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险理赔流程出险如果您的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出险还应打开示廓灯和后尾灯。不能撤离现场的,应当在来车方向 50-100 米处摆放反光牌等警告标志(高速公路在 150 米以外) ,防止新的意外事故的发生。温馨提示:发生事故后切忌不可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报案如果您的车辆发生事故,请及时拨打太平洋保险 95500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报案,并根据接报案人的提示进行后续理赔处理。 我公司在全国所有机构网点开通了车险全国通赔服务,只要在出险地拨打 95500 服务电话,您即可享受从报案到领取赔款的全流程服务。现场处理接到报案后我们会及时安排查勘人员协助您进行现场处理。我们的查勘人员
2、会提示您需要提供哪些索赔材料,这些材料需要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提交给保险公司。确定损失您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在修理前请及时通知我们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请您不要在未经保险公司认定损失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赔偿调解进行事故处理时,请您根据我们的提示,收集齐全相应的索赔资料。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若有疑问,您可拨打太平洋保险 95500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提交索赔资料1、事故处理完毕后,请您根据我们的提示尽快提交索赔材料,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支付赔款。2、机动车保险索赔申请书和其他索赔单证,可从太平洋保险网站(http:/ )下载,也可向当地公司营业网
3、点和理赔人员索要。审核赔案接到您提交的索赔材料后,我们将按照内部流程尽快完成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您。领取赔款1、个人客户领取赔款时,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领取的,应提供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个人客户的赔款可以通过网银支付,在索赔时只需提供您的银行卡信息,填写授权书即可,我们理赔完成后会及时将赔款划入您指定的银行卡帐户,省却您往返奔波之劳。3、单位客户的赔款超过现金支付起点的应当以转帐的形式支付。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赔款金额超过人民币 1 万元或外币等值1000 美元的,对单位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
4、书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索赔材料清单不涉及人身伤亡案件索赔所需单证序号 单证名称 说明 1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2 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3 保险单正本(交强险、商业险) 4 驾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驾驶出租车和特种车需提供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 5 行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营运车辆需提供营运许可证 6 事故证明 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公安部门证明、消防部门证明、气象部门证明、快速处理协议书等 7 车辆修理清单 8 车辆修理发票 9 施救费发票 事故车辆需要施救 10 财产损失发票、清单 财产损失需赔付 11 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 须有事故处理部门盖章 12 其它相关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案件索赔所需单证序号 单证名称 说明 1 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个人客户签字,单位客户需盖公章 2 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3 自己车辆的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 4 自己车辆的修理发票及清单(原件) 5 自己车辆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6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