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出租协议出租房(甲方): 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座落于(兰花 B 区 110 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一、租期为叁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分三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第一期,租金为柒万元整,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第二期,租金为柒万元整,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第三期,租金为捌万元整,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三、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四、租凭商铺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
2、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按时缴纳。五、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缴纳贰仟元押金作门面押金,合同期满后,在双方正确充分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须退还,伍仟元押金给乙方。六、在合同到期前 90 天,乙方应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凭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另打租凭广告,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搬出,如乙方逾期不搬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七、甲方租给乙方为毛胚房,乙方对店面上下层吊顶,地面墙面、卫生间以及楼梯门面进行装修,装修后产权归甲方所有,如乘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房商铺后,不得破坏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八、租凭期间,乙方如欲将租凭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力,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