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姓名 工作单位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联系地址*公民电子邮件*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联系地址*法人/其他组织电子邮件申请人信息申请时间政府信息开义务机关(机构 )名称*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名称、文号或其他特征描述)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 邮寄 当面领取 现场查阅 电子邮件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 纸质文本 数据电文类型: 自身生产的需要 自身生活的需要自身科研的需要 查验自身信息所需信息情况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特别声明:本人承诺本表格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均准确无误,愿意承担可能出现的有关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名(盖章):使用指南:1、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我局提出的申请行为。2、当面申请的, 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 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如果您通过信函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 578 号 2213 室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200070,咨询电话:22178062,传真:2217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