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向东莞市民派发“红包”的想法得到了舆论的关注。据刘所说,他的这个想法是受到了临近香港特别是澳门政府向居民派送红利的启发。前者拿出 700 亿港币,以退税的方式给居民派发“红包”;后者也拿出逾 20 亿元的盈余,给居民派发红利,永久居民可获发 5000 元红利、非永久居民可获发 3000 元红利。刘志庚的想法是,在财政可以负担的情况下,也向市民发点钱,以抵消 CPI 高速增长的影响。他把这些钱叫做“临时生活补贴”。财政来自于民,也应该用之于民,就此而言,刘的此一想法的确是个负责任的政府应有的态度。去年以来,随着 CPI 的高企,普通群众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尽管从今年一季
2、度的情况来看,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尤其是农民的人均现金收入,其增幅都超过了 CPI,前者同比增长 11.5%,后者同比增长 18.5%,而同期 CPI 上幅度是 8%,然而,人均概念有时会淹没低收入者的生活窘态。对于中低收入者而言,通胀率越高,实际支出会抵销收入的名义增长幅度。以城镇居民的 11.5%为例,当物价涨幅达到 8%时,两相对抵,则实际收入还不到 4%。考虑到中低收入者的实际支出很大一块是粮食、蔬菜、猪肉、食用油等,而此轮通胀恰恰是这些东西涨得最厉害,平均涨幅都已超过 20%,则很多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实际是负的。根据多数专家的预测,在未来几年内,物价特别是粮食价格还会保持在一个相
3、对较高水平。而从劳动力的工资增长趋势看,虽然一些人口学家预计,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中国的劳动力价格也会逐渐变得“贵”起来,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至少在最近几年,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形势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据估算,在劳动力供给方面,今后 3 年中国每年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将在 900 万以上,再加上 2008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将在 500 万以上, “十一五”期间可转移 4500 万农村劳动力,另外,企业改革和重组也将分流大量人员。与此同时,在劳动力需求方面,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不断提高,国民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效应呈现下降趋势。这样,受劳动力供求规律的影响,未来几年工资即使有
4、比较快的增长,也很难完全跟上人们的预期和经济发展速度。因此,在目前高通胀的背景下,像东莞等经济发达和财政收入较多的城市,向本地区的低收入人群派发“红包” ,以免生活质量因物价而下降,是完全有必要的。但在肯定东莞市委书记想法的同时,也要看到,对其他很多经济发展一般,财政只能维持“吃饭”的城市或地区,要他们拿出一笔钱来补贴受物价影响的低收入人群,是万不可能的。所以,如果真要对国民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分红,就应该从全局的角度有一个统筹考虑,否则,势必会进一步拉大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具体做法可根据各地的发展水平:经济发达地区,由地方财政负责;经济一般地区,由中央财政主要负责,地方财政适当出一点;落后地区,
5、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从我国这几年的财政收入来看,似乎应该能够做到这一点。统计显示,2000 年至 2007年,我国财政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超过 20%,去年全国财政收入达 5.13 万亿元,比预算超收 7239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超收 4168 亿元。今年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又同比增长 35.5%,并比上年同期加快 8.8 个百分点。就拿超收的 7239 亿元来说,平均分配给 13 亿人,每人可分得约 560 元。假如一个贫困之家有 4 口人,分得的红利就将近 2300 元,有可能超过其全年的收入。不过,这只是一种假设,全民分红的实际可能性几乎为零。原因在于:第一,尽管这些年财政增收很快,但作为
6、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们要干的事、要用钱的地方也太多,尤其是为补前些年在公共投入方面所欠的账,未来政府的公共支出将越来越多。第二,如果分红对象是全民,这将使高收入者也受益,而对他们来说,这点补助不会起到任何改善生活的作用,有违分红的目的;如果只对中低收入者派发红包,又有违分红的性质,而且可能会遇到既得利益群体的反对。第三,由于收入来源的多元化,目前高中低收入的划分标准不是很科学,与实际出入很大,按照这一标准派发红包,可能使一些不该得到的人也享受政府补助。最后,红利是以充足的财政收入作为前提的,而财政收入又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后者具有不确定性,因而政府财政收入也存在不确定性,不可能年年都超预期
7、增长。这使得分红不可持续。另一方面,一旦民众享受了分红的好处,极可能会变成一种刚性的福利约束,从而人为加大财政的压力。有鉴于此,需要找到一种替代办法,它既能达到全民分红的作用,同时又能避免全民分红的弊端。我认为,这一办法就是建立与物价和 GDP 挂钩的收入增长机制。一些人可能会担心,将收入与 GDP 挂钩容易助推通货膨胀。如果国家把给职工涨工资的任务转由企业独立担负,的确可能出现这一问题。因为企业在涨工资的压力下,极易导致生产环节的成本增加,从而使得企业势必要将这一成本压力转入销售环节的产品价格之中,促使物价进一步上涨。这样,最终受害的还是普通群众。但如果政府及时启动财税激励,对于一些企业要给予相应的工资增长专门税收减免,并将减免的税收作为工资支付给普通职工,以此抵销 CPI 上涨的压力,则不具有助推通胀的恶性循环风险。另外,将收入与 GDP 挂钩,也不是我们简单理解的 GDP 增加多少,工资就上涨多少,而是在企业和职工之间找到一个利益均衡点,使工资水平调节满足各方的利益要求和价值取向。具体来说,在目前情况下,可考虑由全总的各地工会组织出面牵头,代表一个城市某区域或某一个行业的中小企业累加起来的劳动者群体,与该区域或行业相对应的若干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谈判,确定工资增长额度,签订一份区域或行业集体合同。可以说,这是一个能够保证职工工资和收入持续增长的机制,值得我们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