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心支局举办新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于 2015 年 5 月 1日起正式施行。为准确研判其施行后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增强外汇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近期,扬州市中心支局特举办专题讲座,邀请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李春蓉副庭长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进行全面解读。李春蓉副庭长讲座的主题是“行政诉讼视 野下的依法行政” ,她结合自己二十多年的行政审判经验,用生动鲜活的判例、通俗易懂的语言,从行政诉讼的定位、新行政诉讼法解读、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和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四个方面,并结合已经发生的人民银行有关行政诉讼案件,为参会人员讲解了外汇管理依法履职过程中存在的涉诉法律风险,强调在履职过程中应当坚持“法无授权 不可为” 的基本原 则,在法律授 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不能越权或滥用职权。最后,李春蓉副庭长还对外汇管理部门中如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进行了重点提示。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李春蓉副庭长的讲座内容丰富,切合实际,让 大家通过实际发生的案例,了解了行政执法中易发生诉讼纠纷的风险点,对外汇检查工作大有裨益;今后将紧跟当前经济金融和社会发展的形势,紧紧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