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务派遣经营 流程示意图 提出申 请 申请材料 审核申请材料 发出劳务派遣 行政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单 受理(申请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材料及现场检查, 提出科室意见 领导审批、证件制作 (自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结果 通知申请人整改 整改通知 证件送达 不予批准 需要 补正 材料 材料补正后 符合要求 整改后 仍不合格 不 合 格 合 格 整改 合格 BSZN-3000600 2016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玉 玉玉 溪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 22017年 10月 26日 一、受理范围 本服务事项适用于玉溪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2、。 二、办事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七条 规定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条件。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玉溪市红塔区 秀山西路七号 办事窗口: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12:00, 下午 14:00 18:0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 13、 18路公交至 保安大厦站 。 四、 申请材料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
3、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 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五、 复印件应选用 A4纸张,提交复印件的在提交时须审核原件,原件审核机关应在复印件上注明 “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证明复印人、复印时间、复印地点 。 六 、办事时限 法定
4、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事收费 本管理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 核发劳务派 遣许可证正、副本 方式:直接领取 玉溪市 秀山西路七号保安大厦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咨询及监督渠道 窗口咨询:玉溪市 秀山西路七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电话号码:( 0877) 2613901 网站与邮箱:玉溪市 人社局 门户网站:( http:/ 咨询及投诉地址:玉溪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与劳动关系科,玉溪市南祥路10号 312室 九、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 https:/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十、本办事指南已经市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办事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市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