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法规名称】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享受再就业税收政策实行“一门式”全程代理服务的实施办法【颁布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查看【发文字号】 京劳社服发2004107 号【颁布时间】 2004-08-10【实施时间】 2004-08-10【效力属性】 有效【正 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享受再就业税收政策实行“一门式”全程代理服务的实施办法为全面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拟对全市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在申请核发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2、以下简称“认定证明”)和申请减免税事项上,实行跨部门的“一门式”全程代理服务,现就此项工作制定本办法。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08 号)为依据;以强化服务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为目标;努力探索“一门受理,全程服务”的为民服务机制。(二)“一门式”全程代理服务是指:根据再就业税收政策涉及的业务内容,由承办单位依据委托人的授权,以委托代理为形式,为企业无偿办理所申办事项的一种工作模式。(三)“一门式”全程代理服务的工作目标是:劳动保障部门和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合理设置业务流程等手段,
3、建立一套行为规范、公正透明、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服务机制。通过实施“一门式”全程代理服务,解决企业在招用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税收政策时需跑多个部门,多次申报材料的问题,缩短办事时间,方便企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二、“一门式”全程代理服务的业务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现有服务型企业、现有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凡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在申请核发认定证明和申请地税部门负责的减免税事项时,可以自愿选择本办法规定的办理程序。三、“一门式”全程代理服务工作程序(一)窗口受理: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一门式”全程代理
4、服务窗口(见附件 1),凡符合享受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企业,把申请核发认定证明和申请减免税所需材料(见附件 2)交到受理窗口,窗口受理人员按文件规定审核企业报送的材料,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填写全程代理服务委托单,企业按约定时间到窗口听取办理意见或取回办理结果。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告之企业补正材料后再行办理。(二)全程代理:受理人员将申报材料及时送交劳动保障、地税机关承办部门,并由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在全程代理服务受理单上写明受理日期并签名,办理过程中受理人员负责协调、催办委托代办件。申办事项办理完毕后,由受理人员及时通知企业到全程代理服务窗口取回办理结果。四、劳动保障部门、税务部门的操作程序(一)各区
5、县劳动保障局承办部门收到全程代理服务受理单和申报材料后,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 号)规定的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认真填写企业认定工作内部核查审批表,并于每月底前将企业认定工作内部核查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证明的核发工作,并在取得税务机关的减免税批复后,在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上注明“已批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西站分局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由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其全程代理服务;在燕山分局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由房山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负
6、责其全程代理服务。(二)各区县地税局、地税分局承办部门要指定专门的承办人员,承办人员接到全程代理服务受理单和相关材料后,交有关部门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2003532 号)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在 15 个工作日内将审批事项办理完毕后交承办人员,承办人员及时通知劳动保障部门的受理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由承办人员直接通知企业(委托人)。本区县局、分局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所得税科负责协调有关工作。五、对“一门式”全程代理服务工作的要求(一)“一门式”全程代理服务需要各部门协同办公,部门之间的合作情况将直接影响到全程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效果。各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做到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管理到位,并应选派业务熟练、服务素质高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