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桐庐县乡镇(街道) 2017 年度气象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涉及扣分情况的直至每小项 分值 扣完为止) 自评分 复评分 1 气象 组织机构 建设 1.根据 桐编 2014 16 号 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气象灾害预防管理岗位职责;( 4 分) 2.进一步 落实明确 气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成员 岗位责任 并及时上报 , 工作 措施科学合理 。 ( 6 分) 10 分 1.未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气象灾害预防管理岗位职责 的, 扣 4 分; 2.未 及时更新 落实 领导小组人员的, 扣 6 分 ; 已经成立(以文件 为准)但岗位
2、职责 不明确、措施不到位的 , 酌情 扣分。 2 业务提升及常规工作 1.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及 气象 防灾减灾等会议; ( 6分) 2.12 月 31 日 前 及时报送年度 工作总结和计划 ,气象协理员工作手册记录完整、真实 。 ( 4 分) 10 分 1.业务培训、 会议 未请假缺席的, 每次 扣 3 分 ; 2.未 按要求 上报年终总结(含工作总结、下一年工作计划、意见或建议三部分内容)的 , 扣 4分 。 上报总结 、气象协理员工作手册记录 质量较差的 , 酌情扣分。 3 灾情(实况)信息上报 1.协理员年度完成“协理员在行动”平台上报信息(包括灾情信息和工作信息等) 4 条及以上且被录
3、用; ( 5分) 2.信息员上报信息 3 条及以上且被录用; ( 5 分) 3.接收到雪深观测任务时,按要求开展观测并及时上报。 ( 5 分) 15 分 1.协理员 上报信息不足的,扣 5 分; 2.信息员 上报 信息 不足 的 按 比例扣分(每 10%扣2 分),扣完为止 ; 3.未按要求开展雪深观测 和 上报的 ,少 1 次扣 3分 ,扣完为止 ; 4.出现人员伤亡、损失严重的气象 灾情未及时 上报的,此项不得分。 4 气象信息员管理 1.4 月、 10 月底前( 1 年 2 次)完成本辖区 信息员资料更新核对上报; ( 2 分) 2.年内至少 组织 1 次辖区内信息员履职培训和指导,有培
4、训照片、签到单,并上报培训信息; ( 1 分) 5 分 1.未按要求开展 信息员资料更新核对上报 的 , 扣2 分; 2.未 按要求 开展 培训和指导 的,扣 1 分; 3.未 按要求 开展 考核和报送 的,扣 2 分。 2 3.年度组织开展信息员工作考核和报送。 ( 2 分) 5 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 1.及时完善和修订当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或方案),根据要求参与应急演练;( 5 分) 2.及时掌握更新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节点人员信息,有效落实气象 预警信息传播和 气象 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等管理工作; ( 10 分) 3.申报 辖区 1 个及以上村(社区)进行 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村(社
5、区)创建, 并 完成 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 5 分) 4.完成辖区 75%及以上村(社区)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制定完善工作,上报计划样本和完成的村(社区)清单。( 10 分) 30 分 1.预案编制不完善或未及时修订的 , 扣 5 分 ; 2.未更新上报网格化管理节点人员信息 扣 3 分 ;预警信息传播未有效及时传播扣 5 分;“ 3.23”世界气象日、“ 5.12”防灾减灾日、“ 6.23”防雷宣传日等期间,未 组织开展防灾宣传扣 3 分 ; 3.未 按要求 完成 申报和应急 准备认证的 , 扣 5分; 4.未完成辖区 75%及以上村(社区)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制定的 ,按比例扣分 。
6、6 气象设施管理 1.按 要求完成辖区内自动气象站及气象显示屏巡查、清洁和简单故障排除, 巡查及故障排除记录 及时上报 ; ( 5 分) 2.协助落实气象设施选址及建设任务。 ( 5 分) 10 分 1.发生自动气象站探测环境遭破坏、气象设施或显示屏被盗、被损情况,未及时上报的, 扣 5分; 2.未 协助 完成 气象设施建设的,扣 5 分 。 7 防雷安全监管 落实防雷安全监管属地化管理责任, 配合完成辖区内防雷责任 主体 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 1.指导责任主体单 位建立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4分) 2.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4 分) 3.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开展 防雷安
7、全隐患整改。 ( 2 分) 10 分 1.辖区内 责任主体单位未建立完善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的 , 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2.辖区内 责任主体单位 未按规定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的 , 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3.辖区内 责任主体单位 防雷安全隐患整改率未达到 100%的 , 扣 2 分 ; 4.因防雷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不到位 , 出现 雷击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8 气象服务 关注“桐庐气象”官方微信 平均 每村 (社区) 10 个 10 分 未上报人员名单的本项不得分, 人数不足的按比 3 推广 以上 ,上报人员名单。 例扣分 。 基本分 100 分 10 加分项目 结合乡镇(街道)农
8、业和旅游等特色资源,进行农气服务和气象“双微”推广。 6 分 成效明显的, 每案例加 2 分。 重大气象灾害后, 及时 上报服务小结或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先进事迹。 6 分 上报材料的典型事例及有关数据详 实、内容真实 ,每次加 2 分。 完成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创建;高质量完成气象防灾减灾 标准村(社区) 创建任务。 7 分 获得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 (街道 )的加 5分;高质量完成浙江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村(社区)创建,每 1 个加 2 分。 收集上报气象服务需求意见或建议被采纳应用;气象科技服务成功应用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生产或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 4 分 收集或上报
9、的意见或建议被气象部门采纳并应用,每例加 2 分;气象科技服务推广应用成效明显,有相关文字材料说明,并得到气象部门认可的,每例加 2 分。 辖区内施放气球活动及时上报,情况属实。 2 分 辖区内施放气球活动及时上报,经气象部门实地 调查情况属实的, 每例加 1 分。 加分 25 分 总评分 125 分 一票否决项 内容 考评结果 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安全工作落实 不到位。 因防范不足、处置不力而发生台风、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较大以上人员伤亡的,以及发生因气象灾害(含雷电灾害)导致或引发造成大型群众性活动、群众聚集性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 。 年度考评气象工作不得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