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编号:学院 姓名 学号年级 专业 班级联系电话 延修后班级个人申请本人因学业成绩原因,自愿申请延长修业年限一年。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课程名(课程号) 学分 课程名(课程号) 学分申请修读课程共计 学分申请修读课程统计注:本部分由学生个人填写, 各二级学院教学办负责审核应缴学费共计 元辅导员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教学办审核意见:签字: 年 月 日二级学院意见:签字(公章):年 月 日教务处意见:签字(公章):年 月 日学生处意见:签字(公章):年 月 日财务处意见:签字(公章):年 月 日本表一式四份,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二级学院各存一份填表说明:1.审批表编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写。2.表头填写不得缺项。3.“个人申请栏”必须申请人本人签字,不得代签。4.“申请修读课程统计栏”全部内容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人填写, 各二级学院教学办负责审核。课程学分按学生延修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写。5.“申请修读课程统计栏”应缴学费金额参照衡水学院关于修读双学士学位等课程的收费管理办法填写,执行标准为:艺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分 140 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分 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