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次人行法律类考试很奇怪,银行相关的法律一个都没有,我作完所有的客观题都有点不甘心,昨天还在看人民银行法呢。更奇怪的是考了好多消费者相关的法律。客观,简答,案例都有,直接怀疑出题人是研究消法的。简答题一个:经营者的义务案例两个:1 个是李某自带饮料看电影,电影院不让进,李某起诉,问电影院是否违法。另一个是乙公司的副总经理韩某代表公司与甲公司签约联营买房,双方约好买300 万的房,副总私自买了 150 万的房,违约不向甲交房,甲诉乙,乙说是韩某的责任,问如何处理。选择题有单选 多选 判断,都非常简单,最基本的知识点,没有案例式的题,民商 经济法的题多,诉讼法的只有一道行诉的,难度远低于司考。总之
2、司考真题没有,我白看了,论述类的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也没有,我也白看了。这次考试很适合裸考的人。型大概是一,判断正误: 0.5 分*20二,单选题:1 分*45三,多选题:1.5 分*10四,简答:10 分*1 经营者有哪些义务? 要求答题不超过 500 字,切忌长篇大论,否则倒扣分。五,案例分析。10 分*2(1)李某去电影院买票看电影,到入场时,电影院以谢绝自带饮料为由拒绝李某进场看电影,但可以买电影院的饮料入场看电影。且之前已在电影院大厅帖了告示。李某上诉,要求赔偿并撤掉电影院谢绝自带饮料告示,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李某败诉。问:1.李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2.此案该怎么办?(2)北京甲公
3、司,福州乙公司合伙联营的案例。2012 年题目回忆总体感觉今年人行法律岗笔试题还是验证了“大方向永不变,小规律年年变”的出题套路。一如既往今年的试题出题套路迥异于往年,大致分析下有如下特点:1、今年极其侧重民法和经济法,估计占分值 90%左右(两道民法案例题就 20 分)。2、单块学科细分。从试题上看很明显今年民法侧重合同法考察,估计占民法考察分值的 80%左右,而公司法和消保法占经济类法考察分值 80%。3、常识题减少,总体考察科目减少。常识题一改往年至少 5 分的比例,今年只有 2 到 3 题。考察科目总数上看今年也只有民法、经济法、刑法(一道 or 两题单选?)、行政法(一道判断)4、没
4、有体现往年必考银行类法,特别是三大实体法、法理学甚至一道宪法题都没有,更别提更专业的其他银行类法条了,“新法必考”的规律也没展现。5、题型的重大变化。单选由往年的 30 题增加到 45题6、题目总体难度依然如往年般简单,不过总算回归法学轨道上了,但两个案例题个人感觉重叠了。下面是一道简答题和两个案例题,由于判断和选择题实在记得不多所以就不零散发布了,还请哪位大虾公布。简答题:经营者的义务?(不得不提下,该题难度倒不大,只是题干中提示考生务必言简意赅,直击考点,不得长篇大论,否则酌情扣分)10 分案例一:李某花了 112 元购买电影票并自带零食前往电影院观影。电影院的店堂告示中写明:自带零食者不
5、得进入观看电影。电影院工作人员阻挠李某进入观影,并发生争执导致李某最终无法观看电影。经过有关部门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将电影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票价 112 元,赔礼道歉,并撤销店堂告示。一审法院认为电影院方已尽到合理提醒义务,李某购买电影票既是认可店堂告示的内容,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上诉。10 分(1)法院的判决时是否正确?(2)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予以支持?案例二:甲方和乙方两公司于 1998 年签订成立联营公司合同,并约定共同购买 5000 平米的厂房,双方各出资 300 万。合同约定购房事宜由乙方公司负责,于 1999 年 6 月交付房产证给甲方公司。乙方由副总蔡某与房产商签订购
6、房协议,购买厂房。而后,乙方公司一直未交付产权证给甲方,甲方多次催促未果,双方合作事宜也搁置。后甲方公司将乙方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交付房产证。因甲方公司得知蔡某当初是以 150 万元购买该厂房,并将剩余 150 万私吞,于是甲改变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追加蔡某为第三人,认定蔡某代表乙方公司购房行为以及私吞购房款的行为无效。10 分(1)甲方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2)本案应当如何解决?攒人品哈!笔试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客观题考得广而简单,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公司法、保险法等商事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等经济法,刑法考了管制刑期是多少。作
7、为央行,关于银行只考了商业银行法的一道关于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要多少。简答题:经营者的义务包括哪些(500 字以内)案例题:1. 李某在电影院买票看集结号,自带饮料,在入场时被工作人员拦下,工作人员表示电影院不准带饮料入场,若要带也只能带电影院自己买的饮料和食品。李某与工作人员争执不下,最终没能入场看电影。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电影院赔偿电影票 112 元并赔礼道歉。一审法院查明,电影院不允许外面带来的食品、饮料是通常的做法,而且电影院里的店堂告示已经写明了这一点,李某购买电影票的时候已经了解,等于双方对此已经达成了合同,因此李某应当遵守。李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问:(1)电影院的做法是否违
8、法?(2)李某的诉讼请求能成立?2甲方与乙方签订联营合同,为联营需要,须购买房屋 5000 平方米,甲乙双方各出资300 万元,合同约定由乙方购买该房屋,并于 2009 年 6 月将房屋产权证交付甲方。乙方的副总经理蔡某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了合同,随后甲方将 300 万元支付给蔡某。蔡某向甲方出具了收条,以及某房地产公司的收据。2009 年 6 月乙方并未将房屋产权证交付甲方,且未将房屋交付甲方使用,甲方起诉乙方。乙方答辩称,实际为蔡某个人购买房屋卖给甲方,且蔡某买房实际只花了 150 万元。甲方随即更改诉讼请求,要求追加蔡某为第三人,且要求宣布蔡某购买房屋专卖自己谋利的行为无效。问:(1)甲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2)本案应当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