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3 页附件 3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试行)姓名: 考核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顺序基本要求 考评指标 自评分 考评分遵纪守法方面40分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为规范(基本分 20分)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并及时改正的,视情给予 510 分。2 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基本分 10 分) 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得 10 分。3 遵守律师所章程及管理制度(基本分 10 分) 违反律师所管理制度任何一项,一次扣 5 分,2 次以上不得分。业 务绩效方面40分4完成律师所规定的业务量指标或本职工作(基本分15 分,最多加 5 分)1
2、、完成律师所规定的业务指标或本职工作的得 15 分;达到指标 50%的得 5 分;达到指标 75%的得 10 分;2、超过规定指标 50%的加 2 分;超过 1 倍以上的加 5 分。3、达不到规定指标 50%的不得分。5具备执业基本技能、服务质量符合要求(基本分13 分)根据执业能力、服务质量状况酌情给予 513 分。6业务档案符合要求(基本分 12 分)1、办案卷宗(含法律顾问档案)归档情况(基本分 6 分) :归档率达100%的得 6 分;达 90%以上的得 4分;达 80%以上的得 2 分;不足 70%的不得分。2、办案卷宗抽检合格情况(基本分 6 分):全部合格的得 6 分;基本合格的
3、得 4 分;不合格的不得分。顺序 基本要求 考评指标 自评分 考评分综合项目方面20分7完成法律援助指标/每年2 件(基本分 5 分,加分 5分)拒绝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分;年办 3 件以上,每件加 1 分(最多加 5分)。8 完成继续教育规定课时(基本分 10 分) 未完成不得分9参加本所及律协、司法系统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基本分 5 分)拒绝参加或无故缺席 1 次扣 2 分;2 次以上不得分10 积极撰写论文(加分 7 分) 1、撰写论文 1 篇以上加 5 分;2、论文获市级奖励或参加省级以上研讨加 1 分;获省级以上奖励加 2分(最多加 7 分)(以上合作撰写按人数分配得分)11 参加社
4、会服务及公益活动(加分 5 分)1、参加社会义务法律服务 1 次加1 分;2 次以上加 2 分2、为扶贫这、救灾、助学、社会公益、见义勇为等加 3 分12 受奖惩情况(加减分各3 分)1、获区级表彰加 1 分;市级表彰加 2 分;省级以上表彰加 3 分2、受行业惩戒的,按上述级别相应减分13执业过错或未妥善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减分 5 分)被当事人投诉,经查确有过错但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者与当事人发生冲突、争吵,对律师所名誉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减 1-5 分合 计评定标准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的可以评定为“称职”;得分 80 分以上不满 90 分的可以评定为基本称职”;得分不满 80 分
5、的可以评定为“不称职”。 考核意见根据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的规定,经综合考评,拟定考核等次为 。考评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3 页顺序 基本要求 考评指标 自评分 考评分7未接受法援指派任务的得5 分,每办 1 件加 1 分(基本分 5 分,最多加 5 分)年度未接受法援案件指派任务的得5 分;每办 1 件加 1 分(最多加 5 分)。8 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规定课时(基本分 10 分) 达到规定课时的,得 10 分。9参加本所及律协、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基本分 5 分)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的得 5 分;未被要求参加活动的得 2 分;拒绝参加或无故缺席 1 次扣 2 分
6、,2 次以上不得分。10 积极撰写论文(最多加 5分) 1、撰写论文 1 篇以上加 3 分。2、论文获市级奖励或参加省级以上研讨加 1 分;论文获省级以上奖励加 2 分(最多加 5 分) 。(论文合作撰写的按人数分配得分)11 参加社会服务及公益活动(最多加 5 分)1、参加社会义务法律服务 1 次加1 分,2 次以上加 2 分。2、为扶贫、救灾、助学、社会公益等捐款捐物或有见义勇为的加 3 分。12 受奖情况(不含论文获奖,最多加 5 分)获县(市、区)级表彰的加 1 分;市级表彰的加 2 分;省级以上表彰的加 3 分(最多加 5 分)。综合项目方面20分13执业过错或未妥善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扣 1-5 分)当事人到律师所投诉,经查确有过错但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者与当事人发生冲突、争吵,对律师所名誉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 1-5分。合 计评定标准考评得分在 80 分(含本数)以上的为“称职”;得分在 70 分(含本数)以上, 79 分以下的为“基本称职”;得分在 69 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第 3 页 共 3 页以上作为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考核意见根据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的规定,经综合考评,拟定考核等次为 。考评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