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划部山姆士积分卡一、 积分卡领取程序1、顾客当日购物单张小票满 50 元,凭小票到门店服务台领取积分卡申请表,填写后,可免费办理山姆士积分卡一张。2、积分卡申请表格附后。二、 积分卡的积分方式:1、正常商品按照每 10 元为 1 分计算(以为标志) ;促销商品 20 元为 1分(以为标志) ;大家电商品每 30 分为 1 分(以为标志)进行积分累加。2、持卡顾客若连续 90 天没有消费,此积分卡作废,积分相应取消。3、积分卡积分时间:1 年为一个积分段,计:2004 年 8 月 15 日2005 年8 月 14 日;积分卡当年有效,年底积分清零,次年度重新累计积分。4、积分礼品 2000 分
2、以下领取可在任意门店办理,2000 分(含 2000 分)以上领取礼品的顾客须到建南店服务台办理。5、顾客在各门店消费积分均可累加。6、顾客领取礼品后,积分卡将减去相应积分点数,下次积分将在此基础上累加。7、团购可积分,其中已享受优惠的商品不参加积分。8、外租区不参加积分活动。9、会员购物后,如发生退货,在总服务台将查询该积分卡的礼品发放情况,退货金额所产生的相应点数将会在积分卡中扣除,对扣除后积分不够领取的礼品,顾客应将所缺的积分补齐。10、 顾客退货时已领取礼品的,应将礼品的原样退回,礼品已使用或未退回将按点数对应的礼品金额收取折价款。11、 办卡当日不能进行消费积分,积分卡次日生效。12
3、、礼品兑换步骤:顾客兑换礼品,需持积分卡、身份证(复印件)到服务台办理,填写礼品兑换单,由总服务台服务人员办理减分手续,并领取相应礼品。13、其它规则:企划部a) 请按本规则使用此卡,本超市保留撤销此卡的权利,保留随时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的权利及扣分标准的权利。b) 本超市保留对本规则修订和撤消及更改分值标准的权利,并另行通知顾客。c) 超市保留对此规则的最终解释权。d) 积分卡不挂失、不补办、遗失不补。e) 附:超市“XX 积分卡”登记资料表超市“XX 积分卡”登记资料表门店: 办理时间: 年 月 日卡号 姓名 年龄家庭住址 邮编 电子邮箱积分卡操作流程:积分卡制作完成,POS 系统验卡并录入卡号。积分卡正式发行、消费者填写基本资料免费办理。持卡者基本信息录入 POS。预计先期推广发行积分卡 80000 张 消费者来店消费、结帐前出示积分卡,POS 系统进行本年度积分累计。消费者自动查询积分情况,根据积分分值相应领取赠品。 (前台办理卡内积分冲减手续)企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