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南沙政法基地配套道路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 201213 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现对 南沙政法基地配套道路一期项目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 总 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南沙政法基地配套道路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文 工 联系电话: 020-39910648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江 工 联系电话: 159203634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2、: 1368223900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 况: 本工程为南沙区政法机关业务综合用房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虎门大桥以北约 500 米、港前大道东侧地段。本工程道路分为两段,线路均呈东西向,西端与港前大道相接,东侧连接区内道路,为城市支路 I 级,设计车速为 30 公里 /小时,道路宽度为 20 米 ,为双向四车道。本工程分 A、 B 两段道路, A 线位于北侧用地边线旁,全长 271.905 米; B 线位于南侧用地边线旁,全长 243.340 米,两段合共
3、515.245 米。最大排水管径为 1.35 米。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 1)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 2)项目编号: 2013-6832 ( 3)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分 A、 B 两段道路, A 线位于北侧用地边线旁,全长271.905 米; B 线位于南侧用地边线 旁,全长 243.340 米,两段合共 515.245 米。最大排水管径为 1.35 米。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照明专业等(具体以招- 2 - 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 ( 4)招标控制价: 830.63 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3 年 11 月 28 日 0 时 0 分至 2013 年 12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注:发 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3 年 11 月 28 日 0 时 0 分 ,截止时间: 20
5、13 年 12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2. 开标时间: 2013 年 12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 1)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 (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
6、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 1)投 标担保 15 万元,投标担保 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 2)投标报名费为 100 元 /标段,报名费须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 3 -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
7、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 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级别 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9 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 (注:施工 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 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 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 建造师的专业
8、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 年龄不满 60 周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 PDF 扫描件); 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信息取自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库);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 人 。 5、 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9、 IC 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6、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 1 至 5 项 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库记录的信
10、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 时维护 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 4 - 记 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 条 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 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 的投
11、标 人 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N+4 名或 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 的投标 人 不足 N+2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 本工程根据 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 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 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
12、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910648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 号 E 区 3 楼 十七、本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和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广东投资招商网 、广东建设报 等 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本公告在 其他法定 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0-008-2 招标文件范 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 等 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
13、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 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 5 - 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 须 使用 V2.1 版本 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三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