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1、文物保护目标牢固树立文物保护意识,加强领导,做好文物工作,文物保护教育培训率 100%。制定文物保护措施,施工沿线的文物、历史遗迹、文化遗产等不因施工行为造成破坏;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文物、遗迹、化石等做好保护工作,并妥善处理,避免因处理不善造成文物的毁坏和丢失。2、文物保护措施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国家文物保护法和铁道部及当地文物部门对文物保护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自觉保护文物意识。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把文物保护措施落实到各作业队和每个工班及文物保护责任人,签订文物责任状,实行奖罚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规定,杜绝任何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积极与当地和上级文物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文物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书,并严格执行协议条款。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具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国家文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尽快报告业主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好文物部门的工作。并将对文物遗迹的各类现场保护情况及时书面报告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