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凭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同协定,现将甲方位于米东区金坤新城花苑门面房壹间,63.03 平方米,租凭给乙方,现就具体内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此门面房租给乙方,第一年租金为 元( )元整,第二、第三年租金随行就市(按当地附近同等面积门面房租金收取) ,暖气费、垃圾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工商、税务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二租凭时间从 2011 年 月 日起至 2014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该房,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凭权。三该门面房从租凭日起至合同到期止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在租凭期内有权将该门面房进行转让给第三方。四在租凭期内乙方要爱护甲方的房屋建筑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并保证房屋的安全及承重主体不受损坏。五乙方在甲方房屋内外进行装修及水、电等的改造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六付款方式:租金每年一付,乙方一次性付清全年房费 元, (注合同到期如要续租需提前两个月书面打招呼) 。七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租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八本租凭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望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否则造成后果及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