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三 1 中國科技大學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推動智慧財產權 工作計 劃 彙整表 承辦單位 活動日期 活動項目 內容簡述 教務處 99.9.13 新生手冊宣導 已於新生手冊置放尊重智慧財產權專頁,發放予全校新生周知。 99.9.13-17 教學規範 透過教學大綱與教學規範中不得非法影印警語,提醒教師與學生確實遵行。本校教師第一次上課時均向學生說明課程大綱,包含向學生說明請遵守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學務處 全學期 網路宣導 學務處生輔組架 設有保護智慧財產權之網頁,刊登保護智財權之相關資訊、宣導標語、相關刑罰、獎懲辦法、相關連結及智財小題庫等訊息,供全校師生參考 全學期 網路宣導 有
2、關保護智財權之相關宣導資訊及受罰案例均不定期於學務處網站之學務快報欄內登載,供全校師生參考。 99.7.9 學生幹部智慧財產權宣導研習會 由 本校生輔組長 陳 德益 教官主持及 解說校園求學期間同學易觸犯有關智慧財產權面向與內容 99.9.2、 99.9.3 社團幹部研習營宣導活動 社團幹部研習營 由生輔組長陳德益教官主持,將保護智財權觀念 融入活動教學中,以強 化學生幹部印象,增進宣導成效。 99.9.13 新生成長營宣導活動 新生訓練時 由生輔組長陳德益教官於校務簡介學務處報告時間簡介保護智財權觀念並 發放新生保護智財權書面宣導資料及新生人手一片之新生資料光碟內建置有保護智財權宣導專章,使
3、新生入校即灌輸及建立保護智財權觀念 99.9.29 自治幹部(班長 ) 講習會宣導活動 自治幹部(班長)講習會講習會 由學務長主持,生輔組長陳德益教官主講,會 中除宣達班長 責任及 職掌外 , 特專列保護智財權專章, 宣導保護智財權觀念、作法及罰則, 藉幹部影響力推廣尊重智財權觀念 。 附件 三 2 中國科技大學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推動智慧財產權 工作計 劃 彙整表 承辦單位 活動日期 活動項目 內容簡述 學務處 99.12.14 學生會會務會議宣導活動 學生會會務會議 因 學生會成員與同學關係密切, 藉由本會議由校安專員黃逸正宣導及發放資料,希望由 學生會辦理各項活動時,將保護智財權觀
4、念融入日常生活中,以免觸法。 99.12.21 社團工作會議宣導活動 社團工作會議在會議中由校安專員黃逸 正宣導觀念及發放文宣資料,再推廣至社員及其他同學,以達宣導效果。 99.12.19 畢業生聯誼委員會會議宣導活動 畢業生聯誼委員會會議藉畢聯會之會議,由校安專員黃逸正宣導及發放資料,讓即將畢業進入社會工作之同學懂得尊 重智財權並保護自己。 99.12.20 保護智慧財產權海報設計競賽 99 年 12 月份學務處生輔組承辦人施幸延辦理保護智財權海報設計競賽,優勝作品於崇德樓 1 樓學生交誼廳公開陳列展示,藉由競賽及展示方式,廣為宣導。 總務處 99.9.1 不得非法影印納入採購契約規範 提供
5、影印服務之廠商,將不得非法影印納入採購契約規範 。 圖資 中心 99.9.1317 日 99.11.1016 日 定期檢視公用電腦設備是否被安裝非法軟體 設定公用電腦使用權限不得為系統管理員,以避免學生安裝軟體,同時於公用電腦裝設還原卡,以硬體方式管制學生無法安裝軟體。 行政單位公務電腦每學期抽查 2 次單位內 1/4 台電腦是否安裝非法軟體或 P2P軟體 99.11.23 E-mail 宣導 著作權觀念 1.E-mail 給全校師生 宣導 著作權觀念: 家用版 DVD 僅供外借,限個人家中觀賞!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勿公開放映以免侵權!若有需要在教室公開播放,務必使用公播版 DVD。 2.E-m
6、ail 通知本校專任教職員同仁基於智財權,在學校需使用合法授權軟體。 附件 三 3 中國科技大學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推動智慧財產權 工作計 劃 彙整表 承辦單位 活動日期 活動項目 內容簡述 圖資 中心 99.11.2(新竹校區 ) 99.11.5(台北校區 ) 網路著作權之合理使用 演講 邀請 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權服務團種子教師袁大蓉律師事務所袁大蓉律師及長江大方國際法律事務所陳怡勝律師到校協助宣導 學生與老師 ,針對智慧財產權 的 網路著作權之合理使用 議題作宣導。 99.9.1417 二手書交換活動 師生可以將不用之教科書或是狀況良好的圖書拿出來拍賣, 以低於新書將近 4折的價格出
7、售 , 除可讓有需要的人以較低價格購買具著作權之圖書 , 使大家 都可以低價購得正版教科書,藉此避免同學為節省購書經費,影印教科書而不慎侵犯到創作者的 智慧財產權 ,同時也讓其他優良之圖書能交流分享 。 全學期 播放智財權相關宣導影片 於學校的電子佈告欄播放智財權相關宣導影片。 通識教育中心 全學期 開設智財權 相關 課程法政與公民素養 、法律與生活或 網路與著作權法 1. 99 學年搭配必修課程法政與公民素養 (ISBN978-986-6534-294),將智財權納入授課範圍。 (pp.317341) 2.99-1法律與生活或 網路與著作權法 課程開設 9 班, (如下表 ) 日間部 進修部 台北 2 2 新竹 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