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闵行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标准 闵行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标准分成基础指标、奖励指标和附加指标,共 9 个项目,总分为 150 分。其中基础指标 4 项,共 100分;奖励指标 4项,共 30分;附加指标 1项,共 20分。具体如下: 项 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基础指标 ( 100分) 居住情况 ( 30 分) 持有闵行区域内产权证,且产权人是父母或子女本人。 30 持有闵行区域内公租房,且承租人是父母或子女本人。 20 在闵行区域内租赁住房并持有租赁合约,租赁人是父母,且居住满一年以上。( 群租或租赁非合法房屋的不计分) 10 在闵行区域内租赁住房并持有租赁合约,租赁人
2、是父母,且居住未满一年。(群租或租赁非合法房屋的不计分) 5 父母在闵行 工作年限 ( 20 分) 在闵行工作的每满一年加 2 分,申请人父母双方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 20 分。 20 父母在闵行 缴纳保险年限 ( 20 分) 在闵行 缴纳保险 的每满一年加 2 分,申请人父母双方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 20 分。 20 持有居住证情况( 30 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120 分。 30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 120 分。 20 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持有灵活就业证明。 10 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但无灵活就业证明。 5 奖励指标 ( 30 分) 文化程度 ( 5 分) 父母一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 技术职称 ( 5 分) 父母一方具有高级职称。 5 计划生育 ( 10 分) 符合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10 公益活动 ( 10 分) 志愿者、献血等公益活动。 10 附加指标 ( 20 分) 各街镇自定 各街镇根据区域特点,对本街镇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人员或其他特殊 贡献人员给予一定加分。如:在本街镇工作和缴纳保险等。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