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华市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工 程 名 称 工程地 址 建 设 单 位 联系人 、 电话 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人防 面积 掩蔽人 数 防护 等级 出入口数 防护单元数 工 程 类 别 甲类 乙类 平时 功能 计划开工日期 结 构 形 式 战时 功能 计划竣工日期 类 型 单建式 附建式 地 下室 层 数 新 建 改建 扩 建 人防 层 位置 单 位 名 称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 理 单 位 名 称 人防 监理 资质 证号 人防 监理 资质等级 人防专业 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提交资料 1、建设 工程 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盖建设单位公章 1
2、份); 2、勘察、设计、施工单位 中标通知书及 资质证书( 复印件 盖单位公章 各 1 份) ; 3、监理单位 合同 、 中标通知书 、 人防监理资质证书、项目组成员名单、项目组中具有人防监理资质的 监理 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各 1 份); 4、 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及变更联系 单(复印件 1 份 ) ; 5、 经审查批准的平时、战时人防工程建筑平面施工图 各 1 张 ; 6、 人防工程全套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各专业图纸电子光盘 1 张 ; 7、 人防工程监理规划 和人防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各 1 份 . 建设单位申请要求 根据相关人防政策,我单位现就本项目中人防工程提出质量监督的申请,申报资料齐全,请审核。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 申请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两份,市 人防 质监站、建设单位各一份; 2、建设单位须在开工前办理好 人防 工程质监手续。 金华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制表 联系电话: 0579-8241275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