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 述伴 随 着 时 代 的 进 步 , 建 筑 业 的 发 展 , 建 筑 结 构 、 构 造 也 相 应 起 了 变 化 ,从 木 结 构 、 砖 木 结 构 , 逐 渐 发 展 到 砖 混 结 构 、 混 合 结 构 到 钢 筋 混 凝 土( RC) 结 构 , 从 而 出 现 了 柱 、 梁 、 板 的 RC 结 构 体 系 和 钢 结 构 体 系 。 结 合 土 木 建 筑 制 图 的 识 读 图 课 程 。 大 家 基 本 上 了 解 , 一 幢 建 筑 物 的建 成 , 首 先 要 有 设 计 。 只 有 经 过 会 审 、 审 批 后 的 技 术 设 计 , 才 能 进 行 施
2、 工 图设 计 。 施 工 图 是 建 筑 物 实 体 缩 小 的 设 计 蓝 图 , 它 指 导 施 工 。 以 土 木 建 筑 为 主 体 ,配 合 供 水 、 排 污 、 排 水 、 供 电 、 弱 电 、 取 暖 、 通 风 、 供 气 等 专 业 工 种 , 建 成一 幢 大 厦 。 为 了 有 计 划 的 控 制 建 设 投 资 , 因 此 , 必 须 在 建 设 前 先 按 照 设 计 图 编 制 设计 概 算 、 工 程 预 算 , 直 至 工 程 结 算 、 决 算 。 编 制 概 算 、 预 算 的 重 要 依 据 是 识 别 施 工 蓝 图 , 大 家 初 步 搞 清 楚
3、 建 筑 施 工图 ( 建 施 ) 包 括 的 内 容 和 范 围 , 结 构 施 工 图 ( 结 施 ) 的 内 容 和 范 围 。 需 要 掌 握 的 技 巧识 读 图 纸 的 方 法 和 顺 序 应 该 掌 握 其 要 领 和 技 巧 。 识 读 图 纸 要 平 、 立 、 剖 结 合 详 图 , 逐 项 计 算 , 按 结 构 分 部 分 项 拆 骨 头 统计 各 项 材 料 的 消 耗 。 今 天 结 合 讲 的 是 建 筑 工 程 概 预 算 的 工 程 量 计 算 部 分 课 程 。 主 要 区 别建 筑 产 品 的 特 点 , 与 其 它 工 业 产 品 的 区 别 : 1、
4、结 构 形 式 不 同 ; 2、 装 修 等 级 各 异 ; 3、 施 工 中 工 料 消 耗 不 同 ; 4、施 工 周 期 不 一 样 ; 5、 气 候 条 件 的 影 响 ; 6、 施 工 地 点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影 响 。 依 据确 定 每 一 项 建 筑 产 品 应 根 据 : 1、 设 计 档 的 要 求 和 施 工 技 术 方 案 ; 2、 建 筑 产 品 的 质 量 等 级 ; 3、 使 用功 能 的 区 别 ; 4、 其 它 特 殊 要 求 。 对 其 价 格 ( 即 全 部 费 用 ) 进 行 具 体 、 细 致 的 计 算 。 工 程 概 预 算 就 是 计 算
5、和 确 定 拟 建 工 程 全 部 费 用 的 技 术 经 济 档 。 国 家 规 定每 项 工 程 都 必 须 先 编 制 预 算 造 价 ; 初 步 设 计 编 制 设 计 概 算 ; 扩 初设 计 编 制 修 正 概 算 ; 施 工 图 设 计 编 制 施 工 图 预 算 。 一 个 单 项 工 程 完 成 应 编 制 : 1、 工 程 结 算 ; 2、 竣 工 决 算 。 编 辑 本 段 主 要 分 类建 筑 工 程 概 预 算 的 分 类一 、 按 项 目 所 处 的 建 设 逐 段 分 类 建 筑 工 程 概 算 ( 设 计 概 算 ) 这 是 控 制 项 目 投 资 额 的 依
6、据 , 可 以 凭此 选 择 最 优 设 计 方 案 , 进 行 招 投 标 。 施 工 图 预 算 确 定 工 程 造 价 , 签 订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 进 行 工 程 结 算 的依 据 , 银 行 拨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的 依 据 。 施 工 预 算 承 包 方 内 部 的 预 算 , 控 制 成 本 , 压 缩 开 支 , “三 对 比 ”采 购 , 下 达 作 业 计 划 的 依 据 。 工 程 结 算 作 为 一 个 单 项 工 程 、 单 位 工 程 、 分 部 工 程 、 或 分 项 工 程完 工 后 结 算 工 程 价 款 的 依 据 , 控 制 工 程 成 本
7、 。 由 于 施 工 中 会 出 现 局 部 变 更 ,增 减 工 作 量 , 调 整 价 差 , 不 可 抗 拒 等 因 素 , 结 算 是 可 变 的 , 有 调 整 余 地 。 竣 工 决 算 是 反 映 整 个 建 设 项 目 全 部 实 际 建 设 费 用 的 技 术 经 济 档 ,由 承 包 方 编 制 , 发 包 方 审 核 ( 监 理 方 会 审 或 审 核 ) 、 审 计 部 门 审 定 , 以 此 作为 竣 工 价 款 决 算 , 办 理 交 付 使 用 。 二 、 按 建 筑 工 程 概 预 算 编 制 的 对 象 分 类 单 位 工 程 概 预 算 , 编 制 综 合
8、概 预 算 的 基 础 ; 其 它 工 程 和 费 用 概 预算 建 筑 工 程 、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 、 其 它 如 土 地 、 青 苗 等 补 偿 、 安 置 补 助 、建 设 单 位 管 理 、 生 产 职 工 培 训 、 试 运 转 费 用 等 ; 单 项 工 程 综 合 概 预 算 ; 建 设 项 目 总 概 算 。 从 筹 建 至 竣 工 验 收 交 付 使 用 的 全 部 支 出 , 汇 总 的 档 。 按 工 程 专 业 性 质 分 类土 建 、 安 装 、 市 政 、 仿 古 、 园 林 等 专 业 编 制 。 1.2 一 般 土 建 工 程 施 工 预 算 的 编
9、 制 依 据 、 方 法 编 辑 本 段 编 制 方 法 根 据 会 审 的 施 工 图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按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 计 算 分部 分 项 的 工 程 量 ; 套 用 现 行 预 算 定 额 或 单 位 估 价 表 ; 计 算 、 汇 总 定 额直 接 费 及 工 料 用 量 ; 按 现 行 费 用 定 额 ( 当 地 的 ) 计 算 其 它 直 接 费 、 间 接 费 、计 划 利 润 、 税 金 、 汇 总 得 工 程 造 价 。 编 辑 本 段 作 用 确 定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造 价 的 依 据 ; 是 签 订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
10、进 行 工 程 结算 的 依 据 ; 是 建 设 银 行 拨 付 工 程 价 款 的 依 据 ; 是 施 工 单 位 加 强 企 业 经营 管 理 , 搞 好 经 济 核 算 的 依 据 。 三 、 编 制 依 据 : 施 工 图 纸 、 会 审 纪 要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方 案 ) ; 预 算 定 额( 或 单 位 估 价 表 ) 数 据 ; 人 工 、 材 料 、 机 械 台 班 单 价 及 费 用 定 额 ; 预算 工 作 手 册 ; 工 程 合 同 或 协 议 。 编 辑 本 段 一 般 土 建 工 程 施 工 图 预 算 编 制 方 法 与 步 骤一 、 单 位
11、 法 1、 收 集 、 熟 悉 施 工 图 预 算 的 基 础 数 据 ; 2、 计 算 整 理 工 程 量 ; 3、 计 算并 汇 总 直 接 费 ; 4、 工 料 分 析 并 汇 总 工 料 总 用 量 ; 5、 计 算 各 项 费 用 并 汇 总工 程 造 价 ; 6、 编 写 说 明 : 包 括 工 程 概 况 , 编 制 依 据 , 会 审 、 设 计 变 更 、 索赔 等 , 暂 估 的 确 认 ; 7、 复 核 、 装 订 、 签 章 审 批 。 二 、 实 物 法 1、 收 集 、 熟 悉 施 工 图 及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等 数 据 ; 2、 计 算 并 整 理 工 程
12、 量 ;3、 计 算 单 位 工 程 所 需 的 工 料 和 数 量 ; 4、 计 算 并 汇 总 直 接 费 ; 5、 计 算 各 项费 用 并 汇 总 工 程 造 价 ; 6、 编 写 说 明 ; 7、 复 核 、 装 订 、 签 章 及 审 批 。 三 、 实 物 法 与 单 价 法 不 同 处 : 1、 计 算 直 接 费 的 方 法 不 同 单 的 计 算 简 便 , 便 于 经 济 分 析 与 比 较 ;实 的 计 算 繁 琐 , 但 能 动 态 反 映 建 筑 产 品 价 格 , 符 合 价 值 规 律 。 2、 进 行 工 料 分 析 的 目 的 不 同 单 为 价 差 调 整
13、 提 供 数 据 ; 实 为 准 确 ,完 整 求 证 单 位 工 程 直 接 费 , 而 分 析 计 算 全 部 工 料 机 用 量 。 各 有 特 点 , 单 适 用 手 工 编 制 预 算 , 而 实 可 用 计 算 机 编 制 , 因 为 它 储 存 有大 量 完 整 的 价 格 信 息 系 统 。 目 前 通 用 的 软 件 有 : 鲁 班 软 件 Luban Soft 上 海 鲁 班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鲁 班 算 量 、 鲁 班 预 算 、 造 价 师 。 北 京 豪 力 海 文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FIDIC 企 业 管 理 系 统 平 台 ( 菲 迪 克
14、) 。1.3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的 费 用 构 成 ( 见 “中 国 工 程 咨 询 ”2001.11 期 ) 建 筑 工 程 费 按 其 费 用 的 性 质 分 为 直 接 工 程 费 、 间 接 费 、 计 划 利 润 和 税 金四 部 分 。 1、 直 接 工 程 费 : 施 工 中 耗 费 在 工 程 实 体 的 各 项 费 用 ( 1) 直 接 费 : A、 人 工 费 、 B、 材 料 费 、 C、 施 工 机 械 使 用 费 。 ( 2) 其 它 直 接 费 : A、 冬 、 雨 季 施 工 增 加 费 、 B、 夜 间 施 工 增 加 费 、C、 材 料 二 次 搬
15、运 费 、 D、 仪 器 、 仪 表 使 用 费 、 E、 生 产 工 具 、 用 具 使 用 费 、F、 检 验 试 验 费 、 G、 特 殊 工 程 培 训 费 、 H、 工 程 定 位 复 测 、 工 程 点 交 、 场 地清 理 等 费 用 、 I、 特 殊 地 区 施 工 增 加 费 。 ( 3) 现 场 经 费 : A、 临 时 设 施 费 。 B、 现 场 管 理 费 , 包 括 : a、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的 基 本 工 资 、 工 资 性 补 贴 、 职 工 福 利 费 、 劳 动 保 护 费等 。 b、 办 公 费 、 现 场 水 、 电 、 烧 水 、 取 暖 等
16、。 c、 差 旅 交 通 费 : 公 务 差 旅 、 探 亲 路 费 、 招 工 、 工 伤 就 医 路 费 、 工 地 转移 、 现 场 交 通 油 料 、 燃 料 、 养 路 、 牌 照 费 等 。 d、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费 、 设 备 、 仪 器 折 旧 、 大 修 、 维 修 或 租 赁 费 等 。 e、 工 具 用 具 使 用 ( 非 固 定 资 产 ) 如 办 公 用 器 具 、 交 通 工 具 检 验 、 试 验 、测 绘 、 消 防 等 配 置 、 维 修 和 摊 销 等 。 f、 保 险 费 、 施 工 用 财 产 、 车 辆 保 险 、 高 空 、 井 下 、 海
17、上 作 业 等 特 殊 工种 保 险 等 。 g、 工 程 保 修 费 、 竣 工 交 付 使 用 , 在 规 定 保 修 期 内 的 修 理 费 用 。 h、 工 程 排 污 费 。 i、 其 它 费 用 。 2、 间 接 费 用 : 不 直 接 由 施 工 工 艺 引 起 , 但 却 与 工 程 的 总 体 条 件 有 关 ,为 建 安 生 产 服 务 的 各 项 费 用 。 ( 1) 企 业 管 理 费 用 A、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工 资 、 工 资 性 补 贴 , 按 规定 标 准 计 提 的 职 工 福 利 费 ; B、 差 旅 交 通 费 、 C、 办 公 费 ; D
18、、 固 定 资 产 折 旧及 修 理 费 ; E、 工 具 用 具 使 用 费 ; F、 工 会 经 费 ; G、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 H、 劳动 保 险 费 ; I、 职 工 养 老 保 险 及 待 业 保 险 费 ; J、 保 险 费 、 企 业 财 产 保 险 、管 理 用 车 辆 保 险 ; K、 税 金 、 企 业 按 规 定 交 纳 的 房 产 税 、 车 船 使 用 税 、 土 地使 用 税 、 印 花 税 等 ; L、 其 它 ,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费 、 技 术 转 让 费 、 技 术 开 发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 排 污 费 、 绿 化 费 、 广 告
19、 费 、 公 证 费 、 法 律 顾 问 费 、 审 计 费 、 咨询 费 等 。 ( 2) 财 务 费 用 企 业 为 筹 集 资 金 而 发 生 的 各 项 费 用 , 包 括 企 业 经 营期 间 发 生 的 短 期 货 款 利 息 净 支 出 , 汇 总 净 损 失 , 金 融 机 构 手 续 费 以 及 其 它 财务 费 用 。 ( 3) 其 它 费 用 按 规 定 支 付 工 程 造 价 ( 定 额 ) 管 理 部 门 的 定 额 编 制管 理 费 , 劳 动 定 额 部 门 的 定 额 测 定 费 , 以 及 按 规 定 支 付 给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的 管理 费 等 。
20、3、 计 划 利 润 : 按 规 定 应 计 入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造 价 的 利 润 , 依 据 不 同 投 资来 源 或 工 程 类 别 , 计 划 利 润 实 施 差 别 利 率 。 4、 税 金 : 是 指 国 家 税 法 规 定 的 应 计 入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造 价 内 的 营 业 税 ,城 乡 维 护 建 设 税 及 教 育 费 附 加 等 。 1.4 工 程 量 计 算 的 一 般 方 法 1.什 么 是 工 程 量 ? 以 物 理 计 量 单 位 或 自 然 计 量 单 位 表 示 各 分 项 工 程 或 结 构 构 件 的 实 物 数量 加 M3、 M2、 M
21、、 T( 吨 ) 等 。 当 L、 B、 H 的 尺 寸 不 固 定 , 常 用 M3 为 计 量 单 位 , 如 土 方 、 砼 、 砌 体等 。 当 L、 B、 H 中 有 一 个 尺 寸 固 定 , 另 两 个 经 常 变 化 时 , 常 用 M2 作 计 量单 位 , 如 楼 地 面 、 屋 面 防 水 层 、 内 墙 抹 灰 、 外 墙 贴 面 等 。 当 L、 B、 H 两 个 尺 寸 内 固 定 , 另 一 个 方 向 尺 寸 经 常 变 化 时 , 常 用 M为 计 量 单 位 , 如 楼 梯 、 栏 杆 扶 手 等 。 当 物 体 体 积 变 化 不 大 , 重 量 差 异
22、较 大 时 , 常 用 T 为 计 量 单 位 。 如 散装 水 泥 、 黄 砂 、 石 子 、 石 灰 等 。 无 法 以 物 理 计 量 单 位 的 具 有 自 然 属 性 的 单 位 , 称 自 然 计 量 单 位 , 如 个 、台 、 套 、 组 、 等 。 2.工 程 量 计 算 的 一 般 方 法 关 键 是 一 个 计 算 的 顺 序 问 题 , 可 以 提 高 计 算 速 度 和 质 量 , 减 少 和 杜 绝 少算 、 漏 算 、 算 大 算 小 , 重 复 计 算 的 差 错 。 从 基 础 到 主 体 , 从 结 构 到 装 修 , 从 主 要 分 部 工 程 到 辅 助
23、 分 部 工 程 , 逐 步计 算 。 这 是 按 施 工 顺 序 。 常 见 计 算 顺 序 按 顺 时 针 方 向 进 行 计 算 ; 按 先 横 后 竖 , 先 上 后 下 , 先 左 后 右 的 顺 序计 算 ; 按 轴 线 编 号 顺 序 计 算 , 由 外 到 内 , 自 左 至 右 , 自 下 而 上 ; 按 结构 构 件 编 号 的 顺 序 计 算 , 自 梁 、 板 、 柱 、 特 殊 构 件 顺 序 。 3.工 程 量 计 算 的 一 般 原 则 计 算 口 径 要 一 致 ; 计 算 单 位 要 一 致 ; 计 算 规 则 要 一 致 。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 采
24、用 “工 程 量 计 算 书 ”的 统 一 规 格 ; 计 算 式 应 按 图 索 骥 , 注 明 部 位 、轴 线 编 号 、 便 于 核 对 ; 计 算 精 度 , 算 到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钢 材 、 木 材 、 贵 重材 料 可 算 到 小 数 点 后 三 位 , 余 数 四 舍 五 入 ; 计 算 式 的 尺 寸 顺 序 应 统 一 ,宽 ( B) 高 ( H) 长 ( L) ; 计 算 书 底 稿 要 整 齐 , 数 字 清 楚 , 标 点 明 确 ,切 忌 草 率 零 乱 , 辨 认 不 清 。 4.工 程 量 计 算 的 主 要 规 则 国 家 统 一 的 1995
25、年 颁 布 。 GJD-101-95 全 国 统 一 建 筑 工 程 基 础 定 额 ( 土 建 ) GJDGZ-101-95 全 国 统 一 建 筑 工 程 预 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各 省 、 市 、 自 治 区 在 国 家 统 一 的 基 础 上 , 编 制 适 用 本 地 区 的 预 算 定 额 和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 最 近 ( 重 庆 ) 正 改 革 传 统 的 “基 价 制 ”模 式 , 试 行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办法 。 建 设 部 也 于 2001.11.5 施 行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发 包 与 承 包 计 价 管 理 办 法 编 辑 本
26、 段 详 述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计 算一 、 建 筑 面 积 的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是 指 建 筑 物 各 层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的 总 和 。 国 家 以 此 的 数 量 计 算 和控 制 建 设 规 模 。 设 计 单 位 用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的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 来 评 定 设 计 方 案的 优 劣 , 如 单 方 造 价 。 施 工 单 位 以 每 年 开 、 竣 工 的 建 筑 面 积 数 量 , 来 表 达 其工 作 成 果 。 因 此 在 编 制 和 审 查 概 预 算 工 作 中 , 正 确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27、 。 ( 一 )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的 范 围 ( 1) 单 层 建 筑 物 不 论 其 高 度 如 何 , 均 按 一 层 计 算 , 其 建 筑 面 积 以 外 墙勒 脚 以 上 的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注 意 是 结 构 外 表 面 , 不 包 括 粉 刷 、 贴 面 等 外 装 修 。 ( 2) 高 低 联 跨 的 单 层 建 筑 物 , 当 高 跨 为 边 跨 时 , 按 勒 脚 上 两 端 山 墙 外表 面 之 间 的 水 平 长 度 乘 以 勒 脚 以 上 对 墙 表 面 至 高 跨 中 柱 外 边 线 的 水 平 宽 度 计算 ; 当 高 跨 为
28、中 跨 时 , 按 勒 脚 以 上 两 端 山 墙 外 表 面 间 的 水 平 长 度 乘 以 中 柱 外边 线 的 水 平 宽 度 。 ( 3) 多 层 建 筑 , 按 各 层 面 积 的 总 和 计 算 , 首 层 按 外 墙 勒 脚 以 上 结 构 的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二 层 及 其 以 上 按 外 墙 外 围 ,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若 二 或 三 层向 外 悬 挑 或 内 收 , 即 按 水 平 面 积 增 减 。 ( 4) 地 下 室 、 半 地 下 室 、 地 下 车 间 、 仓 库 、 商 店 、 地 下 指 挥 部 等 及 相应 出 入 口 的 面
29、积 按 其 上 口 外 墙 ( 不 包 括 采 光 井 、 防 潮 后 及 其 保 护 墙 ) 的 外 围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 5) 用 深 基 作 地 下 架 空 层 而 利 用 , 层 高 超 过 2.2m 的 , 按 架 空 层 的 外围 水 平 面 积 的 1/2 计 算 。 ( 6) 坡 地 建 筑 物 利 用 吊 脚 作 架 空 层 而 利 用 , 层 高 超 过 2.2m, 按 围 护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 7) 室 内 通 道 、 门 厅 、 大 厅 , 不 论 其 高 度 如 何 , 均 按 一 层 计 算 , 门 厅 、大 厅 内 回 廊
30、部 分 按 其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计 算 。 ( 8) 图 书 馆 按 书 架 层 计 算 。 书 架 层 指 搁 放 书 架 的 层 数 , 非 书 架 搁 书 的层 数 。 ( 9) 电 梯 井 、 提 物 井 、 垃 圾 道 、 管 道 井 均 按 建 筑 物 自 然 层 计 算 。 ( 10) 有 围 护 结 构 的 舞 台 灯 光 控 制 室 , 按 围 护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乘 以 实际 层 数 计 算 。 ( 11) 设 备 管 道 层 , 贮 藏 室 对 技 术 层 , 层 高 超 过 2.2m 时 应 计 算 面 积 。 ( 12) 有 柱 雨 蓬 , 按
31、 柱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独 立 柱 的 雨 篷 按 顶 盖 的 水 平投 影 面 积 的 1/2 计 算 。 ( 13) 有 柱 的 车 棚 、 货 棚 、 站 台 等 按 柱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单 排 柱 、 独立 柱 的 车 棚 、 货 棚 、 站 台 等 按 顶 盖 的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的 1/2 计 算 。 ( 14) 突 出 屋 顶 的 有 围 护 结 构 的 楼 梯 间 、 水 箱 间 、 电 梯 机 房 等 按 围 护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 15) 室 外 有 围 护 结 构 的 门 斗 、 眺 望 间 、 观
32、望 电 梯 间 、 阳 台 、 厨 商 、 挑廊 、 走 廊 等 , 按 其 围 护 结 构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 16) 无 围 护 结 构 的 凹 阳 台 、 挑 阳 台 , 按 其 水 平 面 积 的 1/2 计 算 。 有时 凹 阳 台 按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计 算 。 ( 17) 室 外 有 柱 和 顶 盖 的 走 廊 , 沿 廊 按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计 算 ; 而 有 盖 无 柱的 按 其 投 影 面 积 1/2 计 算 。 ( 18) 两 个 建 筑 物 间 有 顶 盖 的 架 空 通 廊 , 按 通 廊 的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计 算 。无
33、顶 盖 的 按 1/2 计 算 。 ( 19) 室 外 楼 梯 作 为 主 要 疏 散 通 道 均 按 首 层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计 算 ; 室 内 有楼 梯 , 则 室 外 楼 梯 按 其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的 1/2 计 算 。 ( 20) 跨 越 其 它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的 高 架 单 层 建 筑 物 , 按 其 水 平 投 影 面 积计 算 , 多 层 者 按 多 层 计 算 。 ( 二 ) 不 计 算 建 筑 面 积 的 范 围 ( 1) 突 出 墙 面 的 构 配 件 和 艺 术 装 饰 线 , 如 柱 、 垛 、 勒 脚 、 台 阶 、 无 柱雨 篷 、
34、墙 面 抹 灰 、 镶 贴 块 材 等 。 ( 2) 检 修 、 消 防 等 用 的 室 外 爬 梯 。 ( 3) 层 高 小 于 2.2m 的 技 术 层 , 贮 藏 室 及 深 基 础 地 下 架 空 层 , 坡 地 建 筑物 、 吊 脚 架 空 层 。 ( 4) 构 筑 物 , 如 独 立 烟 囱 、 烟 道 、 油 罐 、 水 塔 、 贮 油 ( 水 ) 池 、 贮 仓 、园 库 、 地 下 人 防 干 线 、 支 线 等 。 ( 5) 建 筑 物 内 外 的 操 作 平 台 、 上 料 平 台 及 利 用 建 筑 物 空 间 安 置 箱 罐 的平 台 。 ( 6) 没 有 围 护 结
35、 构 的 屋 顶 水 箱 、 花 架 、 凉 棚 等 ; 舞 台 及 后 台 悬 挂 幕 布 、布 景 的 天 桥 、 挑 台 。 ( 7) 单 层 建 筑 物 内 分 隔 的 操 作 间 , 控 制 室 、 仪 表 间 等 单 层 房 间 。 ( 8) 建 筑 物 内 宽 度 大 于 300mm 的 变 形 缝 、 沉 降 缝 。 二 、 土 石 方 工 程 ( 一 ) 分 人 工 土 石 方 和 机 械 土 石 方 。 1.土 石 方 工 程 熟 悉 定 额 项 目 , 包 括 平 整 场 地 、 挖 土 、 回 填 土 及 运土 及 分 项 工 程 ; 了 解 土 壤 、 岩 石 类 别
36、 , 土 壤 的 湿 度 和 地 下 水 位 的 标 高 。 按工 程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确 定 土 壤 类 别 。 分 别 计 算 干 土 和 湿 土 的 工 程 量 ; 了 解挖 填 运 土 、 排 水 的 施 工 方 法 ; 确 定 挖 填 土 的 起 点 标 高 ; 其 它 有 关 资 料 。2.人 工 平 整 场 地 室 内 场 地 土 方 地 坪 标 高 300 以 内 就 地 填 挖 找 平( 土 层 厚 度 不 超 过 300mm) 。 3.人 工 挖 土 方 根 据 土 壤 类 别 , 施 工 方 法 等 分 别 按 : 挖 地 槽 ( 沟 ) 槽 底 宽 度 在 3m
37、 内 , 槽 长 大 于 槽 宽 3 倍 的 挖 土 量 。 不 放 坡 不 支 档 土 板 、 放 坡 且 留 工 作 面 、 支 挡 土 板 且 留 工 作 面 、 由 垫 层 上表 面 放 坡 。 挖 地 坑 坑 长 小 于 坑 宽 3 倍 , 坑 底 面 积 在 20m 以 内 ( 不 包 括 加 宽工 作 面 ) 。 矩 形 不 放 坡 的 土 方 量 =坑 底 长 、 宽 、 深 。 矩 形 放 坡 的 土 方 量 =坑 底 长 、 宽 、 深 加 工 作 面 宽 度 , 放 坡 系 数 和 地坑 四 个 角 的 一 个 角 锥 体 积 。 园 形 不 放 坡 地 坑 园 形 放
38、坡 地 坑 挖 土 方 槽 底 宽 度 在 3m 以 上 , 或 坑 底 面 积 在 20 m 以 上 , 或 平 整场 地 土 层 厚 度 在 30cm 以 上 , 均 为 挖 土 方 。 人 工 挖 孔 桩 土 方 量 按 桩 断 面 积 乘 以 设 计 桩 孔 中 心 线 深 度 计 算 。 4.人 工 回 填 土 基 槽 、 基 坑 回 填 土 基 槽 ( 坑 ) =基 槽 ( 坑 ) -设 计 室 外 地 坪 以 下回 填 土 m 挖 土 m 建 ( 构 ) 筑 物 埋 置 部 分 m。 室 内 回 填 土 室 内 回 填 ( m) =主 墙 间 ( 净 面 积 ) 回 填 土 (
39、厚度 ) 各 种 沟 道 ( 所 占 m) 运 土 方 定 额 中 人 工 运 土 按 200m 运 距 , 双 轮 车 运 土 按 500m 运 距编 制 。 运 土 工 程 量 =挖 土 总 体 积 回 填 土 总 体 积 。 若 式 中 计 算 值 为 正 值 表 示 余 土 外 运 , 为 负 值 时 表 示 取 土 回 填 。 ( 二 ) 机 械 挖 土 方 1.根 据 土 方 施 工 机 械 种 类 、 土 壤 类 别 、 运 输 距 离 的 不 同 分 别 以 m 计 算 。 推 土 机 运 距 按 挖 方 区 重 心 至 填 方 区 重 心 的 直 线 距 离 计 算 。 铲
40、运 机 按 挖 、 卸 重 心 区 加 转 向 距 离 45m 计 算 。 自 卸 汽 车 按 挖 、 填 重 心 区 最 短 距 离 计 算 , 考 虑 坡 度 系 数 。 2.在 执 行 机 械 土 方 量 定 额 时 , 应 注 意 几 点 : 推 、 铲 的 土 层 厚 度 平 均 小 于 300mm 时 , 推 台 班 用 量 乘 以 系 数 1.25 铲 ,乘 以 1.17。 挖 掘 机 在 垫 板 作 业 , 定 额 人 工 、 机 械 乘 以 系 数 1.25, 铺 垫 板 工 、 料 、辅 台 班 应 按 实 。 推 、 铲 未 经 压 实 的 堆 积 土 时 , 按 定 额
41、 项 目 乘 以 系 数 0.73 计 算 。 采 用 机 械 挖 掘 土 时 , 死 角 需 人 工 开 挖 , 因 此 其 中 10%的 土 方 量 按 人 工挖 土 、 人 工 乘 以 系 数 2( 要 求 课 堂 作 业 例 1、 例 2) 。 三 、 桩 基 工 程 计 算 桩 基 础 工 程 量 之 前 应 了 解 下 列 数 据 1、 定 额 项 目 的 划 分 、 打 预 制 RC 桩 、 预 制 RC 桩 接 长 、 打 ( 钻 ) 孔 灌 注桩 等 。 2、 确 定 土 壤 级 别 , 详 见 表 4-7 土 质 鉴 别 表 。 3、 打 桩 规 模 , 小 型 工 程 的
42、 人 工 、 机 械 使 用 量 按 相 应 定 额 乘 以 系 数1.25 计 算 。 4、 桩 基 施 工 方 法 、 工 艺 流 程 、 采 用 机 型 、 桩 、 土 壤 、 泥 浆 的 运 距 。 5、 其 它 有 关 资 料 ( 一 ) 打 预 制 RC 桩 , 按 P98 说 明 计 算 公 式 , 作 业 题 : 某 工 程 打 预 制 RC 方 桩 ( 400400) , 计 621 根 , 设 计 桩 长 12m。 其 中有 321 根 按 设 计 要 求 需 送 桩 , 接 长 4m, 请 按 P98 打 预 制 RC 桩 计 算 公 式 ,计 算 RC 工 作 量 ,
43、该 工 程 不 属 于 小 型 打 桩 工 程 , 故 不 考 虑 1.5%打 桩 损 耗 率 。1、 ( 12+0.5) 0.040.4=2m621=1242 m3 2、 (4+0.5) 0.40.4=0.72 m321=231.12 m3 3、 1242+231.12=1473.12 m3 ( 二 ) 接 桩 和 送 桩 ( 三 ) 打 ( 钻 ) 孔 灌 注 桩 1.按 设 计 规 定 的 桩 长 ( 包 括 桩 尖 不 扣 除 桩 尖 虚 体 积 ) 乘 以 钢 管 管 箍 外 径面 面 积 以 立 方 米 计 算 。 2.预 制 桩 尖 随 钢 管 下 埋 , 则 灌 注 桩 工 程
44、 量 按 桩 尖 顶 面 至 桩 顶 面 的 长 度 乘以 钢 管 管 箍 外 径 截 面 面 积 以 立 方 米 计 算 。 3.为 了 扩 大 桩 径 , 提 高 桩 承 载 而 复 打 , 其 单 桩 体 积 还 应 乘 以 复 打 次 数 。复 打 1 次 乘 以 2, 复 打 2 次 乘 以 3。 复 打 次 数 按 施 工 图 设 计 要 求 确 定 。 4.钻 孔 灌 注 桩 的 工 程 量 , 按 设 计 桩 长 ( 包 括 桩 尖 、 不 扣 除 桩 尖 虚 体 积 )增 加 0.25m 乘 以 设 计 断 面 面 积 以 立 方 米 计 算 。 5.现 场 灌 注 桩 定
45、额 的 材 料 用 量 中 , 均 已 包 括 充 盈 系 数 和 材 料 损 耗 。 6.钢 筋 笼 制 作 按 相 应 项 目 以 吨 计 算 。 ( 四 ) 人 工 挖 孔 桩 , 应 分 别 计 算 挖 孔 桩 土 方 , 挖 孔 桩 护 壁 ( 砖 或 砼 护 壁 )、 钢 筋 笼 、 桩 芯 砼 工 程 量 , 套 相 应 定 额 。 四 、 砖 石 工 程 包 括 砌 砖 、 砖 石 两 部 份 , 定 额 中 有 基 础 、 墙 体 、 柱 、 墙 面 勾 缝 , 其 它 砌体 等 项 目 。 ( 一 ) 基 础 工 程 1、 基 础 与 墙 身 的 分 界 线 ( 1) 同
46、一 材 料 , 设 计 内 地 面 为 界 ( 有 地 下 室 以 地 下 室 内 地 面 为 界 ) 上为 墙 ( 柱 ) 身 , 下 为 基 础 。 ( 2) 不 同 材 料 , 在 设 计 内 地 面 300mm 以 内 者 , 按 不 同 材 料 为 分 界 ,超 过 300mm, 以 设 计 内 地 面 为 分 界 线 。 ( 3) 砖 石 围 墙 , 以 设 计 室 外 地 坪 为 分 界 线 , 下 为 基 础 , 上 为 墙 身 。 2、 标 准 砖 砌 体 计 算 厚 度 1/4、 1/2、 3/4、 1、 1 、 2、 2 、 3 墙 厚 53mm、 115、 180、 2
47、40、 365、 490、 615、 740 计 算 厚 度 ( mm) 3、 砖 石 条 形 基 础 工 程 量 计 算 嵌 入 基 础 中 的 RC 构 造 柱 、 地 圈 梁 以 及 穿 过 基 础 面 积 在 0.3 m 以 上 的 洞口 等 所 占 的 体 积 应 扣 除 。 但 嵌 入 基 础 的 钢 筋 、 铁 件 、 管 子 、 基 础 防 潮 层 等 所占 体 积 则 不 予 扣 除 。 但 靠 墙 暖 气 沟 的 挑 砖 亦 不 增 加 。 砖 石 基 础 的 长 度 : 外 墙 墙 基 按 外 墙 中 心 线 长 度 计 算 ; 内 墙 墙 基 按 内 墙 墙基 净 长
48、线 计 算 。 基 础 大 放 脚 T 形 接 头 处 的 重 叠 部 分 不 扣 除 。 见 图 4-41 课 堂 作 业 ( 例 ) P100 4、 独 立 砖 柱 工 程 量 计 算 按 体 积 以 m 计 算 。 执 行 砖 基 础 定 额 。 课 堂 作 业 ( 例 1) P102 某 标 准 砖 柱 基 础 断 面 尺 寸 为 365mm240mm, 柱 基 高 度 3.25mm, 基 础 为三 层 大 放 脚 砖 基 础 , 当 分 别 采 用 三 层 等 高 式 和 不 等 高 式 两 种 大 放 脚 砌 筑 时 ,试 注 相 应 单 根 柱 基 工 程 量 , 查 表 4-1 0.3650.240(3.25+0.9673)=0.369 m3 0.3650.240(3.25+0.8136)=0.356 m3 课 堂 作 业 ( 例 ) 计 算 图 4-37 P96 1、 垫 层 砼 工 程 量 : 3.8+0.32=4.12 m3 2、 砖 基 础 工 程 量 : 21.54+2.72=24.26 m3 3、 地 圈 梁 砼 工 程 量 : 0.240.24( 9+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