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典家具是中国悠久灿烂的艺术文化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古典家具的价值不仅仅是服务于人的使用价值,同时还凝集着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各个时期不同的艺术风格,综合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发展、生活习俗、观念意识、审美情趣以及科学技术和物质的发展水平。人类使用家具的历史非常久远,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完整的家具遗存属战国时代。今天人们能见到的古代家具,主要是明清两代的制品。明代是我国家具史上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家具的造型、装饰、工艺、材料等,都已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地,具有典雅、简洁的时代特色,后世誉之为“明式家具”。清式家具以设计巧妙、装饰华丽、做工精细、富于变化为特点。尤其是乾隆时期的宫廷家具,材质之优
2、,工艺之精,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正是这一时期正是确立了清式家具的风格。明清家具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家具所具有的极其精湛的工艺价值、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收藏价值。 家具一般可分为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橱柜类和其它杂项类。明清家具的艺术风格和装饰特点如下:1 明式家具 明式家具是指制作于明至清代前期材美工精、典雅简朴具有特定造型风格的家具。明式家具以结构上的合理化与造型上的艺术化,充分地展示出简洁、明快、质朴的艺术风貌。并善于将雅俗熔于一炉,雅而致用,俗不伤雅,达到美学、力学、功用三者的完美统一。明式家具的整体结构以框架式样为主要的形式,呈现有束腰和无束腰两大结构特征。无束腰家
3、具以圆腿侧足为主,造型简练稳重。有束腰家具方腿直足,或三弯腿或鼓腿 ,形体敦厚而显得庄重秀丽。这两种造法,给人以虚实相间、方正稳重的感受,成功地体现出科学性和艺术性融于一体的造型美。明式家具造型上另一特色是特别讲究线条美。它不以繁缛的花饰取胜,而着重于家具外部轮廓的线条变化,因物而异,各呈其姿,给人以强烈的线条美。如“S”形椅背,既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又别具一格。线脚的变化和运用是明式家具线条造型的另一体现。线脚是指家具边框边缘的造型线条。通过平面、凹面、凸面、阴线、阳线之间不同比例的搭配组合,形成千变万化的几何形断面,达到鲜明的装饰效果,极富艺术情趣。明式家具装饰手法善于提炼,精于取舍,主要通
4、过木纹、雕刻、镶嵌和附属构件等来体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选料上,十分注意木材的纹理,凡纹理清晰好看的“美材”,总是放在家具的显著部分,格外钧用隽永耐看。雕刻手法主要有浮雕、透雕、浮雕与透雕结合及圆雕等多种,其中以浮雕最为常用。雕刻题材十分广泛,大致有卷草、莲纹、云纹、灵芝、龙纹、螭纹、花鸟、走兽、山水、人物、凤纹、宗教图案等。刀法线条流畅,生动形象极富生气。雕刻的部位大多在家具的背板、牙板、牙子、围子等处,常做小面积雕刻,以少胜多,工精意巧的装饰效果格外引人注目。2 清式家具 清初家具沿袭明式家具的风格,但随着历史发展,满汉文化的融合,以及中西文化交流的影响,清康熙年间逐渐形成了注重形式,
5、追求奇巧,崇尚华丽气派的清式家具风格,到乾隆时达到颠峰。乾隆时期的家具,尤其是宫廷家具,材质优良,做工细腻,尤以装饰见长,多种材料、多种工艺结合运用 ,是清式家具的典型代表。在用材上,清代中期以前的家具,特别是宫中家具,常用色泽深、质地密、纹理细的珍贵硬木,其中以紫檀木为首选,其次是花梨木和鸡翅木 。用料讲究清一色,各种木料不混用。为了保证外观色泽纹理的一致和坚固牢靠,有的家具采用一木连做,而不用小材料拼接。清中期以后,上述三种木料逐渐缺少,遂以红木代替。装饰方面,为了追求富贵豪华的装饰效果,充分利用了各种装饰材料和使用了各种工艺美术手段,可谓集装饰技法之大成。但有些清式家具为装饰而装饰,雕饰
6、过繁过滥,也成了清式家具的一大缺点。清式家具采用最多的装饰手法是雕刻、镶嵌和描绘。雕刻刀工细腻入微,以透雕最为常用,突出空灵剔透的效果,有时与浮雕相结合,取得更好的立体效果。镶嵌在清式家具中更为普遍地运用,有木嵌、竹嵌、骨嵌、牙嵌、石嵌、螺钿嵌、百宝嵌、珐琅嵌乃至玛瑙嵌、琥珀嵌等,品种丰富,流光异彩,华美夺目。其中珐琅技法由国外传入,用于家具装饰仅见于清代。描金和彩绘也是清代家具的常用装饰手段,吉祥图案是清式家具最喜欢的装饰题材。综观清式家具,以清中期为代表,总的特点是品种丰富,式样多变,追求奇巧;装饰上富丽豪华,并能吸收外来文化,融会中西艺术。造型上突出稳定、厚重的雄伟气度,制作上汇集雕、嵌
7、、描、绘、堆漆、剔犀等高超技艺,品种上不仅具有明代家具的类型,而且还延伸出诸多形式的新型家具,使清式家具形成了有别于明代风格的鲜明特色。明式家具的特点和风格明代由于社会经济空前发展,海运发达,东南亚一带的木材如黄花梨、紫檀、鸡翅木等输入我国以及我国自产的同类优质木材,这些制造高级家具的木材,质地坚硬,纹理美丽,色泽柔润,再结合我国工匠的精湛工艺,创造出举世公认的明式家具的工艺艺术和浓厚的中国气派,在造型艺术和工艺技术方面的成就和造诣已达到当时世界上的最高水平,得到世人的公认。1、明清家具以苏式家具为代表,苏式家具的制作工艺苏式家具的用材特点-江浙地区盛产椐木,为苏式家具的产生和形成提供了广泛的
8、用材基础;选取质地坚致的“文木”为主要原料,主要是花梨木、紫檀木、乌木、铁力木、楠木、黄杨木等,是苏式家具用材的又一特点;苏式家具的木作工艺-苏式家具细木工艺是对传统建筑小木作工艺的继承和发扬;苏式家具精湛卓越的细木工艺充分体现了传统手工艺的文化特征;科学合理的榫卯构造是形成苏式家具结构体系的精粹;当时匠师们就发明了刨子、线刨等木工工具,工具的改进对苏式家具工艺水平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苏式家具的漆作工艺-漆是中国的土特产,漆艺的成就同样体现了传统手工艺的卓越水平,在江南细木家具出现之后,硬木家具主要采用揩漆工艺,它成为苏式家具制作不可缺少的一道工艺程序。2、苏式家具的风格典雅的文人气息-
9、好古风雅之情是苏式家具造型之美的丰富底蕴;精到周祥的设计意匠体现了文人造物的美学尺度;书画诗文的情怀意境使苏式家具获得了精神升华。质朴的乡土风味-源于土生土长的江南乡土文化这一根基,正是江南水乡清新绮丽的自然环境、淡泊淳朴的习俗民风从而使苏式家具带来了浓郁的乡土气息。装饰风格的时代性-以线造型是苏式家具的特殊艺术语言;装饰纹样是悠久的传统和吉祥寓意。苏式家具与广式家具与京式家具-苏式家具把最负盛名的“明式”风格推上了历史的巅峰,同时,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阶段,保持了这一伟大的传统,这是苏式家具最辉煌的岁月,入清后苏式家具改良中不断出现新面貌,并受到广式和京式家具风格的影响,发生了各种变体,使苏式
10、家具形成了许多新的形制和式样,但它没有象广式和京式家具一样,成为一代清式的典范。3、明式家具分类说明明式家具分五类:第一类为床榻宝座;第二类为椅、凳、墩;第三类为桌、案、几;第四类为橱、柜、格、箱;第五类为屏风及其它家具。第一类,床、榻、宝座,为卧具和起居用具,明代此类家具主要有架子床、罗汉床、榻和床式大椅;第二类,椅、凳、墩等坐具,明代的坐具主要有交椅、圈椅、四出头官帽椅、南官帽椅、靠背椅、杌椅、坐墩;第三类, 桌、案、几等承具,明代的桌分束腰桌和无束腰桌;案有长方案和条案之分,案面两端有翘头案和平头案之分;几有香几和炕几之分;第四类, 橱、柜、格、箱等存贮具,橱一屉称为闷户橱、两屉称联二橱
11、、三屉称联三橱、四屉称联四橱;柜分圆角柜和方角柜;箱有长方和正方形之分;第五类,屏风及其它家具,屏风有插屏和围屏;其它家具有镜台和衣架。总之明代家具追求简洁、明快的风格,它的特点总体分为以下几点:1. 主要使用的材料有黄花梨、紫檀、鸡翅木、铁梨木以及榉木;2. 造型大方,比例适度,轮廓简练舒展;3. 结构科学,榫卯精密,坚固牢实;4. 精于选材配料,重视木材本身自然的纹理和色泽;5. 雕刻、线脚处理得当,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6. 金属配件式样玲珑,色泽柔和,起到辅助装饰的作用;7. 在装饰花纹上:器物上有较抽象的缠枝纹;8. 在造型特征上明代的家具设计讲求严密的比例关系和适宜的尺度,在此基础上
12、与使用功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力求达到功能与形式的完美结合,在造型中运用曲线,无论是大曲率的着力构件还是小曲率的装饰线脚、花纹、牙板,大多简洁挺劲,贺润流畅,而无矫饰。清式家具的特点和风格欣赏中国传统家具,常有偏重明代风格,明清两代都是中国传统工艺的兴盛期,家具也如此,清代新风尚的家具,是时代审美变化的结果,明清家具合观,才能见到中国传统家具的全貌,而清代家具运用各种新工艺,造成各种新式样,其中也有精品,是明代以前所未见的。一. 清代新式样家具的形成和特点:1. 清代家具有一部分直接继承明代式样,并流传始终,被统称为“明式家具”。到清康熙提间(1662-1722 年)家具的制作才出现一些新的工艺
13、、造型和装饰,这些新式样的家具被称为“清式家具”。2. 通常把清代家具分为四个时期:顺康、雍乾、嘉道、同光;那么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家具代表了清代家具制作的最高水平。3. 当时的社会审美观,从欣赏纹饰、造型简洁的家具转向追求华丽繁缛,加上当时从广州进口洋货,嵌玻璃等新工艺传入中国,结合中国手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清式家具的新工艺和风格,终于在雍正、乾隆两朝奠定。清式家具风格可以概括为“精巧华丽”四个字。二. 清代硬木家具材质清式家具以优质硬木家具为代表,其中紫檀占绝大多数,另有少部分黄花梨、酸枝木、鸡翅木等,其它则是漆家具和杂木家具,总体上说与明式家具相比并无多大变化,但对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却有
14、所不同,在风格上更有比较明显的差异。三. 清式家具分类说明清式家具与明式家具一起,以其不同时代、不同特点,成为中国传统家具的优秀代表.依其造型和用途分为六类:第一类为床、宝座;第二类为椅、凳、墩;第三类为桌、案、几;第四类为屏风;第五类为柜、格、箱、架;第六类为天然木家具。第一类,床、宝座。主要有架子床、罗汉床和宝座,比较明式的多,其风格与明式大不一样。第二类,椅、凳、墩。种类与明代大体相似,造型及装饰风格却不相同。第三类, 桌、案、几等承具。是清代制作倾向。第四类,屏风。清代屏风种类齐全,主要有插屏、挂屏、围屏、座屏等,从而更能体现清代家具的风采。第五类, 柜、格、箱、架。风格与明式大不相同
15、.明式以光素为主,清式有华丽的花纹,或雕刻、或镶嵌、或金漆彩绘,很少有光素的。第六类,天然家具。又称树根家具,在明代才真正受到赏识,并竞相仿效,清代更是风行一时。此家具既有观赏价值,又有实用价值;此家具与一般家具相比,有回归自然、品味高雅效果。总之清代早期家具基本上继承了明代风格,变化不大,到了乾隆年间,广泛吸收了多种工艺美术手法,再加上统治阶级的欣赏趣味,于是家具风格为之一变,为清代家具风格奠定了基础。四. 清代家具的特点总体分为以下几点:1. 主要使用的材料有紫檀、酸枝木、花梨、楠木、乌木和榉木;2. 在装饰风格上, 以富丽、豪华、稳重、威严为准则,多结合厅堂、卧室、书房等不同居室进行设计
16、,分类详尽,功能明确。其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宏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用的淳朴气质,形成了“清式”家具的风格;3.在装饰手法上注重形式,不惜功力、用料,工艺精良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在装饰上力求华丽,并注意与各种工艺品相结合,使用了金银、玉石、宝石、珊瑚、象牙及百宝镶嵌等不同质 的装饰材料;珐琅嵌、瓷嵌也是当时重要的装饰手法,描金,彩绘在清式家具中都占有一定地位,追求富丽堂皇的意味;4. 在装饰花纹上,花纹图案整体较满,通常是一些代表吉祥瑞庆的花鸟纹等装饰花纹;5.在造型特征上, 骨架粗壮结实,方直造型多于明式曲贺造型,题材生动且富于变化,装饰性强,整体大方而局部装饰细腻入微。清代家具 的总体尺寸趋于宽、高、大、厚,与此相应,局部尺寸与部件用料也随之加大变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