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金普新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品质立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新区全域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设,努力构建与新区发展相适应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新区城市形象和治理品质,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打造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的城市环境,不断建立健全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城市管理新机制,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保洁全天候、监督到现场的“大城管”格局,实现新区城市市容市貌的明显改观、市民生 活环境的明显改善、城市文明程度的明显提升,为加快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滨海新城提供坚实保障
2、。 二、基本原则 (一)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 进一步强化街道的城市管理职权,辖区各单位必须服从 街道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全力支持和配合街道搞 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分级负责、责权统一原则。 科学划分全区城市管理的职权和任务, 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要根据条块结合、以地块为主的原则,对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落实责任、综合协调、 2 督促实施。各街道按“责任主体唯一”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各项目 标任务,对在城市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理,对处理无果的及时转告有关部门,并协调解决;对需多个部门联合解决的,应负
3、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各相关部门应 积极配合。 (三)绩效评价、奖惩激励原则。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考核标准和指标,确定新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标准,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 保税区 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开展考评 工作 。 (四)各方联动,全民参与原则。 整合各部门力量,大力推进城管进社区和数字化、 社会化 城市管理模式,尽快形成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调度,街道、 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干群,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 (一)城市 绿化提升 工作目标 :新建设的城区主干路两侧要建 10 米以上的景
4、观绿化带;老城区要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增加绿量;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得到加强;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城市绿化水平向全国一流水平迈进。 职责分工: 园林绿化管理( 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街道 ) 3 ( 1)广场、公园、中心区园林及景区景点的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杂草;公园、游园水面无漂浮物,园 路无破损,油漆无剥落。 ( 2)草坪、植被修剪及时,无露土,无明显病虫危害。 ( 3)乔木无缺株、无倾斜、无枯枝、无死树、无扣绳挂物、无明显病虫危害;无影响城市管线、危害人身和房屋安全的枝条。 ( 4)无随意践踏、乱砍伐树木、乱占绿地、乱刻乱画等破坏绿化和公共设施的行为。 (二)城市美
5、化 、 亮化提升 工作目标 : ( 1)城市建筑色调进一步规范;主干路、临街路建筑立面得到彻底整治;持续推进拆除违法建设与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户外宣传设施完善;城市空间美化达到一流城市水平。 ( 2)城市功能性照明完善,景观 性照明得到加强;彻底消灭城区摸黑路;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照明新产品、新技术;全力打造特色滨城夜景,城市主要道路亮化达到一流城市水平。 职责分工: 1市政设施管理( 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 局 、交通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金州公安分局、各街道、交警大队 ) ( 1)城区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和人行步道平整、完好、畅通; 4 无占道停车
6、、洗车、修车现象;停车场、洗车场按规划依程序申报审批,并按规定标准建设;道边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洼、裂缝、隆起、溢水等现象。 ( 2)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保持整洁、完好 ;道路下水道等排水、排污管道保持畅通,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无垃圾堵塞现象。 ( 3)路灯、供电、邮政、通讯、人防等市政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保持整洁、完好;无零乱、废弃杆线,无乱涂乱画等现象;强化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和设施综合完好率。 ( 4)城区广场、公园及景区景点的供水、供电、停车泊位、市政、园林、环卫等基础配套设施应保持完好,并达到供市民休闲、娱乐、锻炼和集会的要求。 ( 5)加大违法占压、挖掘城市道路
7、行为的查处力度。 ( 6)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制,完成辖区防汛任务。 2市容市貌管理( 各街道,新 区民政局、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1)主次干道两侧干净整洁,秩序良好;建筑物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无乱张贴涂写、无野广告、无乱吊挂和乱堆放等现象。 ( 2)主次干道无违章占道摊贩(早夜市及临时疏导区域除外)、店外设摊、流动摊点等影响市容现象;沿主干道两旁居民房屋前后保持整洁,无乱堆乱放等行为。 5 ( 3)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破损、残缺等,亮化设施完好,亮灯率达到 98%以上,并按规定和新区管委会要求开启。 ( 4
8、)建成区内无乱搭乱建, 无新的违法违章建筑。 ( 5)全区内地名应全部符合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做到“一地一名”,全区范围内同类地名无重名;无名地区及时命名,不出现无地名现象。 ( 6)沟塘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 ( 7)岸坡林地整洁,无垃圾杂物、无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 8)广场、公园及景区景点无违章临时搭建建(构)筑物;无乱设摊点、乞讨、占卦、卖艺、拾荒等行为;无散发、张贴、悬挂、铺摆各类宣传品,设置广播音响等设施的行为。 3交通管理 (新区交通局、交警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街道) ( 1)机动车、非机动车按指定地点依 次停放,整齐有序,无乱鸣笛现象。 ( 2)行人和机动
9、车各行其道,依法查处和纠正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现象。 ( 3)全区范围内的各类交通设施整洁完好,交通标志、标识定期粉刷。 ( 4)公交站台、候车亭设施完好,整洁卫生,按标准配齐环卫设施。 6 ( 5)加强各类停车场的管理,经批准设立的各类停车场管理主体明确,设置规范,环境卫生整洁,无积存、暴露垃圾,无违法搭建。 ( 6)营运车辆无违规在非站点停靠载客。 ( 7)加强道路载货车辆管理,严禁车辆超载撒落。 ( 8)机动车、电动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无擅自驶入广场、公园等景区 景点,自行车在指定地点以外无乱停乱放的行为。 4违法建筑管理( 各街道,新区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建成区范
10、围内无乱搭乱建、无违法违章建(构)筑物。 5公交客运管理( 新区交通局,环境保护局 ) ( 1)以强化一线管理为主要内容,将营运车辆车容车貌、站容站貌、营运秩序、服务质量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2)以强化高峰时段营运秩序的现场管理为重点,确保重点地段营运车辆的营运秩序有管理人员加强管理。 ( 3)机动车排污不达标,不得上道行驶。 ( 4)加大对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 ( 5)加大投入,形 成公交优先政策,推动环保车辆的投入。 (三)城市净化提升 工作目标 :城市道路和排水设施规范通畅,加快建设雨污分流工程;城区、城乡结合部地区、施工现场、集贸市场、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得到综合治理
11、;强化路街沿线秩序管理;城乡公共 7 场所环境卫生得到净化。 职责分工: 1环境卫生管理( 各相关街道,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爱卫办 ) ( 1)果皮箱、垃圾桶、垃圾待收点等垃圾收集容器、设施配置齐全、完好、整洁;无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现象。 ( 2)进一步推行垃圾中转站和水冲式公共厕所的建设工作,布局 合理,设施完好,管理规范。 ( 3)建成区范围内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提升环卫队伍的扫保定额,确保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渣土、污水、污迹。 ( 4)抓好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城市区域中无滞留垃圾
12、。 ( 5)加大“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力度,主次干道两侧企、事业单位、商家、店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达标率为 95%以上。 ( 6)落实除雪责任制,除雪物资设备完好,除雪队伍落实到位,及时完成除雪任务。 ( 7)抓好单位、居民区的除“四害”工作。对公共场地 、闲置空地、市政下水管道、河流、湖泊、主要道路绿化带、公园和旅游景点进行除“四害”活动。 8 ( 8)开展经常性的社会各界、辖区单位参加的卫生大清扫活动,搞好公共场所、庭院环境卫生,大力清除卫生死角。 2 建筑工地管理( 新区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1)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封闭施工,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
13、主次干道两侧的围栏按规范设有亮化设施。 ( 2)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 ( 3)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设置的水冲式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 4)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噪声 污染周围环境;设置出入车辆冲洗设施,出入口按规定实施硬覆盖,驶出场地的车辆保持整洁。 ( 5)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废弃物,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及暂舍。 ( 6)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 7)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 3农贸市场管理 (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金州公安分局、各相关街道 ) ( 1)市场管理规范, 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
14、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 2)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落实清扫保洁制度。 9 ( 3)环卫设施齐全,污 物(水)处理和消毒设施完善,保持环境卫生。 ( 4)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 ( 5)严格控制活禽的宰杀销售,有活禽鲜活水产品等销售的,要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无注水肉和病禽肉上市。 ( 6)早夜市按批准的地点、范围、时间经营,不得扩大地域、时间范围,不得妨碍附近居民休息,不得违章占道、占绿地经营;集散地面干净。 ( 7)严禁销售封建迷信用品、非法出版物、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野生保护动物及其产品。 4住宅小区管理 ( 各相关街道,新区民政
15、局、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金州公安分局、爱卫办 ) ( 1)住宅小区管理服务责任主体明确,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下水道通畅,无积水,无化粪池外溢现象。 ( 2)公共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拉乱挂,无违规饲养禽畜现象,无违章搭建,无野蛮装修。 ( 3)绿化管理良好,无私自种植蔬菜行为,无裸露空地。 ( 4)弃管小区无明显影响市容市貌的“十乱”现象。 ( 5)无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秩序的无证经营点;对已取得 10 营业执照从事废品收购点、洗车点、摩托车修理点、铝合金加工点、石 材加工点按规范经
16、营,无超范围、超地点、噪声扰民和环境污染的现象。 ( 6)小区治安秩序良好,无擅自租赁房屋行为。 5食品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各相关街道 ) ( 1)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登记等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 2)机关、学校、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卫生达标,管理规范,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 3)禁止食品经营单位无执照经营食品及加工,无固定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 ( 4)公共场所的经 营单位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 5)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 6)浴室、美容美发厅、小旅馆、小饮食店、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6城区结合部卫生管理( 新区社会事业局,环境保护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开发区公安分局、金州公安分局、各相关街道 ) ( 1)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保洁人员,落实卫生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