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典法律格言1. 枪炮作响法无声(古罗马法谚)枪林弹雨,哪管人身权应否保障;攻城掠地,不论所有权归属何人。现代的国际法虽然对战争有所约束,不过,这类公约本身的执行也往往依赖于强力的存在。在许多情况下,践踏法律者仍然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在战后,也只有战胜国的法律,没有战败国的法律。“枪炮作响法无声”,是因为战时和平时的决策机制是不一样的。处于战争年代或者紧急状态,敌情瞬息万变,需要高效的决策机制,往往是少数人或者个别领导人说了算,不可能采取繁琐的民主协商程序,不可能采用多数人参与的民主决策方式,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要受到很大限制。而和平时代,社会环境相对宽松,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听取大众意见,通过一
2、套科学民主的程序机制避免决策失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有充分保障,公权力则要受繁琐的法律程序制约。美国总统罗斯福是在二战前上台的,上任后由于烽火连天,总统大选无法正常进行,所以罗斯福连任三届总统,这在美国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这说明,枪炮之下不可能有繁琐的民主秩序。在战争年代,不可避免地错杀了一些。因为战争年代,证人根本无法到庭作证,领导人只能凭“内心确信”等原始方式审案。但现在还这样做就是草菅人命了。“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战争年代的一套办法是不能用于平时的。如果平战不分,沿用单一的管理模式,不及时进行管理方式转型,则社会的繁荣和发展就无从谈起。在媒体报道中,经常看到领导讲话里的“战争话语”
3、很多。比如说,“打一场计划生育的攻坚战”、“从重从快开展严打斗争”、“打一场治理黄赌毒的人民战争”、 “公检法司联合作战,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可以说这中间的许多做法是与现代法治的程序理念背道而驰的。“枪炮作响法无声”,有了战争理念,就不可能顾及太多的法律程序。 (作者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2.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孟德斯鸠)3. 有一件东西是这个国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得到的,这就是公平审理【英】(大法官)丹宁爵士4. 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郭道晖)5. 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
4、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6.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法律学者)7. 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古罗马格言)8.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9.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10. 自己不能成为自己案子的法官11. 任何人不得转让超过自己权利之权利。12.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13. 法不禁止即自由。14. 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15.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16. 约定必须遵守。17. 特例不应成为立法之依据。18.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英
5、国法谚19. 程序先于权利20.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21.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实现。22.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23. 法官谙知法律。24.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25. 诉讼一方的陈述等于无陈述;裁判者应听取双方的陈述。英国法谚(自然正义原则:裁判者应听取双方的陈述)26. 多嘴的法官没脑子(英国)27.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贝卡利亚)28. 公正,就是合比例;不公正就是破环比例。正如实际确实发生的那样,一项变得太大,其他则变得太小;
6、因为做事不公者所得过多,待遇不公者获得太少。至于恶,则是与此相反;因为与公者获得太少。至于恶,则是与此相反;因为与大恶相比小恶便可看作善,所以小恶比大恶更可取,固然,应该选择的是善,特别是选择至善。29. 因此,这就是一种公正(亚里士多德)30. 如果没有了正义和公道,人生在世就不会有任何价值。(康德)31. 如果没有千千万万其道德情操比现有的法律更好的人,法律就永远得不到改进。(密尔)32. 一切法律的总目标一般是或应该是全面增进社会幸福;为此,首先要尽量排除一切有可能损害那种幸福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排除造成损害的人。(边沁)33. 公正或正义的规则完全取决于人们所处的特定国家和环境,而这些规则的产生和存在归结于效用,正是通过一贯严格遵守这些规则而产生了社会。(休漠)34. 坏人的智慧或理智常常使人更为害怕。康德35. 温驯怠慢的民族只能培养专制政府。孟德斯鸠36. 团体的专制比一个人的专制更可恶。伏尔泰37. 为了自由,我们作了法的奴隶。西塞罗38. 人被谁制服,就是谁的奴隶。新约彼得后书39. 面部是洞观灵魂之本,是灵魂深处的一面镜子。贝拉巴拉兹40. 法是君主拥有的最大遗产,因为没有法就不会有君主和遗产。中世纪英国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