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 1】1背景某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有大坝、泄洪闸、引水洞、发电站等,2003 年 2 月开工,2004 年 6 月申报文明建设工地,此时已完成全部建安工程量的 45。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为加强质量管理,在工地现场成立了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及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2问题(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建设管理的规定,简述工程现场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各单位之间在建设管理上的相互关系。(3)根据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考核的主要内容除了内部管理制度外,
2、还包括什么?(4)工地基坑开挖时曾塌方并造成工人轻伤。请根据水电工程安全事故分类有关规定判断属于什么等级事故,并简述人身伤害事故等级分类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5)根据水电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简述安全生产的方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贯彻的原则、工程各参建单位内部安全工作责任划分。3分析与答案(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不妥当。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2)工程现场项目法人与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设计与施工、监
3、理之间是工作关系;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质量监督机构与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3)根据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考核的主要内容除了内部管理制度外,还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措施等。(4)工地基坑开挖时曾塌方并造成工人轻伤,根据水电工程安全事故分类有关规定判断属于一般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5)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生
4、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设计院的行政正职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项目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行政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背景某水库溢洪道加固工程,控制段现状底板顶高程 300m,闸墩顶面高程 420m,墩顶以上为现浇混凝土排架、启闭机房及公路桥。加固方案为:底板顶面增浇 20cm 混凝土,闸墩外包 15cm 混凝土,拆除重建排架、启闭机房及公路桥。其中现浇钢筋混凝土排架采用爆破拆除方案。施工过程中,针对闸墩新浇薄壁混凝土的特点,施工单位拟采用如下温控措施:通过采用高效减水剂以减少水泥用量;采用低发
5、热量的水泥;采取薄层浇筑方法增加散热面;预埋水管通水冷却。2问题(1)指出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主要伤害事故的种类,并列举相关作业。(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利工程部分)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哪些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指出施工单位在温控措施方面的不妥之处。3分析与答案(1)高空坠落,如拆除重建排架等;物体打击,如现浇混凝土排架;火药爆炸,火药的运输、存储;炸伤,爆破拆除作业;触电,施工用电;起重伤害,起吊重物;机械伤害,钢筋绑扎;车辆伤害,交通运输;坍塌,拆除重建排架。(2)施工现场人口处,起重机械周围,施工用电处,脚手架下方
6、,炸药库周围,油料库周围, 、桥梁口,爆破作业区等。(3)第、个选项不合理。因为就本工程条件而言,底板和闸墩加固方案均为新浇薄壁混凝土,采取薄层浇筑方法增加散热面已无必要;预埋水管通水冷却更是没有必要且无法实现。某拦湖大坝加固改造工程发包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 8000m3,单价为 200 元m3,合同工期为 6 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l)开工前发包人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总价 20的工程预付款;(2)发包人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按 5的比例扣留保留金;(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超过估算工程量 10时,单价不调整;超过 10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
7、调价系数为 09;(4)工程预付款从累计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 30以上的下一个月起,至合同工期的第五个月(包括第五个月)平均扣除。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量如表:问题:(1)合同总价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为多少?(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下同)(2)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开始扣除?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3)12 月底监理单位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答案:(1)合同总价为 800020016000 万元。工程预付款为 16000203200 万元。(2)合同总价的 30为 16000304800 万元。7 月份累计工程款为 120020024 万元,未达到合同总价的 30。8 月份累计工程款为 290020058 万元,超过了合同总价的 30。根据付款条款第(4)条,工程预付款从 9 月份开始扣除。9、10、11 月份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 320031067 万元。(3)11 月份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 8100m3,超过工程估算量(81008000)800012510,故不予调价;12 月份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 8900m3,超过工程估算量(89008000)80001125,因此对超出部分89008000(110)100m 3进行调价。12 月底监理单位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70020010020009)(15)150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