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 工 须 知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利益,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一、作息时间1.1 工作时间:夏季(从 5 月 1 日开始至 10 月 31 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晚上若需加班,则从 19:00 开始,工作任务完成止。冬季(从 11 月 1 日开始至次年 4 月 30 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晚上若需加班,则从 18:30 开始,工作任务完成止。 晚上加班 时间根据生产情况或工作要求而定,必须按时上班、下班和加班,违者按制
2、度处理。1.2 出入时间:为保障公司财产及人员安全,门卫室必须进行 24 小时监控。门卫 离岗时必须交代替岗人员。凡进出厂门人员务必自觉将侧门门闩扣插好!工厂大门早上开门时间 6:30,晚上关 闭时间 0:00,禁止出入,进入休息阶段。超时出入工厂大 门必须登记原因,以备 核实,除特殊情况,如:出差回厂、外出工作延误归厂、工伤或急病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外。其他个人原因延迟归厂的,由门卫呈报人事行政部按 5 元/次罚款,屡犯者累加 处罚。1.3 早会时间:每周一上午 7:508:05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公司早会;生产部门或车间班组每天上午 7:508:00 召开车间早会,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及
3、其他违纪行为,违者按制度处理。1.4 进餐时间:午餐 12:0012:30;晚餐 17:3018:00,严禁私自动用厨房用品或据为己有,如:器具、米、油、菜、佐料及其他食物用品;严禁将饭菜带出工厂大门。本厂员工的亲戚、朋友或老乡来访,原则上一次允许一宿两餐,或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出的必须申请经公司领导签批同意后,按 3.5 元/ 餐的 标准在当事人工资中扣除相应的伙食费用。政府工作人员、外来贵宾、客户、业务、送货、维修或 应聘人员免费用餐。违者按制度处理。1.5 休息时间:中午:12:0013:30;晚上:17:3018:30,下班以及其他自由支配时间。1.6 放假公休:公司一般按国家法定
4、节假日正常放假或公司安排的公休,不扣员 工工资。公司其他休假视实际情况而定。二、出入规定2.1 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原件面试,如实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录用者必须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近照各 2 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或资料如有虚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并取消其录用资格。2.2 新进员工:新进员工培训考察试工期为三天,试工不合格者无薪;试工合格者按试用期工资计薪,试用期间按试用岗位级别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如发现语言不通,本人身体有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者或严重违反厂纪厂规的,本公司有权予以辞退。2.3 离职人员:凡是公司开除、
5、辞退或辞职人员,结清工资当天必须离厂,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获批后第二天上午离厂。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并派人陪同,一律不得进入公司大门内,包括:厂区、车间、仓库 、食堂、宿舍、 办公室及公司其他 场所,违者遣送公安机关处理。2.4 外来人员: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员工家属、亲戚、朋友或老乡)均必须到门卫室登记后, 通过门卫或前台指引给接洽人员。否则,应婉言拒绝并让其离开。 非经正常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私自带外人入厂者,按公司制度处理,并遣送公安机关。2.5 出入车辆:公司及外来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门卫应 即时纠正。供货商或外来厂提货或交货时,车辆应一律进
6、行检查,并在在 门卫室进行登记,由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2.6 限速行驶:所有车辆(含摩托车)进出大门必须限速 10 公里,厂内严禁鸣喇叭;自行车出入厂区、通道、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所有入厂车辆必须整齐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2.7 随车物品:各供应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到门卫室登记,由门卫人员查验,离厂时再经门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方可放行,否则予以扣留,等待处理。2.8 禁止拍摄:外宾一般不准携带照相机等摄像器材进厂(包括不允许手机拍照),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 访问或外籍人 员携带照相机等摄像器材者
7、,必须经公司高层领导同意。2.9 严禁入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门卫可拒绝其进厂:2.9.1 携带易燃易爆物资及危险品的人员或车辆;2.9.2 身份不明、衣冠不整、言辞含糊不清之人员;2.9.3 产品推销及拾荒人员或车辆;2.9.4 来访者拒绝登记、不能出示有效征件、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等;2.9.5 正常工作时间不戴厂牌或不穿厂服的员工;2.9.6 赤膊、穿拖鞋、背心、短裤及携带水果、零食边走边吃进入工作场合的员工。三、员工须知3.1 厂服厂牌:厂区内必须穿厂服戴厂牌。厂牌正面示人,凡未穿厂服戴厂牌者,门卫有权拒绝入厂。新进人员入职上班前办理好厂牌;上班一周后可以到仓库领取厂服。如厂服厂牌
8、遗失或损坏,应主动到人事行政部补办。3.2 考勤打卡:应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下班及加班均应按要求打卡,未经所属车间/ 部门主管同意和公司批准,不得有任何借口迟到、 早退或不加班,严禁代人打卡,未上班打卡或打卡后不上班;违者按制度处理。3.3 请假程序:因个人原因休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向主管人员申述理由,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病休假,亦 须 填写请假条,并附有镇级医院发出的病假证明,上交主管人员签署后生效,无请假单或其他有效证据,又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3.4 遵守制度: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做守纪律有能力作贡献的优秀员工。3.5 保守机密:为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公
9、司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机密,确保机要文件、档案、技术资料及相关信息的安全,以利公司长期、 稳定、高效的发展。保密内容主要为战略、组织、管理与技术秘密,不得向厂外人员泄露工厂有关生产、产品技术和设计参数、加工工艺、设备、 经营和管理等情况。3.6 积极工作:接受工作安排后,应主动积极将所分配的工作完成,如遇工作需要必须调动工作岗位的情况,应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调遣。不服从管理,消极抵制或怠工者,按制度处理。3.7 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串岗、回宿舍休息、会客访友或外出工厂办私事,不得阅读报刊书籍,与工作无关的上网聊 Q,聚众闲聊,嬉笑喧哗或进食,更不得影响或妨碍他人工作。3.8 服从安排:公司
10、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或指令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 反馈或复命。 对安排的工作如不适应可以向公司申请调动工作。确 实难以适应调动后的工作的可以提出辞职。3.9 团队协作:个人全力以赴,同事或部门之间主动配合、相互协助,对领导或组织无条件服从。3.10 参加培训:员工必须参加由本公司/部门组织的职业技术、安全卫生等培训以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 职业道德及劳动纪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3.11 质量意识:坚信“产 品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 ,坚持“三不原则” :不接受不良品,不生产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人人是品检,积极参与品质管理,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或
11、半成品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不得重复计价,确实不能返工的赔偿产品的价值。3.12 成本控制:崇尚“节约 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尽量提高效率,确保品质,减少损耗浪费,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合理利用公司资源,使其利用或作用最大化。3.13 安全生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遵守机器操作规程,工作时穿戴好劳保用品,确保安全生产。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致残、死亡或因病、非因工死亡,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处理。3.14 设备维护:每个人必须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用品及设备设施。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与盘点。自然磨损或损坏,可以以旧换新;人为损坏或遗
12、失,必须照价赔偿或自 购。3.15 爱护公物:对于本公司物料、货品、机器、工具及公共财产应加以爱护,并注意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浪费和损坏,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更不得私自带出厂外或私藏。盗取厂内或他人 财物者,马上开除出厂,并遣送派出所处理。3.16 讲究卫生:工人有责任保持工作岗位、生活环境、公共场所的卫生与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得将物料、 货品放置到非指定地点或影响消防通道畅通。下班 时打扫本岗位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蒂、纸屑等垃圾,养成 节约水电、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3.17 文明礼貌:员工待人接物,应保持友好、和睦、尊重、文明、礼貌的态度,发挥和谐友好的团队协作关系,
13、防止矛盾和冲突的 发生和激化,极力塑造良好的自我形象和企业形象。3.18 物品放行:所有进出公司大门的送货车辆或携带物品均必须由责任单位开出放行单签批同意,经门卫检查 后予以放行,进出车辆或人员务必主动响应,积极配合,否 则予以滞留。3.19 工资发放:工资发放期为每月最后一天,如果公司资金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与员工商议后可延期发放,不能 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或留下银行账号由公司转账或邮 寄到指定地点。3.20 履行合同:新进员工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必须续签或终止合同。双方必 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如在合同期未满自行离职需终止劳动关系的按 违约处理。3.21 辞职申
14、请:试用期辞职必须提前三天;凡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要求辞职的,应提前 30 天向公司提出 书面辞职申请,经公司批复同意后,方能办理交接离厂手续,工 资在三个工作日内结算。离职人员不再属于本公司员工,离厂后的一切行 为与公司无关,更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荣誉的行 为。3.22 合理建议:员工对管理人员及上级管理安排有什么不对或不服的,履行“先服从后建 议”的原则,可以直接向上级反映,处理好为止,员工不能在车间和办公室等公众场合吵 闹,更不能对管理人员恐吓、威胁或殴打,情形恶劣的遣送公安机关, 记大过处罚并开除出厂。3.23 反馈申诉:公司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上有问题或困难时,应第一时间向直接管理
15、人员请教或反馈,问题或困 难得不到处理或不满意的,可向人事行政部或越级向公司领导 申诉处理。四、福利奖金4.1 每月休息:与生产相关部门,如:生产部,品管部,采购部,技术部,营销中心客服部售后安装维修员,财务部仓管员,人事行政部门卫、厨工、司机、机电维 修工等岗位人员每月至少休息两天,其他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在不影响生产与工作的前提下统一安排轮流休息或征得领导同意后自行灵活安排,必须随时保持联系。4.2 劳保用品:员工上班必须佩戴公司提供的劳保用品,发放部门必须根据“限量领用,以旧 换新” 的原则严格控制。员工入职一周后可以到仓库领取厂服, 为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免费赠送。4.3 保底工资
16、:根据岗位重要性与劳动技能相结合的原则,设定各岗位保底工资。是指当月某个岗位所有收入结合起来都不够保底基准的工资补贴,予以保障员工收入的一种福利保障方式。公司根据实际出勤计算, 试用期内计件工资低于保底工资的为不合格,必须调薪或转岗。4.4 加班费用:职能部门人员自己根据当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行决定加班的不算加班范畴。计件人员加班按计件单价计计件工资,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生产管理人员现场跟进生产,不属加班费范畴。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或值班的应尽量安排调休,实在不能调休的按 5.92 元/小时计加班费;公司统一公休的法定假日值班按 8.88 元/小时计加班费,不影响当月满勤。4.5
17、 夜宵补贴:晚上上班开始加班至 22:30 的可以申请夜宵, 继续加班或夜班上班至凌晨 4:00 的可以申请第二次夜宵。公司统一公休日,车间加班及 办公室/ 门卫室值班人员按 6 元/ 餐补贴。4.6 绩效奖金:参与绩效考核人员绩效考核奖金额度为本人固定(或保底) 工 资的 1040%。普通计时(或计件)人员为 10%;基层管理人员( 班 组长级 以上部门经理级以下) 为 20%;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级)为 30%;高层管理人员( 部门总监级以上) 为 40%。4.7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与部门经理级以下参与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将公司年 终分红中的 20%按一定比例分
18、配。年终奖金一般为本人本年度 13 个月的平均工资。在年底春节放假前支付一半,第二年上班后第一次 发工资时再发放另一半。4.8 年终分红:年终分红与部门经理级以上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和年度经营情况挂钩,本年度销售总目标基准为 1500 万。目标达成与年终分红对应比例:销售总目标达成率低于 80%无年终分红;目标达成 80%100%,对应公司将全年利润的10%20%作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年终分红;超出 100%的按对应比例分配,但不得超过全年利润的 25%。年终分红按照以下原则分配:副总经理:5%、营销中心:4%( 其中营销总监 :2%、市场部/业务部/订单部/客服部各 0.5%)、财务部:
19、3%、生 产部:3%、技术部:2%、采购部:1%、品管部:1%、人事行政部:1%的比例执行分配。其中部门经理占总额的 80%(如有部门经理中途离职或缺岗时,由在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按分红比例重新分配年终红利);其余参与年终考核的人员占总额的 20%。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业绩、岗位/职务、个人固定(保底)工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实际出勤月份数等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另行规定),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经副总复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4.9 实股股权: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的部门经理级以上中高层管理人员根据业绩表现,将销售业绩在前一年总目标的基础上的增长比例的 50%作为股权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但股权比例不得超
20、过全年利润的 25%。例如:上年达成 1500 万销售额目标,今年完成 1800 万,销售额增长率为 20%,公司将全年利润的 10%按先年年终分红的比例给予实股股权,每年年终按本人股权的50%进行分配发放红利,另外的 50%红利作为股权享受公司股份。离职时可一次性支付;也可按每月 1%的利息累计持股,每月享受月度利息。退股时办理书面退股手续,双方签字确认,一次性返还本利。4.10 工龄补贴:工龄补贴体现了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企业的贡献与认同。从 2007 年 11 月 1 日公司成立日开始计算工龄,员工自入职日期起为公司服务满一整年,从第二年第一个月起,每月计发 30 元工龄补贴,为
21、公司服务期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自动相应递增 30 元/ 月,工龄补贴最多不超过 150 元。中途离职者,重新开始计算工龄。4.11 全勤奖金:根据实际出勤天数全月为满勤者,每月可享受 30 元的全勤奖。4.12 各类奖金:其它奖金包括月度/年度优秀员工奖、优秀团队奖和单项奖、 销 售业绩奖、超产奖、 质量奖、节约奖 、“6S”先进奖、合理化建议奖、创新奖、特殊贡献奖及其他各种奖励。4.13 餐费补贴:员工餐费按 3.5 元/餐标准:公司补贴 2.5 元/ 餐,员工出资 1 元/餐;请假、公差及其它原因未上班的职员应提前 1 天到食堂停餐,按实际用餐次数扣除餐费。否则照扣不误。4.14 住房福利
22、:公司免费提供普通员工住宿(用电超过 3 度/人的自理)或统一为管理人员租房(房租由公司支付,押金、水电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自理);要求住公司宿舍者,租房无补贴;自发租房补贴:夫妻双方及基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级以下两人一间)补贴 50 元,中 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级)补贴 100 元,高层管理(部门总监级以上)人员补贴 150 元。4.15 短号补贴:为方便工作联络,公司统一为管理人员办理集群短号,补贴电话费 30 元/月;必须 24 小时开机,随时保持工作联络,无正当理由或客观事实与证据关机超过 3 次的按 50 元/次处罚。4.16 出差补贴: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电话费等详见
23、出差报销管理制度。4.17 行车津贴:公司驾驶员实行定额行车津贴,每月定额行车津贴为200 元。4.18 节日福利:4.18.1 生日庆祝活动: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员工生日庆祝活动,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为当月寿星发放价值 20 元左右的礼品或红包。4.18.2 三八妇女节:公司给在职女员工发放价值 20 元左右的礼品或红包。4.18.3 端午节:发放粽子或 20 元红包。4.18.4 中秋节:发放月饼或 20 元红包。4.18.5 每月聚餐:全体员工每月员工大会在公司食堂聚餐。4.18.6 节日活动: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放假前或厂庆日,由人事行政部组织集体聚餐、文体比赛活动、联欢晚会或其他活动。4.1
24、9 假期福利:4.19.1 病假:病假凭医院证明(病历、发票、医生证明等)100 元以上的门诊可享受 10%的补贴,住院病人可享受 15%的的补贴,一年内累计费用超过 10000 元的按 10000 元基准补贴。病假期间按基本工资(1030 元/ 月)的 80%计发,一年内不得超 过15 天,否则 取消绩效奖金。4.19.2 婚假:在职适龄员工结婚假期一般在 15 天内,凭结婚证可享受 3 天带薪婚假。4.19.3 丧假:在职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丧假一般在 15 天内,可享受 3 天带薪丧假。4.19.4 产假:在职女员工请产假一般为 90 天,可享受 3 天带薪产假。休完假可回来原岗上班或依
25、公司要求重新安排新的工作岗位。4.19.5 年休假:春节放假期间,管理人员按基本工资(1030 元/月)的基准发放工资。4.20 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补贴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具体包括以下各种其他福利,如:公司每月一次聚餐,必要时管理人员外出聚餐,每月一次员工生日庆祝活动,重大节日举办联欢晚会、业余文体活动,演讲、比赛,年终 抽奖及游园活动,每年公司组织旅游,必要时参观同行企业,核心管理与技术人员派外培训,春节后按公司要求报到上班的员工,由公司发放开工红包、核心人员报销部分或全部车费等。4.21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
26、保险等五种社会保险,试用期后转正员工可协商购买社保,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或由公司统一购买商业保险。4.22 预支工资:为公司工作满半个月以上的员工可申请借资,由部门经理审核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助理给副总复核,总经理批准,但不得超过本人所得工资的 30%。4.23 补偿支付:公司每月额外支付给员工的绩效工资、附加工资和公司其他福利一起,至少超过本人年度平均工资 1 个月以上,作为员工离职后的补偿提前发放给员工。五、安全事项违犯以下安全事项的予以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或开除处理。5.1 不是公司安排的工作,擅自操作机器所产生的后果;5.2 对已经安排好的工作没
27、有经过培训或经过培训后不是很熟练,公司还没有批准上机操作而擅自操作所产生的损伤和机器损坏;5.3 违反操作规程所产生的后果;5.4 机器在运转过程中清理机器所产生的后果;5.5 机器损坏不通知机修维修而自行维修所产生的后果;5.6 精力不集中或粗心大意导致的后果;5.7 工作期间不穿鞋或穿拖鞋、衣着不整齐所产生的后果;5.8 公司一律禁止使用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或私自接电,被发现立即处罚并没收,所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六、解除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记大过处罚,并解除其劳动合同:6.1 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过试用、培训不合格者;6.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
28、工作秩序;6.3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6.4 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声誉、利益的;6.5 有贪污、盗窃、赌博、循私舞弊等 违法行为的;6.6 撕毁公告或窃取公司重要机密的;6.7 工作上挑三拣四,或通过非正常手段或程序向公司要求增加工资、提高单价;6.8 在厂内禁烟区(包括车间、仓库及广场过道等公共区域)吸烟或产生火种和乱动消防器材,经教育不改的;6.9 顶撞、威胁、恐吓、打架斗殴,拉帮结派、 严重影响厂内及社会秩序的;6.10 员工被开除、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其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七、附则7.1 遵守国家法纪法规,热爱公司,关心集体,提高
29、素养,积极参与公司管理,维护 公司的信誉,保守公司的机密,严禁毁坏他人名誉,爱护公司设备,提高安全意识,尽忠职守,服从上级安排,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浪费,降低成本,创造效益。7.2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 1050 元/次罚款、记警告(50 元/次)、小过(100 元/ 次)、大过(200 元/次)等处罚,记过处罚者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奖。7.3 员工对因违反厂规而受罚若有任何不满者,可以通过面谈、书信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或公司管理层直接投诉。7.4 以上厂规未尽事宜或有劳动争议事宜,均按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7.5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编制、修订、解释,并监督执行,总经办审核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