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益阳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科目 分值 计 分 标 准 评分操作办法 一 工程进度 15 按确定的责任目标要求完成路面里程、投资及通村个数。 10 完成或超额完成里程目标和投资目标的计 10 分,未完成的不计分。 5 完成通村数目标的计 5 分,未完成的不计分。 二 工程质量 35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安全防护工程等质量情况。 5 路基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基本稳定;应开挖尺寸不小于( 30 厘米 *30 厘米)的水沟,排水畅通;按要求培填路肩。未达到要求 ,每个项目扣 0.5 分,最多扣 5 分。 1、该项评分以市质监部门综合全年检查情况、省、市考核
2、组年终考核验收情况、市农村公路建设办平时随机抽查验收情况进行评分。 2、市质监部门评分占 40%、省、市考核组年终考核验收评分占 30%、市农村公路建设办平时随机抽查占 30%。 10 县道 应按要求铺筑路面,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 24 厘米,强度等级不低于C30,水稳类基层厚度不小于 15 厘米;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 4 厘米,水稳类基层厚度不小于 20 厘米。 乡道 应按要求铺筑路面,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 22 厘米,强度等级不低于C30,水稳类基层厚度不小于 15 厘米或其它类型基层厚度不小于 18 厘米;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 4 厘米,水稳类基层厚度不小于 20 厘米。 村道
3、应按要求铺筑路面,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 20 厘米,强度等级不低于C30,基层需满足强度和平整度的要求;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 3 厘米,水稳类基层厚度不小于 18 厘米。 每个区县(市)量测项目不少于 40%(钻孔),未达到要求,每处扣 1 分,最多扣 10 分。 二 工程质量 35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安全防护工程等质量情况。 5 按照湖南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实施指导意见要求设置安保设施。未按要求设置的,每个项目扣 0.5 分,最多扣 5 分。 5 水泥路面出现开裂、断板、严重蜂窝麻面,沥青路面出现严重网裂,桥梁、涵洞、挡土墙等出现开裂、变形等,一个项目只要发现一处则该项目扣 0.5
4、 分;出现质量事故的每个项目扣 5 分。最多扣 5 分。 5 按部省要求继续开展质量年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无方案无活动不参加评先,有活动无方案扣 1 分;县(市)级设立中心试验室,设备和人员满足试验检测工作要求的加 2 分;对举报项目质量问题,有关单位应及时调查处理,未及时处理的扣 2-4 分。 5 按照湖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且资料齐全计 3 分,未达要求的每一个项目扣 0.1 分,最多扣 3 分;要求区县(市)对所完成项目钻芯取样比例达 100%并有芯样检测报告可查的计 2 分,每缺 2%扣0.1 分,最多扣 2 分。 三 技术标准 20 路面宽
5、度达标情况。 10 县道路面宽度不小于 6 米,乡道路面宽度不小于 5 米,村道路面宽度不小于 3.5米 。抽查的每个项目丈量不少于 10 处,若 2 处及以上路面宽度未达到要求的,则该项目扣 0.5 分,最多扣 10 分。 对项目实施抽查与调查了解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科目 分值 计 分 标 准 评分操作办法 10 路面宽度在 4.5 米及以下的连续路段每 300 米必须设置错车道一处,长 10 米,路面全幅宽 6 米 (受地形等条件限制,经批准的特殊困难路段可适当放宽要求 )。未按要求设置的,每个项目扣 0.5 分,最多扣 10 分。 对项目实施抽查与调查了解 四 资金筹措及管理 1
6、5 国省安排资金管理严格,拨付及时,自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5 自筹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计 5 分 ,每出现一个项目自筹资金未 按时足额到位扣 1分,最多扣 5 分。 根据报表抽查与调查了解 5 国省市资金能按规定及时拨付到项目计 5 分。国省市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每次扣 1 分,最多扣 5 分。 根据报表抽查与调查了解 5 有截留、挤占、挪用国省市资金现象的扣 5 分。 根据报表抽查与调查了解 五 综合管理 15 项目有设计及批复,报表及时,安全生产及廉政建设好。 4 能按要求进行设计及进行批复的计 4 分,未进行设计或未批复的每个项目扣 1分,最多扣 4 分。 抽查了解 4 进度报表和建设信息能按要求及时报送的计 4 分,未按 要求及时报送的每次扣1 分,最多扣 4 分。 由市农村公路建设办确定 4 无安全生产事故和廉政建设问题的计 4 分,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扣 2 分 ,有廉政建设问题的扣 2 分。最多扣 4 分。 调查了解 3 招投标未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扣 1 分;招投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扣 2分。 抽查与调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