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情况检查实施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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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情况检查实施清单 1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情况检查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南宁市良庆区经信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南宁市良庆区经信局工业股 8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1-4512150 监督电话 0771-4512486 9 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2014 年 11 月 28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过)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

2、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承担。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提供散装水泥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 实施对象 南宁市良庆区辖区内生产、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企业。 11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 、县(城区)三级管理。 12 检查流程 详见附件 1。 13 检查内容 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3.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质量安

3、全控制; 4.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工地交接验收控制情况; 5.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成品的检测、试验。 14 责任事项 1.选案阶段责任:根据举报或上级安排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进行检查。 2.检查阶段责任:检查应按有关程序进行,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检查人 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 2 - 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检查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环节责任:对违法事实、证据资料、调查程序、法律适用、当事人陈述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告知环节责任:对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5.决

4、定环节责任:根据违法事实以及当事人陈述意见作出处理决定,重大案件应组织集体审议。 15 追责情形 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越法定权限实施检查的。 2.无具体理由、事项、内容实施检查或者不出 示法定行政执法证件实施检查的。 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检查的。 4.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 5.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的。 6.在检查和决定环节,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对发现的行政相对人违法 事实隐瞒不报或少报的。 16 备注 - 3 - 廉政风险点 附件: 1.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情况检查流程图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

5、人 4 检查时,接受吃请、收受贿赂 高 1.加强职业道德、开展警示教育; 2.公布廉政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回访被检查单位,了解执法人员廉政情况。 工业股工作人员 隐瞒检查时发现的问 题,降低要求 低 工业股工作人员 帮助被检查单位逃避监管 高 工业股负责人、工作人员 提出与事实有违的处理意见 低 工业股负责人、局分管领导 - 4 - 附件 1 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情况检查 流程图 制定计划和方案,确定检查内容、方式和时间 成立小组进检查现场 检查人员两人以上,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告知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现场检查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日 后难以 取得的 证据 应当

6、进 行行政 处罚的 行为 依法应 当责令 改正的 行为 请求 报批 制作检查笔录 制作检查笔录 保存 证据 责令改正 按照规定 的日期进 行复查 未按要求 整改 按要求 整改 进入行政 处罚程序 检查结束 归档 制作检查笔录,说明检查结论 - 5 -工业企业节能情况检查实施清单 1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 项名称 主项名称 工业企业节能情况检查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南宁市良庆区经信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南宁市良庆区经信局工业股、良庆区节能监察中心 8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1-4512150 监督电话 0771-4512

7、486 9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7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10 实施对象 良庆区辖区内的工业企业 11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城区)三级分级管理。 12 检查流程 详见附件 1。 13 检查内容 1.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情况; 2.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在用情况; 3.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执行情况; 4.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5.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及能

8、源管理负责人聘任情况; 6.节能管理制度; 7.其他必要监察的节能情况。 14 责任事项 1.选案阶段责任:根据举报或上级安排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 的问题确定进行检查。 2.检查阶段责任:检查应按有关程序进行,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检查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环节责任:对违法事实、证据资料、调查程序、法律适用、当事人陈述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 6 - 4.告知环节责任:对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5.决定环节责任:根据违法事实以及当事人陈

9、述意见作出处理决定,重大案件应组织集体审议。 15 追责情形 下列情 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越法定权限实施检查的。 2.无具体理由、事项、内容实施检查或者不出示法定行政执法证件实施检查的。 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检查的。 4.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 5.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的。 6.在检查和决定环节,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对发现的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隐瞒不报或少报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16 备注 - 7 - 廉政风险点 附件 : 1.工业企业节能情况检查流程图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4

10、 检 查时,接受吃请、收受贿赂 低 1.加强职业道德、开展警示教育; 2.公布廉政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回访被检查单位,了解执法人员廉政情况。 工业股、良庆区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 隐瞒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降低要求 高 工业股、良庆区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 帮助被检查单位逃避监管 低 工业股、 良庆区节能监察中心 负责人,工作人员 提出与事实有违的处理意见 低 工业股、 良庆区节能监察中心 负责人,局分管领导 - 8 - 附件 1 工业企业节能情况检查流程图 制定计划和方案,确定检查内容、方式和时间 成立小组进检查现场 检查人员两人以上,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告知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现场检查 发

11、现违法、违规行为 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日 后难以 取得的 证据 应当进 行行政 处罚的 行为 依法应 当责令 改正的 行为 请求 报批 制作检查笔录 制作检查笔录 保存 证据 责令改正 按照规定 的日期进 行复查 未按要求 整改 按要求 整改 进入行政 处罚程序 检查结束 归档 制作检查笔录,说明检查结论 - 9 - 成品油市场监督 检查 1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南宁市良庆区经信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南宁市良庆区经信局商业股 8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14

12、502313 监督电话 07714512486 9 设定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6 年第 23 号,根据 2015 年 10 月28 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0 实施对象 南宁市良庆区辖区内 内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 11 行使层级 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 12 检查流程 详见附件 1 13 检查内容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6 年第 23 号)第三十二条 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成品油

13、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二)上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状况;(三)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四)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第三十七条 成品油专项用户的专项用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量、用项及供应范围使用,不得对系统外销售。第三十八条 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禁止下列行为:(三)使用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或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加油机,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四)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五)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六)经营走私或非法炼制的成品油;(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第三十九条 成品油零售企业

14、应当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成品油零售企业不得为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代销成品油。成品油仓储企业为其他单位代储成品油,应当验证成品油的合法来源及委托人的合法证明。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 - 10 - 14 责任事项 1.制定计划及告知责任:制定检查计划,告知被检查对象开展行政检查的实施 依据,以及检查目内容、时限和检查人员等内容。 2.检查责任: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笔录应由被检查对象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3.处理和后期报备责任:要求被检查对象履行义务的,应制作载明履行义务的目的、期限及依据等内容的书面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 4.监管责任:对执法检查人员依法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5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定或者规定依据实施检查; 2.没有具体理由、事项、内 容、对象实施检查; 3.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 4.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制止、纠正; 5.侵犯被检查对象合法权益; 6.未经通知擅自实施经济检查的; 7.经济检查中接受宴请、获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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