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长大的保险一、分红保险的起源分红保险的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 18 世纪中后期。英国公正生命保险社在建立 15 年(即 1776 年)后进行决算时,发现实际责任准备金比要承担未来保险责任所必须的责任准备金多出许多,于是将已收保费的 10%返还给投保者,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寿险分红。1881 年改变了分配方式,采用保费交纳期间,每年按保险金额的1.5%增加保险金,这是最初的保险金增额式分红方法。其后又出现了人寿保险合同收支决算由原来的合同期满进行改为每年进行一次。随着分红选择权的不断多样化,分红人寿保险被许多国家所采用。从分红保单诞生之初到现在已有 200 多年的历史了,它一直是寿险业抵御通货膨胀
2、和利率变动的主力险种之一。在北美地区,80%以上的产品具有分红功能;在德国,分红保险占该国人寿保险市场的 85%;在香港,这一数字高达 90%。二、分红保险的定义及作用(一)分红保险的定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分红保险做出如下定义: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二)分红保险的作用1、作用一:分红保险可以有效抵御通货膨胀。从各国经验看,通货膨胀是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事实,而人寿保险的长期性特点使保险资金或多或少会受到贬值的威胁,为此应采取措施保全保险资金的实际价值。分红保险由于
3、以红利分配进行调节,将部分盈余返还给投保人,便达成了有效地抵抑通胀冲击的目的。2、作用二:分红保险具有最低基本收益保障和增值保障的双重功能。传统非分红寿险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在固定的死亡率、费用率和预定利率的条件下提供的风险保障。在长期的寿险保障过程中,不论上述三者发生如何的变化,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更改的,即保障水平是固定不变的。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如通货膨胀(利率提升) ,使投保人在享有基本保障的同时,还将需要增值保障,分红保险的分红功能就能够满足这一需要。当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存在可分配盈余时,投保人即可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比例的红利分配,即实现了增值保障功能。即使保险公
4、司在某一年的经营过程中没有盈余的情况下,投保人仍可从保险公司获得保证的基本保障。三、中国分红保险的分红方式(一)中国分红保险的分红方式大致有两种保额分红和现金分红保监会 2001 年第 6 号令第十八条规定:“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的,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分红率、投资回报率等比例性指标描述分红保险的分红情况。 ”根据该规定,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的保险公司不能使用分红率的概念,因此“保额分红”和“现金分红”两种方式无法进行分红率方面的比较。现在市场上的分红保险根据其分红方式可分为“保额分红”和“现金分红” 。 “现金分红”是以现金的方式将红利分配给客户(包括现金、抵缴保费、累计生息、购买缴清增额保险) 。新华
5、采用的“保额分红”方式,则是将红利以增加保额的方式进行分配,即将客户当年分得的年度红利自动加入到保额之中,再以此为基础进行下一年度的分配,直到满期或发生保险事故等情况时,将多年复利累积的保额给付给客户,同时在保单终止或减保时还有终了红利分配。保额分红可以自动提高保险保障,有效降低管理费用,同时由于投资账户资产变现压力较小,因此投资策略更灵活,获得高收益的可能性较大。同业分红产品 新华分红产品分红类型 美式:现金分红 英式:增加保额盈余来源 两差或三差 多差(全部盈余)可分盈余 70%作为年度红利分配 70%作为年度红利分配未分盈余 不分配 70%作为终了红利分配可分配盈余是本分红产品经过一个会
6、计年度的经营后,经过核算可用于红利分配的盈余。本公司将本着以丰补欠、稳健经营的原则,平衡各个年度的分红率,确定适当规模的可分配盈余;未分配盈余是为了使各年度分红率趋于平稳、保证各保单持有人在保险合同终止时可以根据保单特性(包括保险期限、基本保额、保单经过年度、性别、年龄等)差异进行终了红利的公平分配、保持分红保险财务偿付能力而预留的部分。(二)关于现金分红和保额分红1、现金领取方式影响保单收益现金领取对客户而言,可能有更直观的感觉,客户会觉得比较现实和具体,能够看得见,摸得着,但其实客户购买分红保险的首要目的还主要在于寻求保险保障与强制积累,而分红功能则是规避通胀引发保险资产贬值的有效手段而已
7、,红利回馈的部分其实难以满足客户对于养老、子女教育等大项目支出的需要。简言之,分红功能的存在能够体现公平性、扩大收益性,但并非无所不能。从购买保险的本意看即时的现金领取对客户并无法产生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累积生息与抵交保费其实质也是现金方式,与现金领取方式同样存在对资产增值的如下不利影响:(1)为实现现金红利分配,而易因投资行为短期化(变现压力)而降低收益,使分红保险投资账户抗拒短期风险的能力相应降低。同时,从会计核算角度看,未实现利润不能作为红利分配现金,因此账户资产在红利分配时必须变现,也可能影响其增值。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资产组合差异形成的收益降低。现金领取要求资金的流动性增强,要
8、投放在一些短期金融工具上,而难以进行长期投资,可能无法选择长期性、拥有稳定收益的投资工具。 难以抗拒市场短期波动而使收益缩水。当投资市场处于低谷时期,迫于现金领取的变现压力,账户资产必须抛出,风险即时兑现,而增加保额则可从容应对,长期持有,待市场回暖再获利了结。能抗过低谷时期就能获取更大赢利,这也是增额与现金比较的最突出优势。 根据会计制度,未实现利润不能作为红利分配现金,因此,为保证每年有红利分配,促进产品续保的稳定性与新契约的增长性,若采用现金方式账户资产在红利分配时就必须变现,若正处于市场低迷时期就会影响账户的投资收益。(2)现金领取使管理成本提高,增加保单费用,影响费差益的形成。如按年
9、划转现金的成本。(3)客户领取现金后将承担再投资风险。增加保额形成的红利保额作为下一年保额的基础,实际是复利分红,而现金形式使客户增加了再投资风险,作为非专业人士以领取后的现金进行再投资可能难以保证可靠的收益,与留存于公司由专业投资人士为其服务大有差别。若未进行再投资则更无任何增值可言。增加保额如同送股,现金方式如同派息,孰优孰劣显而易见。有过股票投资经验的人士都会了解,一家绩优上市企业,分红时通常采取送股或派息,而基于对企业成长性的预期,送股后的股票仍能保持较高的成长性,甚至会出现填权行情(尤其是在牛市阶段) ,即股票市值从送股后的除权价位又回到送股前的价位,客户即获得实际的收益,或者至少能
10、有一定的增值,而现金红利的分配即派息对客户而言就没有什么增值空间了。送股使红利收益呈倍增方式快速滚动,而现金则仍需客户再进行投资选择,就有可能遭遇再投资导致的收益降低风险。(4) 累积生息方式无任何收益保证,完全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目前保监会仅对红利分配有所规定,而对红利累积生息无相应管理规定,因此客户这部分收益无法获得监管保护。而年度红利计入保额参与红利分配,就使客户的这部分红利收益同样能享受到监管保护。2、以红利购买缴清保险收取毛保费,其中包含附加费用,红利水平相应下降。增加保额是直接由红利额折算保额,以此增加保额是没有费用的。通过缴清保险现金价值与红利保额现金价值比较即可明晰。同时,购买缴
11、清保险可能是非分红产品,这部分保额就无法享受分红利益,相当于分红是以单利方式进行。而我公司的年度红利保额同样计入保额,享有分红保险最低保证(即预定利率保证) ,同时还同样参与下年红利分配,实际是复利方式分红,收益性更强。终了红利保额属于未分配盈余,在账户中也长期享有再投资收益。3、提供多种红利分配方式与单一红利分配方式相比,增加了管理成本,即费用。对于分红保险而言,费用增加就减少了费差益,作为红利来源之一的费差益少了,红利也就相应减少了。4、增加保额能突出体现保险产品保障性,有效提高保险保障功能。增加保额使客户在最需要保障的期间内无需核保、无需费心自行申请变动保额即可满足保障有效提升的需求(客
12、户购买保险所看中的优于其他投资工具的特点即在于保险保障功能) 。因此,采用增加保额方式进行红利分配,可以使客户在拥有红利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能享有递增的保障利益。(二)分红保险产品红利的来源分红产品的红利一般可以来源于一差(利差) 、二差(利差、死差) 、三差(利差、死差、费差)或全差(全部盈余) 。我公司分红产品红利来源于经营分红产品中可能获取的全部盈余,包括三差及其它各种可能存在的盈余。红利分配不是保险公司随意确定的,首先是基于股东利益与客户利益一致的原则进行的,是以两者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的。其次红利分配要根据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来确定,它必须符合各项监管法规的要求,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13、。除利差、死差、费差外,影响盈余的各项因素的变动都有可能产生损益,从而构成我公司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例如,保单状态的各项变动产生的损益(包括退保、减保、质押贷款、领取变更等等) ;精算评估方法与基础变动、税收政策及财务核算方法的变动产生的损益等。死差是实际死亡率与设计时预定死亡率之间差异形成的损益,费差是实际费用率与险种预定费用率之间差异形成的损益,利差则是实际投资回报率与预定回报率之间差异形成的损益。四、新华公司分红产品的特点和优势新华分红产品核心优势持久 公平 专业分红增加保额保障与红利的完美结合全部盈余分配保障与公平的完美结合专业规划始终保障与理财的完美结合(一)第一秘密:特设终了红利,
14、分红更彻底。1、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是保单持有人参与保险公司分红保险实际经营成果的盈余分配的形式之一,它来源于本分红保险产品经过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采用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分配。按中国保监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本分红保险一年的经营成果进行核算,制定红利分配方案,并根据红利分配方案确定分红率,报中国保监会核准后公布。本公司保证全体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年度红利总额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 70%。年度红利的分配是在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公布的年度分红率增加保险金额,增加后的保险金额成为下一次年度红利分配的基础。终了红利来源
15、于分红保险产品的未分配盈余,在保险合同终止时根据合同终止的不同情形,以增加保险金额方式分配。各保险合同项下的终了红利数额将根据本产品实际经营状况来核算,并随保单特性(保险期限、基本保额、保单经过年度、性别、年龄等)差异而有所不同。本公司在保险合同终止时,将该合同项下的不低于70%的未分配盈余以终了红利形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是我公司分红产品在红利分配方面优于同业分红产品的一大特色和优势之处,也是分红产品公平性的集中体现。除了未分配盈余中用于不同交费期限年度红利的部分之外,其它构成如平滑准备金等所产生的余额都是未分配盈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该分配给客户的利益。以我公司分红产品而言,客户中途退保、减
16、保甚至责任免除事项等非正常保单终止情况发生时,客户都不会损失应得的利益。2、保额分红机制全景图: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并经保险监管机关认可,将进行红利分配。根据红利分配方案确定的年度分红率增加保险金额。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指在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公布的年度分红率增加的红利保险金额。所增加的保额一经确定则与原保险金额同样得到保证,并同时计入下一次年度红利分配的基础,也就是说,年度红利是按照复利方式分配的。本公司将承担提供上述保证带来的一切
17、风险。在被保险人身故(全残) 、保险合同期满时给付的终了红利同样以增加保额的形式实现,办理退保、减保、减额缴清及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致保险合同终止等情况时给付的终了红利以增加现金价值的形式实现。本产品的红利来源于按会计年度核算后的年度总盈余。年度总盈余包括以下部分: 利差益 本年度实际投资收益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 死差益 本年度实际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 费差益 本年度实际费用率与预定费用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 上一年度未分配盈余及其投资收益; 其他盈余。本年度总盈余分解为可分配盈余和未分配盈余 年度红利来源于可分配盈余。本公司将本着以丰补欠、稳健经营的原则,平衡各个年度的分红率,确定适当规模的可分配盈余。本公司将遵循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余的 70%以年度红利方式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终了红利来源于未分配盈余。未分配盈余是为了使各年度分红率趋于平稳、保持分红保险财务偿付能力、公平不同交费期限年度分红率而预留的部分。终了红利的数额将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