛振兴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工队负责人 活动主题:反违章、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活动时间:9 月 20 日12 月 31 日具体安排:一、第一阶段:9 月 20 日至 9 月 30 日,宣传鼓动阶段。1、安全监督处负责定做两道相关安全宣传的条幅,各工队分别在各自的工作或生活区域内悬挂至少两道相关安全宣传的条幅。2、矿
2、各处室及各工队在每月 25 日前各编写至少一篇安全宣传方面的稿件报矿综合处,由综合处报总公司或选择性地在板报上刊登。3、由综合处负责宣传板报的制作,安全监督处配合。4、由综合处负责宣传标语的书写及张贴,安全监督处配合。二、第二阶段:10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检查、落实、培训、提高阶段。1、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做到有检查、有措施、有落实、有记录。各工队要做好本工队责任区域的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筹建处重点负责新工业场区地面的安全排查,安全监督处重点负责井下的安全排查,综合处负责除新工业场区外其余地面的安全排查。除日常的安全排查外,筹建处、安全监督处及综合处还负责牵头组织各自责
3、任区域内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机电处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机电运输专项检查,并检查的情况形成简报报安全监督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统一上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活动期间,将把以下几方面作为检查重点:1)工作、生活区域的文明卫生、材料摆放;2)各自作业现场是否有负责人,作业区域人员(包括外来人员)劳保佩戴情况;3)车辆维护及运输安全;4)用电安全及地面防煤烟中毒;5)出入井管理;6)井下有害气体的预防;7)管理人员违章及违章指挥。2、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综合处配合组织矿部所有员工及各工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人均培训次数不少于两次,培训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各
4、工队内部要通过班前会、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做好相关记录。3、安全监督处负责、综合处配合于 11 月份组织一次以安全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各处室、监理单位及工队至少派出一名代表参加。三、第三阶段:12 月 21 日至 12 月 31 日,总结评比阶段。活动结束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肯定成绩、寻找不足、改进提高,对表现突出的处室、工队及个人评出优秀并给予奖励。四、活动期间奖罚说明1、宣传、通讯稿件落实不到位,罚处室或工队负责人 500 元/次。2、班前会及其他培训未组织或弄虚作假,罚相关单位负责人1000 元/次。3、隐患排查走过场弄虚作假或没有按规定进
5、行整改,罚相关单位负责人 2000 元/次。4、对日常发现的一般违章将给予双倍处罚,对活动期间重点检查项出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处以不少于 1000 元/次的连带罚款。5、对工作积极主动、遵章守纪、及时处理较大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者将给予重奖(由各工队或处室书面上报,安全监督处组织落实) 。五、其他说明事项1、各处室及工队要将“百日安全”竞赛活动落到实处,避免应付走过场。2、班前会、培训及隐患排查无记录将视为没有组织该项活动。3、在活动期间,受到过处罚的处室取消被评优资格,受到三次及以上处罚的工队取消被评优资格,相关负责人取消被评优秀个人资格。4、各工队须制定出本工队的“百日安全”竞赛活动计划并按计划安排实施。5、安全监督处将活动落实情况不定期对各处室及工队进行检查,相关单位要予以配合,对故意逃避或拒绝检查的单位将给予重罚,同时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处理。红岩煤矿安全领导小组2012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