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是想试试是不是能复制。经济法1 经济法的概念:是调整国家干预经济运行而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以及社会保障关系。3 经济法的五个部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4 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5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概念: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6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种类: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和经济信息。7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理解,不要求全背出来。):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法律、行政法规严禁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
2、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这些人包括: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及现役军人等。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 的字样。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对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8 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聘用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PS:善意第三人的概念:在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交易中,没有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受托管理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进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或者不明知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越权限范围执行事务仍与之交易的人。)9 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
3、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10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共同合作组建。合伙企业是建立在合伙协议基础上的,即建立在合同关系上。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不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1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两人以上的合伙人。 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人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合伙企业的转让: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企业中的
4、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但无需得到其他合伙人的同意。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13合伙企业的出质:由于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可能导致该财产份额依法发生权利转移,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其个人或其他人的债务质押担保,但是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4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方式: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
5、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5合伙企业下列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16合伙企业的几个特别规则:多数通过规则。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处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过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利润分配和亏
6、损负担的规则: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实缴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17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8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19退伙:退伙分为任意退伙(好像也叫自由退伙吧)和法定退伙。退伙人
7、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0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1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大题):有限合伙企业的人数,有限合伙企业由 2 个以上 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其中至少应当有 1 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的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协议,除符合普通合伙企业协议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
8、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20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小题)。有限合伙人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
9、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力时,督促其行使权力或者为了本企业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21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除合伙协议规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然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时,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2公司的概念:依照(各国的)公司法所组成并登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23公司的特征(大题):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公司以营
10、利为目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而设立的。24公司根据组织关系不同的分类,可以分为母公司与子公司、本公司与分公司。(小题)母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子公司,子公司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公司与分公司,本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实质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而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但其可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最终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5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由 50 个以下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6责任有限公司的特征(大题):股东的人数有上限,最多 50 个。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股东出资转让有一定的限制。向外人转让时,需要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公司设立方式简便。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灵活、简易。27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出资人。限制一人最多设立一个公司。出资要求。比一般责任有限公司严格,最低注册资本为 10 万,一次足额缴纳。公示制度。一人公司的形式必须公示、明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章程制定。由股东制定。组织机构。不设立股东会,股东依照一般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强制审计制度。严格的责任制度。股东对与自己与公司的人格财产的独立性承担举证责任,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8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29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大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本换分为等额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而不是股东个人的人格。股东有法定最低人数限制,没有最高限制。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股票。股东承担有限责任。3
13、0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发起设立、募集设立。31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资本制度(小题)。 2005 年对公司法的修改(重点记住数字反正都是小题目):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 投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标准 3 万元 500 万元 10 万 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 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其余自注册之日起 2 年内缴足。 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其余自注册之日起 5 年内缴足。出资财产的种类和形式的比例限制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30%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32公司章程: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
1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更变。3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大题):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 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3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大题):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律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35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36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小题):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
15、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这三项必须经代表 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7股东大会(小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38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累积投票制(小题):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懂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39股东权利(小题,理解):红
16、利分配权。股东权的核心,因为从投资活动中实现收益是股东参与组建公司的终极目标。公司分配的基本原则是以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为依据。由于公司分红不涉及公共利益、债权人利益,只要股东同意,也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区红利。股份转让权。转让股份权是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份额转让给他人,使自己丧失部分或者全部股份,使他人成为股东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应当进过半数股东的同意。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
17、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依法可以自由转让。40.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 3-13 人,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5-19 人,可以有职工代表。责任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3 人,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公司职工代表不得低于 1/3。4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为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担任破产清算公司、
18、企业的董事长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起未逾3 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人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偿还。42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最近三年平均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43股份转让(小题目)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在
19、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方。记名股票。股份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每年转让的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公司法不允许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例外情况: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其中,前三项需要经股东大会决议。其中,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的标的。
20、44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关系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5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大题):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直的结果,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合同的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是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协议。46合同法规定:(小题)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排除在外。47(小题)
2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比如: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其目的不是订立合同。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的意思表示。48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小题)下列情况不得撤销: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49合同的内容(大题):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50合同的形式(小题):书面形式、
22、口头形式、其他形式。5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人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5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主观有过错。造成相对方依赖利益损失。53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情形: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54无权代理(小题):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其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
23、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55表见代理:(理解,估计是小题)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之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权有效。56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57因欺诈胁迫而定力的合同(小题):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制造假象或者掩盖真相,只是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采用违法手段,威胁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因恐惧而订立合同。因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为无效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是可撤销合
24、同。趁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58无效合同的种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59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合同关系不存在。当事人因原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无过错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各自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法律财产归国家所
25、有或者返还当事人。60不安抗辩权(大题):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又丧失或者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等情形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前,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不安抗辩成立的条件: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当事人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且义务已届履行期。后履行义务一方有丧事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对待给付货未提供担保。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而
26、中止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恢复履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61合同解除(小题)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原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合同解除的方式: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62提存(小题)提存是指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行为。下列情况可以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
27、明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提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应当根据债务人的要求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 5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63归责原则: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的归责原则。64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实际履行 修理、重做、更换、减少价款或报酬。赔偿损失。65支付违约金: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大于受害方造成的损失时,违约金具
28、有惩罚违约功能,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少于或者等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时,违约金具有补偿功能。违约金损失,惩罚;违约金损失,补偿。66定金:既是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也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当定金属于违约定金时,其性质与违约金相同。所以,两者不能并用。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做价款或收回。定金的特征(小题):从属性;以交付为成立条件,因此,定金担保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定金须于合同履行前交付;定金担保为担保双方的债权,即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67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
29、务义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68不可做保证人的人:(小题)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其中,分支机构有法人的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职能部门,既是有法人的书面授权,也不能对外提供担保。69期间(小题):一般保证中的法定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债权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之法定期间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债权人在此
30、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70抵押的标的:(小题)可抵押 不可抵押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建设用地使用权交通工具依法承包并经开发商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等荒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机等。典权,水面养殖权等。PS:正在建造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时设立。 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法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采矿权。71质
31、押:质押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除合同约定外,质押人所有权收取质押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费用。72留置权的特征:前提是必须是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他方违约拒付或迟付款项。留置权人所留置的财产,只能是依照该项合同占有对方的财产。留置权的设立和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任意留置。73.工业产权的概念及其特征(大题)。工业产权的概念:人们对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区内享有的专有权,主要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产权的特征:专有性。工业产权是国家赋予专利权和商标权人在有效期内,对其发明创造或注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地
32、域性。根据一国法律所取得的,仅在该国领域内有效。时间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获得保护。授予性。其客体具有非物质性,其权利的实现有赖于法律的确认和保护。74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外观设计的保护对象是美学设计,而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是技术方案。75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的 6 个月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丧失新颖性: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识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认为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内容的。76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
33、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77专利申请原则:书面原则。 单一性原则。不重复申请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78专利申请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力要求书等文件。79专利权人的权利(了解):独占实施权;转让权;实施许可权;放弃权;标记权。专利人义务,只要是缴纳专利年费。80明确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与销售。先用权人的实施行为。时过境迁。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是用有关专利的。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是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机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8
34、1专利法的三种强制许可:(了解) 依申请给予强制许可。减少垄断为公共利益办法的强制许可。紧急状况、药品、半导体技术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82退休、调离原单位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 1 年内做出的与其原在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也是本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83从申请日算起,专利发明期限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 10 年。8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产品为准。85商标注册的原则(小题):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人
35、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强制注册。)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为主,注册在先为辅。)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86不得做商标使用的:(小题)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勋章相同或相近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国外国家的名称、国旗、国徽、勋章相同或相近的,但经该国政府的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相近的,经其同意的除外。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时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相似的,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识相同或相近的。带有民族歧视的。夸大宣传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
36、影响的。87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 6 年,应当在期满前 6 个月申请续展注册。88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商标局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商标法的,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89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相关公众知晓的程度。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宣传工作。作为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90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标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91.假冒或仿冒行为:(案例分析,运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
37、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的商标。92假冒或者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的行为是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适用于知名度产品相近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度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度商品的行为。假冒是指行为人误导公众相信商品来源于某一知名经营者,或者与某一知名度经营者营业有关的行为。仿冒通常是指按照“某种现成的样子学着做” 并误导公众为被仿冒经营者产品的行为。在这里,所谓的知名度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知名度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时该商品的无形资产,它不仅起到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制造者的
38、作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品生产经营的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直接关系到商品市场销售状况。因此,对知名商品外在外在形象的仿冒,也就是对企业无形财产的侵犯。假冒或仿冒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9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制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商业贿赂是暗中的,明着来的不算的。94 虚假宣传行为(案例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日期、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该知道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虚假广告宣传行
39、为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生产地等做虚假广告或者其他形式的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的构成要件:行为主体是经营者。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宣传客观上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应知或者明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付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责任: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
40、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以 1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 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一倍以上 1.5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连带责任。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真实姓名、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95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
41、征。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正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特征:秘密性价值型实用性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以盗窃、利诱、胁迫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96下列情况不属于低价倾销: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挤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业、歇业
42、时的降价销售商品。97搭售行为的要件:经营者实施了附加不合理的条件行为。经营者事实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借助了经济上的优势。必须是以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是交易对方不愿接受的。98三类不正当的有奖销售: 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的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地方法,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的。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 5000的。99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业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经营者实施了诋毁与其有竞争性的对手的商誉行为。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竞争对手的商誉受损。必须在主观上存在故意,
43、而且侵权人与受害者之间应当具有竞争关系,其目的必须是为了占领市场,排挤竞争对手。100产品的内涵: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是指通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但是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产品,适用本法。产品应当具备的两个条件: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101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标准,主要有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等。102产品责任的免责。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103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农民购买
44、、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104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依法享有的知悉了解与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有关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提供如下信息: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 关于商品的有关技术情况的标示。关于上平的售后服务状况。105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消费交易中所享受的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
45、护法规定:消费者享受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公平交易权的体现方面: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106特殊求偿问题的具体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企业要求赔偿。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想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
46、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索赔。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107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案例分析)经营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恪守公平、合理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47、,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含有款项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108惩罚性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着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109级别管辖。按照案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和影响加以确定。110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
48、通常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引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管辖。111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对判决不服的,在审判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裁定不服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原判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认定事实不轻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112仲裁的特点: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快捷性。 过程和结果都具有较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