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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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岭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J249-3.2017- 020 招标项目: 温岭市温峤镇青江塘疏浚工程 招标人: 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 (盖章 ) 联系人: 刘华琴 联系电话: 13666803996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 联系人: 孙海啸(主代)、王颖、翁佳佳(从代) 联系电话: 0576-85188633、 13736533025 备案单位: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盖章 ) 联系电话: 0576-86109505 2017 年 7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

2、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招标文件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提交 第六节 开标 第七节 评标 第八节 合同授予 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第十节 纪律与监督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二、评标程序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 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第六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岭市温峤镇青江塘疏浚工程 已由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温发

3、改证受理 2017177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温岭市财政补助及镇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为温岭市温峤镇青江塘疏浚工程,本工程位于温岭市温峤镇青屿村至坞沙门 村,属于江厦水系,自东向西起于江厦大港,经青江塘平水闸、青江闸外排出海。青江塘全长 3200m( 0+0003+200)。主要建设内容为青江塘全河疏浚,设计疏浚工程量为 148103m3。 2.1.2 本工程 招标控制 价 : 2120455 元 。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

4、河道土方疏浚、杂物清理的等工程 。 2.3 工期: 80 日历天内(含 80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 次 招标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 2013 23 号文的有关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 “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

5、信息平台 ” 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8月 23日 上午 8:00 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 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7 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 35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提交 3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月 23 日下午 2:30 整 ,地点为 温岭市行政服务中

6、心四楼开标厅(一) 。 5.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 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 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场 (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 任职文件原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http:/ )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 册 验

7、证 手续 , 具体 办理 要 求 请 登入 温岭 市 公共 资源 交 易中 心网 站( http:/ 0576-86109764) 。 7.2 法定代表人名字以营业执照副本上的名字为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副总经理名字以任职文件上的名字为准,下同。 7.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温岭市九龙大道 555 号 。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刘华琴 联系电话: 13666803996 8.2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海啸 联系电话: 13736533025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

8、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 1.1 工程说明 项目名称 温岭市温峤镇青江塘疏浚工程 建设地点 青江塘 批准文号 温发改证 2017 177号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 单位 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 2.1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 3 2.2 工期要求 80日历天内(含 80日历天) 4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河道 土方疏浚、杂物清理等工程。 5 3.1 资金来源 温岭市财政补助及镇财政负责解决 6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9、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 投标 人必须符合企业资格条件标准(附件二)及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附件三) 7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8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 备会 不组织 9 6.1 分包 不允许 10 9.1 投标人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7天前 5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1 9.2 招标人书面澄清招 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 12

10、10.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 13 16.1 投标有效期 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算) 14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17 年 8月 22 日上午 12:00时整 投标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22 日下午 4:00 时整 户 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 313345400028) 账 号: 580004211300018 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用途栏中注明 “青塘江疏浚” 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

11、户汇出(或转出)。投标人收到投标保证金到帐的短信通知后,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间内在网上通过“电子交易” 绑定 相应投标项目。 15 18.2 投标文件份数 1、商务标: 正本 1份,副本 2份; 2、资格标中包括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 及 原件资料 : 其中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原件资料 1份。 16 20.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与提交地点 截止时间: 2017年 8月 23日下午 2:30整 地点: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温岭市九龙大道 555号】 17 22.1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 点 开标时间: 2017年 8月 23日下午 2:30整 开标地点:温岭市行

12、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温岭市九龙大道 555号】 18 30.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或履约保证金收款人开户银行的回执单原件) 开户行:温岭市工行温西分理处; 户名: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 ; 账号: 1207046109049600156; 金 额: 按合同价的 5% 6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标条件已经具备,现采 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用承包人。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项所述。 1.2 工程概况

13、: 本工程为温岭市温峤镇青江塘疏浚工程,本工程位于温岭市温峤镇青屿村至坞沙门村,属于江厦水系,自东向西起于江厦大港,经青江塘平水闸、青江闸外排出海。青江塘全长 3200m( 0+0003+200)。主要建设内容为青江塘全河疏浚,设计疏浚工程量为 148103m3。 2. 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及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项所述。 2.2 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项所述。 2.3 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项所述 。 3. 资金来源 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第 5项所 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

14、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项所述。 ( 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 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

15、的除外; (三)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 (四)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八)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标中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

16、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投标人可自行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5.3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 分包 6.1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节 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17、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第六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第七章 工程 量清单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 除本须知 8.1条内容外,按本须知第 9、 10、 11条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8 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正。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项

18、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号码: 0576-80689060)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9.2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接到澄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9、 10. 1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 件,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2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接到修改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 11.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异议。

20、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2. 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2.1 本工程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2.1.1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依据: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2010)、浙水建 2012 42号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本省、市有关综合解释、补充规定。 12.1.2 本工程 采用综合单价法计算,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

21、费、间接费、利润、补差和税金,以及一9 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12.1.3 投标报价有关说明(其他内容详见本工程量清单说明): 12.1.3.1 本工程基本运距 2km,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12.2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招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 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3.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22、4.1 本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标两部分组成。 14.2 商务标包括 纸质文件。 14.2.1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以下内容: 14.2.1.1 封面 14.2.1.2 目录 14.2.1.3 投标函 14.2.1.4 投标总价 14.2.1.5 总说明 14.2.1.6.1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14.2.1.6.2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4.2.1.6.3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4.2.1.6.4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14.2.1.6.5单价计算表; 14.2.1.6.6工程量清单单价组合表; 14.2.1.6.7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14.2.1.6.8主要材料投标价格汇总表。 14.3资格标由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 及 原件资料 组成: 14.3.1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4.3.1.1 投标人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封面 14.3.1.2 目录 14.3.1.3 资格后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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