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 徽 各 市 常 住 人 口 ( 第 六 次 人 口 普 查 )1、全省常住人口、户籍人口这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为 5950.1万人,同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减少 35.9万人,下降 0.6%,年平均下降 0.06 %。十年来我省常住人口略有下降的原因是:常住人口不包括到省外半年以上的户籍人口。近年来我省户籍人口中到省外务工人数日益增多,普查时我省净流出到省外半年以上人数为 911.9万人。普查登记时全省户籍人口为 6862.0万人,同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 616.7万人,增长 9.9%,年平均增长 0.95%。3、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中,
2、男性人口为 3024.6万人,占 50.83%;女性人口为 2925.5万人,占 49.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 106.61下降为 103.39。性别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我省流往省外半年以上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5、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这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98.5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 641.0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 2261.9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 1662.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同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
3、每 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 2297人上升为 669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 7625人上升为 1077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2780人上升为 3801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 37342人下降为 27948人。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496.5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105.7万人,总人口文盲率由10.06%下降为 8.34%,下降 1.72个百分点。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和文盲率的变化,反映了十年来我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6、城乡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2559
4、.1万人,占 43.0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3391.0万人,占 56.99%。同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894.4万人,乡村人口减少 930.3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20个百分点。表明十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加速,有力地推进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7、常住人口地区分布这次人口普查按常住人口排序,排在前五位的是阜阳(760.0 万人)、合肥(570.2 万人)、六安(561.2 万人)、宿州(535.3 万人)和安庆市(531.1 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2.77%、9.58%、9.43%、9.00%、8.93%。 2010年人口普查各市常
5、住人口数比重(%)地 区人口数(万人) 2000年 2010年全省合计 5950.1 100 100合肥市 570.2 7.57 9.58淮北市 211.4 3.18 3.55亳州市 485.1 8.60 8.15宿州市 535.3 9.35 9.00蚌埠市 316.4 5.57 5.32阜阳市 760.0 13.56 12.77淮南市 233.4 3.46 3.92滁州市 393.8 6.78 6.62六安市 561.2 10.10 9.43马鞍山市 136.6 2.03 2.30巢湖市 387.3 7.08 6.51芜湖市 226.3 3.59 3.80宣城市 253.3 4.51 4.2
6、6铜陵市 72.4 1.16 1.22池州市 140.3 2.36 2.36安庆市 531.1 8.78 8.93黄山市 135.9 2.32 2.28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常住在省内的境外人员。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5文盲率是指全省人口中 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省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 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7比重为各市的人口占全省合计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