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业局扩大内需资金审计情况:一、防护林工程存在存在公款私存问题 495 万元。防护林工程中央投资 400 万元,省级匹配 100 万元,该资金如期到位并下拨到明水县林业局。林业局 2009 年 2 月20 日支取现金 200 万元;2009 年 4 月 17 日支取现金 200 万元; 2009 年 5 月 22 日支取 20 万元;2009 年 5 月 25 日支取20 万元;2009 年 6 月 3 日支取 20 万元;2009 年 6 月 18 日支取 35 万元,共计 495 万元均存于该局会计人员的个人存折。二、防护林工程存在未按设计要求采购苗木,成活率低的问题。根据项目的设计要求,
2、杨树苗应选用“三根二干” 或“二根二干” 的苗木, 审计 抽查县林业局和明水 镇发现,由于苗木价格上涨,2009 年春季这两个单位采购了“ 二根一干” 杨树苗169690 株,实地查看明水镇美丽村的两块林地,全部种植“二根一干 ”苗木,苗木死亡 较多。三、防护林工程存在未按规范要求选用、种植苗木,造成部分地块苗木全部死亡,损失 2.88 万元。经抽查村及城北村两块林地时发现,所种植的樟子松大苗 2400 株,由于没有配置容器袋,裸根种植,未按操作规程运作,造成两处地块苗木全部死亡,按照每株 12 元计算,损失 2.88 万元。四、防护林工程存在串项挪用建设资金 63473 元,用于乡村的美化绿化。经查,县林业局挪用项目资金 6 万元为双兴乡双合村和通泉乡购买大樟子松 1100 株;光荣乡政府挪用项目资金3473 元购买丁香树。五、支付发改局项目管理费 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