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injury)是工伤事故的简称,在英美法中,最经典的定义是:工伤是因职业引起或在职业过程中而受到的伤害。 工伤最初仅指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后又将职业病纳入到工伤的范畴之中。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对工伤的概念作一般性界定,仅列举了工伤的几种具体情形,但工伤即“工作中的伤害”,这是不可否认的,包括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可见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社会整体来保障工伤受
2、害者,不仅能够使工伤的受害者获得赔偿,而且能够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有利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 1 条规定,可知我国工伤保险的内涵丰富,包括工伤补偿、职业康复、救助以及工伤预防,表明我国工伤保险正日益成为工伤康复与救助、工伤预防三位一体的制度。(三)工伤保险制度适用的构成要件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其前提条件不存在,就不存在申请工伤保险的问题。因此,只有经工伤认定机构认定为工伤后,工伤受害者才能申请工伤保险,才可能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偿。
3、(2)用人单位已经为其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即使经工伤认定机构认定为工伤也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偿。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 60 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根据该规定,工伤受害人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情况下,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偿,只能请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3)该用人单位必须在法定的范围之内。即必须是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
4、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参加工伤保险,由这些单位支付工伤费用。二、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适用涉及的实体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工伤保险的范围主要包括工伤保险的受保主体范围和工伤保险事故范围,分述如下:1、受保主体范围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受保主体范围,也称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哪些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而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对用人单位的适用。目前只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都必须
5、参加工伤保险,如前所述,实际上也仅局限于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参加工伤保险,由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我国的工伤保险还不能覆盖到全体雇佣人和受雇人,覆盖范围过窄,使部分工伤受害者难以受到保障。事实上,国外对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一般也都有限制,如日本的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下列自愿保险或特别制度未包括的所有工商业雇员、雇佣人数不到 5 人的农业、林业和渔业企业的雇员,可自愿保险。海员和公共雇员实行特别制度,部分自谋职业者如司机、手工艺匠经批准也可参加。 第二,对劳动者的适用。一般来说,以用人单位为标准就可以确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的范围。然而目前我国
6、存在多种劳动关系,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各类企业中也相应地存在各种各样的“劳动者”,有与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劳动者,有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有临时雇佣的劳务工(即临时工)等。由于各种不同劳动者的存在,单纯以用人单位为标准确定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就不适当。 因此,笔者认为,应将用人单位作为确定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适用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另一种观点认为,临时工不应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如果将临时雇佣的短期劳务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必然影响制度的系统性。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更可取,因
7、为将临时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符合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立法目的,有利于保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同正式工相比,付了同样劳动的临时工实际上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其权益更易受到侵害,所以更需要得到保护,虽然将其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可能会影响到现行工伤保险制度运行的系统性,但这不应该成为阻止将临时工纳入到工伤保险范围的“瓶颈”。2、工伤保险事故范围工伤包括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职业病,工伤范围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完善而逐步扩大。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通过列举的方式对工伤事故范围进行了界定,第 14 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
8、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 15 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即:(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
9、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16 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虽然本条例已明确规定了属于工伤的一些具体情形及排除情形,但是并未对工伤作明确界定,因此只能将具体情形及排除情形作为参考,认定是否属于工伤必然带有较大的任意性,如”因工作原因“,由于工作范围一般不明确,弹性大,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在判断时尚无具体可操作的标准,判断何种情形下才属工作原因或不属工作原因,就难免带有主观随意性。(二)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就是指劳动者因工受到伤害、患职业病或死亡时,其本人或遗属能够
10、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因为肢体、器官的损伤或丧失生命这种对劳动者个人的巨大损失,既不可以任何形式换回,又不能像财物一样作价赔偿,因而,工伤发生后,仅仅是一种补偿,主要是以现金形式体现。” 适用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工伤保险待遇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工伤保险待遇种类多样,根据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之规定,可知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致残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停工留薪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29 条第 3 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
11、基金中支付。” 第 29 条第 4 款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该条例第 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可见工伤职工除停工留薪待遇外还有生活
12、护理待遇,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3)因工致残待遇因工致残待遇是指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下降程度而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 因工致残待遇一般包括: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异地安家补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17 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
13、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1 年内,可以直接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具体的工伤认定程序流程如下:事故发生;用人单位提出申请(30 日内)或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1 年内)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工伤认定机构受理审查,如果材料不完整,一次性告知补正,补正材料直至完整;认定机构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则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决定;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工伤认定程序中的“证据”问题工伤认定的关键在于证据问题,如前所述,工伤认定带有很大随意性,既体现在工伤认定人员的主观判断,又体现在申请人所提供的相
14、关材料以及材料的真实性的审查问题上。申请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必须按照规定向认定机构提交相关材料。根据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业伤害程度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需要注意的是,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即使答应签订也总是推迟签订,或未来得及签订就已经发生了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应该怎样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劳动关系证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而是通过类似的审查程度,确认当事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系职业伤害,并且符合法定范围的工伤的相关条件。 笔者认为,工伤认定的确更倾向于事实认定,但这也是所有举证、认证活动普遍追求的,并非只有工伤认定如此,虽然劳动鉴定结论和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鉴定结论证明)是由专业机构来完成的,具有很强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