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布病监测工作考评细则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及得分 备注 实得分 组 织管理 20 分 行 政 机 构 ( 10分) 县政府把布病防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2.5分) 县财政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布病防治经费,保证布防工作正常开展。 ( 2.5分) 县 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定期对布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2.5分) 在布病防治工作中,畜牧、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能够密切配合。 ( 2.5分) 专 业 机 构 ( 10分) 监测工作有计划,有方案。( 2.5分) 县疾控中心地病科(组)有固定专业人员从事布病防治工作,专业人员经过正规培训,能够独立完成专项布病
2、监测任务。( 2.5分) 有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布防经费使用合理,明细清楚。( 2.5分) 执行上级指示、信息反馈认真及时。( 2.5分) 监测工作70 分 疫情报告及处理 (10分 ) 1、疫情报告( 6分) 常规疫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规定上报。( 2分) 暴发疫情报告( 4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 规定上报,如果暴发疫情达到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级别,则按相应要求同时报告。( 1分) 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对疫情发展和控制进程进行及时报告。( 0.5分) 暴发疫情处理结束后,写出详细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3、当地基本情况、本次疫情概况、流行基本特征、暴发原因、实验室检测结果和病原分型、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等。( 2.5分) 2、暴发疫情处理( 4分) 通过流调、血清学检查等方法发现所有病人,并对暴发原因进行调查,提出预防措施。( 1分) 控制措施:( 3分) 针对暴发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 1分) 畜牧部门对健康家畜进行免疫。( 0.5分) 患者治疗:治疗率达到 100%。( 1分) 现场消毒:对污染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 0.5分) 未按规定报告,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没有暴发疫情,不扣分;如有暴发疫情,各项工作完成者不扣分,未完成或完成不佳者按括号内分值扣分,扣完为止。如果发现漏报、瞒
4、报暴发疫情,扣 6分。 暴发疫情处理结束后,应向省疾控中心上报以下内容:疫情处理总结及山西省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附件中附表 1 附表 4。如没有上述内容或内容不完整,要根据情况 酌情扣分。 专业人员培训( 6分) 为提高布病防治专业人员业务水平,保证布病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对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6分) 培训有计划、有方案、有考核、有记录,如材料不全,酌情扣分。 流调工作 ( 6分) 对本县本年度发生的所有病例全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 6分) 全部布病病例填写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如数量不全或填写不够全面、完整、准确,酌情扣分。 监测范围 、对象及数量 (5分 ) 监
5、测范围:农区固定监测点选择 4 5个乡(镇),半农半牧区固定监测点选择 3个乡(镇) 监测对象及数 量:主要是固定监测乡(镇)的 7 60岁、与牲畜及畜产品有接触的重点人群。布病监测数量第一年不少于 2000 人,从第 2年起不少于 1000 人,每次检查尽可能包括当地各种职业重点人群( 5分);布病防治项目监测数量每年不少于 1000人,每次检查尽可能包括当地各种职业重点人群。( 5分) 完成监测数量 5 分,如数量不足,酌情扣分 一般情况调查(6分 ) 人口资料。( 1分) 自然地理、气象等资料及监测点性质。( 1分) 居民生活条件、卫生习惯,对布病防治知识了解程度,职业人群对布病的个人防
6、护情况等。( 3分) 畜牧业 概况。( 1分) 资料调查全面 6 分,资料不全面,酌情扣分。 此项工作在第一年进行;在以后的考评中,每年都要记入总分。 本底调查(8分 ) 病史追溯。( 2分) 人间疫情。( 2分) 畜间疫情。( 2分) 家畜布病防治情况。( 2分) 资料调查全面 8 分,资料不全面,酌情扣分。 此项工作在第一年进行;在以后的考评中,每年都要记入总分。 人间疫情监测(4分 ) 疾控机构应定期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病例搜索工作。( 2分) 重点职业人群的主动搜索:定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检查,对有可疑布病症状、体征或与牲 畜及畜产品接触密切的人员进行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查。如血清学阳
7、性者,应建立档案,进行个案调查和进一步检查,以确定是否感染或发病。( 2分) 如果未开展此项工作,扣 4分。 血清学监测 (15分 ) 固定监测点血清学检查人数第 1年不少于 400人,其中包括以下特殊人群:牲畜交易人员 10-20 人、牲畜屠宰人员 20-30人、皮毛、乳、肉加工人员 20-30人;从第 2年起,血清学检查数量(包括牲畜交易人员、牲畜屠宰人员、皮毛、乳、肉加工人员)减半,省疾控中心要对血清学检验结果进行质量考核。( 15分) 在完成规定的血清学检查人 数(包括特殊人群数量)的基础上,对质量进行考核,如检验结果不准确,酌情扣分。 病原学监测 (8分 ) 病原分离数量应不少于急性
8、期病人 20%-30%,如病例数较少应全部进行细菌学检查。( 8分) 如果未开展此项工作,扣 8分。 畜间疫情收集(2分 ) 掌握畜间布病疫情动态和防制情况。( 2分) 资 料 10 分 数据收集(3分 ) 传染病报告卡。( 0.5分) 个案调查表。( 0.5分) 一般情况调查资料。( 0.5分) 本底调查资料。( 0.5分) 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结果。( 0.5分) 暴发 调查总结报告。( 0.5分) 数据收集完整、准确、全面,并且字迹清楚给 3分,有 1 项不合要求,扣 0.5分。 统计分析(2分 ) 发病情况:发病数、死亡数、发病率、死亡率和病死率。( 0.5分) 病例分布情况:病人年龄、性别、职业和时间、地理分布等。( 0.5分) 重点人群感染状况。( 0.5分) 菌株分离数和分离率。( 0.5分) 统计分析准确给 2 分,有 1项不正确,扣 0.5分。 总结(5分 ) 11 月份,按时上交年度布病监测总结。( 5分) 如不按时上交,扣 2分。 说明: 1、本考评细则总分为 100分, 80分以下为不合格, 80-85分为合格, 85 分以上为优良。 2、 如果发现漏报、瞒报暴发疫情,扣 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