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山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指南 (学生版) 中山大学学生处 2018 年 2 3 第一部分 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知识 1什么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哪些学 生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等部门向经办
2、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答: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支付本人在校学习期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4学生每学年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每人每学年贷款金额应为学生全部年收入(含家庭、亲属、其他渠道的资助等)与所在学校学费、住宿费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总和的差,本 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 5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4 答: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 3 年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13 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借款学生提前
3、还清贷款本息。 6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7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如何支付? 答: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 贴,并由有关部门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由本人全部承担。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
4、向组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8学生如何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学生须在新学 年开学后(具体时间由学校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9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5 答: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5、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 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10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附件 2,此表一式两份 ,其中一份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另一份单独提交);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 4)一份; 国家助学贷款培训问卷调查表(附件 5)一份;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A4 纸)一份; 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A4 纸)一份; 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A4 纸)一份; 个人贷
6、款申请书( A4 纸)一份; 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A4 纸)一份; 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 6)原件(正反)一份(如所在地方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6 级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在调查表上加盖公章的,本科新生可请原就读高中在表上盖章;其他年级的本科生可提供本人往年的调查表、受助情况证明;研究生可提供本科阶段或往年调查表、受助情况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下岗证、失业证、低保证、残疾证、父母离异证明、孤儿、受灾等(材料所盖章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位方为有效, A4 纸) ; 中山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附件 7)。 未满 18周岁的学生除提
7、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 11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答:( 1)学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资料。 ( 2)学校学生处负责对学生提交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 3)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组织学生填写、签订贷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生培养单位 应将学生申请或贷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12如何发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
8、,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7 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放款给学校,由学校抵扣学生学费、住宿费或发至学生银行账户。 13借款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的申请? 答: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或获得了其他较大额度的资助、捐助,不需要继续贷款时,学生应在当学年结束前,通过所 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的终止贷款发放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14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转学、退学等情况,应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答: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学校应及时通知贷款银行,
9、银行在接到通知后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等措施。在学生还清本金,或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5借款学生从什么时间开始偿还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学生毕业后的三年内每月只需偿还贷款利息,毕业三年后的每月开始偿还贷款 本息,毕业后 13 年内还清全部贷款。学生毕业前须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账户内,贷款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账户中扣收。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 8 借款学生毕业后,如果工作单位、家庭地
10、址、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化,应及时通知经办银行和毕业学校。 16借款学生在毕业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 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 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 2)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在本校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学校及银行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由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手续。 17借款学生能不能提前还款? 答:借款学生在贷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期限计收利息。 18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调
11、整还款计划? 答:借款学生毕业后如果继续在本校攻读学位,可以向经办银行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继续 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全额承担。 19违约的借款学生必须承担什么后果? 答:(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 2)经办银行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9 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
12、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 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 4)经办银行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3.代偿制度 (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 2009 15 号),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 3年以上(含 3 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 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13、,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 ( 2)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这些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享受国家资助。 10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或入学新生,服役 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 3)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 可以享受此项资助政策的高校学生包括两类:一是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二是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