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程检验管理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有效地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防止不合格的在制品流入下一道工序,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技术及合同规定的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过程中半成品的检验和测试。2.职责2.1 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半成品的自主检测和测试。2.2 品检课负责过程中巡回检验和检测。3.程序3.1 制造部各分厂按照每一类产品的装配工序卡安排生产。 总部工序卡说明的主要内容:控制参数、规格要求、检测标准、检测设备及质控点等项目。3.2 作业员根据装配工序卡 进行操作,并按规定中的检查要点进行自主检查。3.3 首件检验3.3.1 首件检验: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当生产过程中任一要素发生改变时(
2、如:工艺变更、更换模具、产品的变动、原材料的 变 更等)重新开始生产后连续 3-5 只产品所进行的性能、尺寸、材料、外观的检查,以及包装方式的确认等。3.3.2 首件检验具体操作按首件确认管理办法执行。3.4 制造部过程全检人员根据工程课编制的工艺文件,品保部制定检验规程进行过程检验。3.4.1 检验合格的产品或配件在外箱(或货架上)贴产品过程流水卡或装箱单,并在产品过程流水卡上对同批同型号产品进行编号,当该批该型号生产完成后,填写在产品状态标示卡上一个班至少一次填写产品状态标示卡,放置于待检区。交品检课检验员对其进行抽检。 产品状态标示卡必须填写完整,未填写或不按要求填写,品检课检验员将拒绝
3、检验,具体执行按 3.6 执行。3.4.2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分类存放,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3.5 经制造部全检人员检验后的产品,制造部检验员认真填写工序检验单,签上全检人员姓名和日期。3.6 品检课抽检3.6.1 品检课抽样管理办法进行抽样,根据产品检验规程进行检验。(a)产品抽检合格时,在产品的每个外箱的产品过程流水卡上盖合格章。并将产品过程流水卡做合格标识,并签名盖合格章。并转序生产或入库。 产品过程流水卡保存到该批产品最后一箱发往下道工序时,同产品一起转入下道工序。(b)产品抽检不合格时,在产品的每个外箱的产品过程流水卡上盖不合格章。并将产品过程流水卡 做不合格标识,并 签名盖不合格章
4、。并填写产品重检跟踪单, 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3.6.2 产品抽检不合格时,任何人不得将产品重检跟踪单丢掉或撕毁, 产品状态标识卡上的不合格标识,除抽检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将其撕掉,违者将处以200-500 元处罚 ,厂 长追究连带责任。3.6.3 当品检员 2 次重检不合格时,需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书面的返工要求,且返工要求需审批后车间执行,否则品检员将不予检验。3.6.4 所有需返工重检的产品,不需要重新采购物料的产品必须在 3 天之内完成,需重新采购物料的产 品返工必须在 15 天之内完成,无法按时完成返工的,需分厂厂长书面反馈,审批后按批示执行,否 则将扣除双倍的质量工资。3.7 对制造部
5、急需而来不及检验的产品需另外转序时,由品保部经理下达指令,品检课跟踪检查,以便发现不符合时能及时予以追回。3.8 品检课应组织人员 3 小时最少进行一次制程巡检。如发现重大品质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检测分析,并填制过程信息反馈单,采取纠正措施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制造部、工程课。3.9 生产过程中,品保部应针对客户提供的生产要求,在过程控制各个环节予以监督验证,确保产品的实现符合客户的要求。3.10 过程检验记录每月由检验员整理后交品检课装订、编目,在本部门保存一年后统一销毁。4.质量文件4.1检验规程汇编4.2产品检验卡4.3注塑工艺卡4.4零件工艺工序卡4.5封样管理办法4.6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志管理办法4.7抽样管理办法5.质量记录5.1工序检验单5.2首件确认报告5.3巡检记录表5.4不合格品报告单5.5过程信息反馈单5.6产品重检跟踪单6 本程序自 201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解 释权归品保部,原文件同时作废。2010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