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第一条 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变电所的各种规章制度确保正常的供电安全。第二条 变电所门口必须挂变电所名称标志牌以及“配电重地,闲人莫入”警示牌,高压部位挂“高压危险”警示牌。第三条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变电所。第四条 带电运转的设备或部位必须加装防护罩和护栏。第五条 对外来参观者,必须与机电队取得联系,由专人接待,引导参观并填写要害场所来客登记。第六条 参观过程中,变电所工作人员原则上正常工作,接待引导人员向参观者交代各种注意事项,提示严禁接触各种带电设备。第七条 参观过程中,配电工要积极主动的予以配合,保证人员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第八条 凡不执行 5、6、7 条要求的一律
2、不允进入变电所,严格监督执行。干部上岗查岗制度第一条 机电干部要经常深入变电所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第二条 干部上岗检查时,应遵守变电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条 干部上岗检查的矿级领导不少于 3 次,科级领导不少于6 次,技术人员不少于 6 次,队干不少于 8 次。第四条 干部查岗时应认真填写干部查岗记录,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做详细的记录,并监督落实。第五条 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离开变电所,不得停留闲谈,以免影响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井下变电所交接班制度第一条 接班的配电工提前 20 分钟到达岗位,交接双方同时在变电所现场交接班。第二条 交班的配电工必须将本班的运行情况、维护情
3、况、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第三条 交接班双方同时对变电所的所有设备进行一次系统检查。第四条 工具、备件、安全绝缘用具必须交接清楚。第五条 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并及时和队值班领导联系。第六条 在处理事故或正在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第七条 交班人员发现接班人员有精神不正常时严禁交班并向队值班领导汇报。第八条 各项事情交代清楚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配电工方可离开。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熟悉掌握配电专业基础知识,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非专职人员不得私自操作和打开电气设备。第二条 严
4、格执行操作规程 、 煤矿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第三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要了解上一班的运行情况,并认真检查,坚持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第四条 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 工作票制度 、 对接牌制度 ,听从调度的指挥。第五条 负责本变电所绝缘用具、配件、材料、仪表的维护和管理。第六条 保持变电所卫生清洁,保持设备电缆整齐无煤尘,每班必须清扫一次室内卫生,做到文明生产。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或消除设备的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一.巡回检查的规定:1. 巡查时,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小于最小安全距离
5、,严禁触摸高压设备的绝缘部分。2. 巡查时,可一人进行,但只可做巡查工作。二.巡查方法和周期:1. 队长要定期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包机组人员必须对包机的设备按规定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变电所值班人员每小时必须对电气设备检查一次。2. 检查时按以下顺序进行高压开关移动变电站馈电开关照明设备接地系统电缆。3. 对检查出的各种问题及时处理,暂不能处理的应汇报队里限期处理。检查完毕要做好记录。电气试验制度第一条 机电科要每年定期组织督促,监督执行电气试验的落实,确保硐室电气设备做到定期规范试验。第二条 每年四月份或十月份,对井下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线,验电笔等进行一次耐压
6、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第三条 对井下高压保护装置、仪表、仪器,每年整定一次,负荷变动随时整定。第四条 电气试验不少于 2 人,试验负责人在实验前应向全体参加试验的人员贯彻措施,熟悉试验设备和试验程序。第五条 变电所的接地装置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维修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井下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试要有专人负责,每季至少一次,并将测定数据记入记录。第六条 值班电工每天必须对检漏保护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漏电试验,每月至少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第七条 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 6 个月时应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修和调试。第八条 对于 6kv(或 10kv)电力电缆每年测定一次绝
7、缘电阻做一次耐压试验。用 5 倍额定电压由低到高逐步升高,读取相位直流泄露值。第九条 电气试验期间,实验人员不得随意变换人,试验过程完毕后,要有记录并存档。消防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确定搞好消防工作,及时扑灭火灾,防止事故发生,严格加强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第二条 消防器材要做到专物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对擅自挪用者,视情节追究责任。第三条 建立消防器材登记表,每月对所管理的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丢失或损坏及时予以补充。第四条 消防器材制定专人负责,每月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过期或失效的予以更换补充。第五条 消防器材要定点存放,要有明显的标志。第六条 有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
8、汇报相关部门。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将消防器材故意损坏,外借,否则追究其责任。第八条 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打开灭火器。第九条 灭火器的使用步骤:(1).将安全销拉开。(2).将皮管抚平,并将喷嘴嘲向着火点。(3).用力按下手把选择上方位置接近火点,将干粉射入火焰中部(4).操作干粉灭火器的注意事项:干粉灭火器适宜于扑灭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也适用于扑灭气体火灾和带电低压电器设备火灾,使用灭火器时打开保险销,拉动拉环,干粉即可喷出。一般适用 8kg 的干粉灭火器,射程约 5m 所以要靠近火焰喷射,干粉喷出的时间较短, 8kg 干粉只能喷射 20s,所以喷射前选择好喷射目标,另外普通干粉易受潮结块,因
9、此干粉灭火器应放在干燥的地方,每半年检查一次,若有结块的及时更换。配电工危险源及其预防措施,岗位危险源及其危害1. 私自约时停送电造成人员触电。2. 安装或检修工作结束后,由于不检查、不验收、不汇报,如接错线,工具遗失在接线腔内,就造成电气设备损坏,造成短路顶闸事故。3. 送错电造成人员触电事故和扩大事故。4.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不戴绝缘手套,如漏电就会造成人员触电事故。5. 对供电系统不了解,若停错电影响安全生产。6. 频繁送电,私自送电,同时给风机动力送电,强行向故障线路送电私自甩掉保护不用等。预防措施:1.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2. 各级人员严格执行机电检查操作标准。3. 送电要严格执
10、行,双名称复读复核制度。4. 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5. 熟背供电系统严格执行停电复核制度。6. 严格执行停送电和供电十不准制度。井下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 一般规定:1. 井下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井下配电操作证”方可上岗。2. 井下配电工必须掌握变电所的供电系统图,了解变电所的电源情况和各开关的负荷情况和运行方式。3. 井下配电工必须要熟知变电所主要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和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4. 井下变电所必须有绝缘台,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笔等安全工具。二、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操作情况,反常情况,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了解
11、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 阅读上级指示,操作部分和有关记录。. 了解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的情况。. 检查通讯设备应保持完好。. 清点工具、备件、安全用具、消防用品、图纸和各种记录薄。三、电气设备的操作:. 电气设备的主绝缘,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裂纹,异常和放电痕迹。. 电气设备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打火现象。. 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无异响。. 电缆头无漏电漏胶现象。. 仪表指示、信号指示应正确。. 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完好。. 继电保护的指示应正确。8. 值班配电工负责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停电操作:值班人员接到停电指示或持有“停电工作票”的作业人员及检查人员的停电要求后,做如下操作:停电高压开关时,应核实要停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停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台上,操作高压开关,断路器手柄,切断真空断路器,实行闭锁。并在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