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站北地区管理处行政执法依据一、 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 17 日颁布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 年 4 月 29 日颁布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 年 5 月 12 日颁布二、 地方性法规1、 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1994 年 10 月 27 日颁布2、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3 年 10 月 27 日颁布3、 大连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条例1992 年 4 月 25 日颁布三、 地方政府规章1、 大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2004 年 6 月 21 日颁布2、 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1994 年 2 月 6 日颁布 1997
2、 年 12 月 31 日修正3、 大连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管理办法1998 年 6 月 3 日发布 四、 “三定方案”1、 关于成立大连火车站站北地区管理处的通知西编发200232 号 2005 年 5 月 10日站北地区管理处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图站 北 地 区 管 理 处站北地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道路和广场管理行政执法及管理广 场 管 理 科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科内部管理办 公 室收 费 管 理广场内机动车停车场社 会 秩 序维护站北地区的正常监督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冬季除雪工作协调监督辖区单位的容环境等方面的投诉解决处理群众有关市行为进行取缔依法对违规占道经营法规宣传及政府信息各种材料起
3、草综合研究指导实施及监察执法与管理有关法规理及后勤保障财务劳动人事管站北地区管理处行政执法(科室)职责分解序号执 法机 构执 法内 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 执 法 依 据 执 法 范 围 执 法 权 限1广场管理科对进入广场机动车辆进行收费管理;对广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取缔。委托执法行政处罚大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第十条,进入火车站广场的车辆,由火车站管理机构实行收费管理。2、 大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爱护广场道路、绿化等设施,不得损坏,不得擅自占用。禁止擅自占道从事经营活动。禁止露天烧烤。 大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第九条:在大连火车站地区建筑物、构筑
4、物及各类公共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牌匾等设施、悬挂标语等宣传品,按照大连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手续,并保持完好。进入站北广场(即:由火车站北站房前沿广场向东经建设街、菜市街、双兴街、通海街、兴业街、云阳街,再沿建设街回到火车北站房前沿广场所围成的区域)内违反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1、检查。2、立案。3、调查取证。4、建立执法卷宗。5、提出处理意见。6、告知相对人权利。7、执行处罚。8、处理结果报领导同意,归档备案。2行政管理科依法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取缔,对站北周边地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监督辖区单位做好冬季除雪工作。委托执法行政处罚大连水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5、单位和个人应爱护广场、道路、绿化等设施,不得损坏,不得擅自占用,禁止擅自占道从事经营活动,禁止露天烧烤。大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大连火车站地区建筑物的产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须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制分工,搞好路街清扫。在冬季,应按照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肖除责任区同的积雪。大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大连火车站地区内设置的环境卫生设施,应美观实用,禁止擅自占用,迁移和拆除环卫设施。进入站北广场(即:由火车站北站房前沿广场向东经建设街、菜市街、双兴街、通海街、兴业街、云阳街,再沿建设街回到火车北站房前沿广场所围成的区域)内违反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1、检查。2、立案。3、调查
6、取证。4、建立执法卷宗。5、提出处理意见。6、告知相对人权利。7、执行处罚。8、处理结果报领导同意,归档备案。站北地区管理处行政执法职责分解(行政处罚类)序号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 执 法 依 据 执 法 范 围 执 法 权 限市容管理委托执法行政处罚大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第六条,大连火车站地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的路灯、路标牌、排水等各类公共设施,产权人或管理人应经常维护维修,保持其良好,整洁,不出现缺损污染现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各类公共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以及在公共场所乱投送各种宣传品。违反第六条规定的,依据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责令限期
7、改正,并可视情节对单位处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2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罚款。 进入站北地区(即:东至菜市街、北至兴业街,西至云阳街,南至火车站北站旁)内的单位和个人。处罚权限:对单位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 2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1、受理、立案;2、调查取证;3、调查终结;4、建立执法卷宗;5、提出处理意见;6、执行处罚;7、经处领导同意后备案。环境卫生管理委托执法行政处罚大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火车站地区内建筑的产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须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制分工,搞好路街清扫保洁,在冬季,应按照大连城市除雪管理办法
8、的规定,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的冰雪。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依据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按每平方米 20 元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进入站北地区(即:东至菜市街、北至兴业街,西至云阳街,南至火车站北站旁)内的单位和个人。处罚权限:对单位按每平方米20 元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 500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1、受理、立案;2、调查取证;3、调查终结;4、建立执法卷宗;5、提出处理意见;6、执行处罚;7、经处领导同意后备案。1大连火车站站北地区管理处道路和广场管理委托执法行政处罚大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
9、定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爱护广场、道路、绿化等设施,不得损坏,不得擅自占用。禁止擅自占道从事经营活动。禁止露天烧烤。违反第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2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进入站北地区(即:东至菜市街、北至兴业街,西至云阳街,南至火车站北站旁)内的单位和个人。处罚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 元以上 2000 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责任。1、受理、立案;2、调查取证;3、调查终结;4、建立执法卷宗;5、提出处理意见;6、执行处罚;7、经处领导同意后备案。站北地区管理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证件表 明身 份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
10、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因素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告 知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听 取意 见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履行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归 档备 案决 定 执 行 处 罚复议、应诉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案件来源巡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新 闻 媒 体 爆光上 级 部 门 交 办
11、其 他 部 门 移 交交填写结案审批表报批站北地区管理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一般程序1.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分别情况作出不同决定2.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初审案件来源巡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新 闻 媒 体 爆 光光上 级 部 门 交 办其 他 部 门 移 交1.受理举报、有关部门交转或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填写立案呈批表报批立案受理1.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2.调查、收集证据应制作相应的文书,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在 7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3.商请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调查1.作
12、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2.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告知1.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2.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听 取 意 见1.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听证笔录进行审查复审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应载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中所要求的法定事项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专程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 7 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送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 结案复议应诉当事人自动履行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听 证当事人要
13、求听证的,按听证程序进行归档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检查流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岗两人以上,着制式服装,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检查勘验。未取得行政许可或违反行政许可规定1.许可事项办理情况2.许可部门移送日常执法检查 行政许可事项 立案调查 实施行政处罚 建立行政执法 监管档案处罚后整改情况监督检查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非行政许可事项,巡查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存在违法行为档案材料包括:许可证件、现场资料、视听材料、相关负责人签字意见站北地区管理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 职责范围公开制度(一)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1、市容管理 2、环境卫生监督 3、道路和广场管理(
14、二)行政执法的范围:大连火车站站北地区。即:由火车站北站房前沿广场向东经建设街、菜市街、双兴街、通海街、兴业街、云阳街,再沿建设街回到火车站北站房前沿广场所围成的区域。二、政策法规公开制度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四) 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五)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六) 大连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七) 大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八) 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九) 大连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管理办法三、工作程序公开制度(一)行政处罚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简易程序、一般程序
15、或听证程序1、简易程序:(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二人以上现场应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并说明检查内容;(2)告知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当事人权利;(3)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4)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告知权利;(5)执法文书装卷归档备案(做出处罚决定十五日内) 。2、一般程序:(1)受理举报或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填写立案呈批表;(2)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填写调查笔录和调查报告书,收集证据;(3)初步调查结束后,交主管部门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4)依据有关条例法规,告知相对人拟给予的处罚,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听证权利
16、;(5)主管部门做出处理决定,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6)将行政处罚书七日内送交当事人,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盖章、写清送达日期;(7)按照行政处罚书文书归档要求备案。3、听证程序:(1)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的,当事人有权利要求组织听证;(2)在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送达听证会通知书 ;(3)主持人宣布开会,调查人员介绍案情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质证和申辩,主持人询问;当事人或代理人最后陈述;(4)当事人阅读修改听证会笔录;主持人制作听证会报告书 。(二)行政检查程序1、确定项目、组织方式及时限,准备司法文书;2、应至少两人以上参与检查,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的有效证件;3、出现场,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向当事人说明检查情况,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4、提出处理意见,下达限期整改监督书,整理上报材料;5、向上级报告处理结果,接受指示和决定,转送文书;6、整理装卷,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