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许可审核审查工作细则 填报单位:县农委 环节 出具的文件 及时限 岗位 审查内容 审查要求 审查方式 判断标准 注意事项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性质数量 1 受理 出具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许可审核 受理 通知书 或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许可审核 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7 个工作日) 办理人( A 岗)周宗萍 职务:主任科员 电话:023-56556041 办理人( B 岗)周兴 职务:科员 电话:023-56556041 1、 水生野生动物捕捉申请表 一式三份 申请人 窗口 提交 原件 1 份 符合规范 书面审查 符合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许可审核
2、 申请材料目录 从事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捕捉及以上者不予受理,需向市农委申请。 2、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 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复印件份,原件备查;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驯养繁殖证复印件份;因驯养繁殖、展览、表演、医药生产需捕捉的,必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申请人 窗口 提交 原件和复印 件各 1 份 符合规范 书面审查 符合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许可审核 申请材料目录 - 2 - 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1 份;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据的公函证明原件份、复印件份 3
3、、身份证或法人证书,审查原件 申请人 窗口 提交 复印件 1 份 符合规范 书面审查 符合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许可审核 申请材料目录 2 审查 出具审查意见或结论 ( 15个工作日) 办理人( A 岗)闫胜华 职务:副站长 电话:13896322211 办理人( B 岗)刘竹鸣 职务: 电话 13896221808 1、 水生野生动物捕捉申请表 一式三 份 申请人 窗口 提交 原件 1 份 符合规范 书面审查 符合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许可审核 申请材料目录 从事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捕捉及以上者不予受理,需向市农委申请。 2、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
4、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复印件份,原件备申请人 窗口 提交 原件和复印 件各 1 份 符合规范 现场查勘 符合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许可审核 申请材料目录 - 3 - 查;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驯养繁殖证复印件份;因驯养繁殖、展览、表演、医药生产需捕捉的,必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1 份;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 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据的公函证明原件份、复印件份 3、身份证或法人证书,审查原件 申请人 窗口 提交 复印件 1 份 符合规范 书面审查 符合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许可审核 申请材料目录 - 4 - 3
5、 决定 决定结论确定,出具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许可证 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 5 个工作日) 办理人( A 岗)唐德寿 职务:农工委副书记 电话:56559098 审查意见 审查环节 提交 原件 1 份 各项审查内 容符合规范要求 书面审查 审查意见真实准确 不当审查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 追责依据 一、行政许可法及专项法律法规规章追责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至七十七条; 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的,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
6、暂行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 三、各单项法律法规规定的追责依据。 追责情形 一、违反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1.违规设立行政许可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 定的。 4.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 三、各单项法律法规规定的追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