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工程学院 2017 级学 生专业 确认 实施细则 为适应 2017 年的新高考改革,深化本科教育体系改革,按照学校本科学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求创新”的总原则和“前期按类培养、后期开展多样化专业教育”的总要求,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 2017 级学生专业确认实施细则制定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专业确认工作小组 全面 组织 实施分流工作 。 组长:姚建华 副组长:金伟娅、章嫦华 成员:姚建华、金伟娅、章嫦华、杨庆华、戴勇、钟英杰、高增梁、 刘云峰、王秋成、鲁建厦 二、专业 确认原则 1. 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 。 2.浙江省普通高考生源
2、、浙江省三位一体生源和外省生源分别开展专业确认录取。 3. 坚持志愿优先, 成绩 兼顾,择优准入的原则 。 4. 坚持 专业教学师资、教学资源配置与社会人才需求相结合 原则 。 三、专业确认对象 1. 按“ 机械 和工业工程 类 ”招生的浙江省普通高考生源类: 按机械工程 (含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班)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工业工程和物流工程共 6 个专业进行 确认 。 2. 按“ 机械 和工业工程 类 ”招生的浙江省三位一体生源类: 按机械工程 (含卓越 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班)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工业工程和物流工程共
3、6 个专业进行 确认 。 3. 按“ 机械 类”和“工业工程 类 ”两类招生的外省生源类: 机械类按机械工程 (含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班)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共 4个专业进行分流;工业工程类按工业工程和物流工程共 2 个专业进行分流。 四、专业确认时间 本科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第 12 周 。 五、专业招生数设置方案 专业招生数分别按浙江省普通高考生源类、浙江省三位一体生源类和外省生源类共三类设置招生计划数。 各专业 2017 级招生计划数根据各专业近三年的招生数的平均值确定。 六、专业确认与录取办法 1.各专业负责组织专业咨询会,学生工作办公室配合做好专业分
4、流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2. 各专业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导师申报、资格审核和公示,以及本专业介绍和班主任配备等工作。 3. 志愿录取工作由各教学系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组织 。 4. 录取办法: (一) 第一阶段:高考高分考生直接录取 学院公示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 9000 名 (含 )的浙江省进档考生 或 选考科目物理成绩 100 分 的 浙江省进档考生 。 1) 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 6000 名 (含 )的浙江省进档考生 ,按照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直接予以录取。 2) 选考科目物理成绩 100 分 的学生,按照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直接予以录取。 3) 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 9000 名 (含
5、 )的浙江省进档考生,确保专业确认到学生所填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 注:如果出现 填报 某 专业 的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情况,则进行二次填报志愿和录取工作。 (二) 第二阶段: 类内高考成绩 排名 和课程成绩 公示 1) 分别按浙江省普通高考生源类、浙江省三位一体生源类和外省生源类三类公示 学生的高考成绩排名。 a. 浙江省内普通高考类生源按高考成绩排名,如高考成绩相同时按照同分位次号排名。 b. 浙江省 三位一体 类生源按照高考录取综合分排名。 c. 外省考生按高考当量成绩排名,( 高考 当量 成绩,满分 100) =高考得分 *100/高考总分(按省份) 2) 学院公示第一学期 两 门
6、 核心 课程(高等数学期中考试、工程图学结课考试)全部及格的学生名单。 ( 三 )第三阶段: 第一轮专业确认 1) 参加第一轮专业确认的学生必须满足:第一学期 两 门 核心 课程(高等数学期中考试、工程图学结课考试)全部及格。 2) 学生填报志愿,每人填报最多不超过三个志愿 。 3) 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申请学生数超过本轮专业实际招生数时,依据类内高考成绩直接确认;当申请学生数少于本轮专业实际招生数时,无条件接受学生。 (四) 第 四 阶段: 第二轮专业确认 1) 组织未录取学生进行 专业潜质测试(满分 100) 。 2) 学院公示 浙江省普通高考生源类、浙江省三位一体生源类和外省生
7、源类三类内未录取 学生的综合总分排名。 综合总分计算办法: 综合总分 =( 类内 高考成绩 ,按“ 高考得分 *100/高考总分 ”折算为百分制 ) 80%+( 专业潜质测试 成绩) 20% 4) 学生填报志愿,浙江省生源类每 人填报六个志愿,外省生源机械类每人填报四个志愿,外省生源工业工程类每人填报两个志愿。 5)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申请学生数超过本轮专业招生数时,依据综合总分直接确认 ;如综合总分相同时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名 ;当申请学生数少于本轮专业招生数时,无条件接受学生。 ( 五 )未按规定填写及提交专业 确认 申请表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专业 确认 选择权,由学院负责调配。 (
8、 六 )根据相关政策,对录取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5.特别说明 1)健行学院学生以选导师进入专业学习,不受专业名额限制,不受导师指导名额限制。 2) 专业确认 后, 校内转专业到我院的学生,由各系根据其意愿进行 专业确认 并落实指导教师,不受专业招生名额限制 。 七、专业确认后的教学与学籍管理 1. 机械工程专业确认后先进行“卓越工程师班”和普通班级的二次确认,再进行 本科生导师双向选择 ,根据导师研究方向确认学生的专业模块方向,并重新编班。 2. 其他 专业确认后 直接 进行本科生导师双向选择, 根据导师研究方向确认学生的专业模块方向,并重新编班。 3. 学生学籍档案材料自第二学 期 起归入专业班级进行管理,各类评优、评奖、保研等事项按专业 或班级 进行考核与评定 ;第一学期 各类评优、评奖等事项按 大类 专业 或班级 进 行考核与评定。 4. 专业 确认 结果经报学校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017年 11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