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docx

上传人:11****ws 文档编号:3243805 上传时间:2019-05-26 格式:DOCX 页数:75 大小:75.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5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5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5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5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作者:会计处 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2105第一部分 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

2、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

3、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

4、说明的其他事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主要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资产变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及相关报表、绩效考评情况及相关报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制会计凭

5、证、登记会计账簿、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会计档案管理等相关会计基础工作,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九、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十 、 本 制 度 自 2011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序 号 编 号 会计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 101 库存现金2 102 银行存款3 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 104 其他货币资金5 111 财政应返还额度11101 财政直接支付11102 财政授权支付6 112 应收医疗款7 114 其他应收款

6、8 121 库存物资9 123 待摊支出10 131 固定资产11 133 在建工程12 141 无形资产二、负债类13 201 借入款14 202 待结算医疗款15 203 应缴款项16 206 应付账款17 207 预收医疗款18 208 应付职工薪酬19 210 应付社会保障费20 211 应交税费21 221 其他应付款三、净资产类22 301 固定基金30101 固定资产占用30102 在建工程占用30103 无形资产占用23 302 事业基金24 303 专用基金25 304 本期结余26 305 财政补助结转(余)30501 财政基本补助结转30502 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27

7、 306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28 308 结余分配30801 待分配结余30802 提取专用基金30803 事业基金弥补亏损四、收入类29 401 医疗收入40101 门诊收入40102 住院收入30 402 财政补助收入31 403 上级补助收入32 406 其他收入五、支出类33 501 医疗卫生支出50101 医疗支出50102 公共卫生支出34 502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35 506 其他支出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库存现金。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

8、支业务。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时,按照实际存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二)从零余额账户中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三)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收到现金时,按照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结算医疗款”、“医疗收入”等科目。(四)垫付职工因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算时,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报销金额,借记“医疗支出”、“待摊支出”等科目,按照预借金额,

9、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每日核对账款时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付未付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

10、卫生机构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1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时,按照实际存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医疗款”、“医疗收入”等科目。(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按照实际提取和支出金额,借记“库存现金”、“应付账款”、“医疗卫生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基层医疗卫生

11、机构应按照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照月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存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款项。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

12、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其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发生支出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库存物资”、“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年末,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年初,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如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按照两者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精品笔记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