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院 2017 年 教授 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任现职近五年以来 ) 学 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主讲必修课或选修课一门以上(含一门),教学效果良好。 指导研究生 5 名及以上,其中至少 2 人已毕业。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等) 1、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SCI 、 EI 收录论文 10 篇(其中 SCI 收录论文至少8 篇),论文 SCI 影响因子总和大于 16,其中 IF3.0 的 SCI论文至少 2 篇,或相关学科当年影响因子排名
2、前 10%( web of science)的 SCI 期刊论文至少 2 篇。 SCI 论文 5 篇,其中影响因子 IF20 期刊论文至少1 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以上奖项数: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三位)、或省部级二等奖(前二位)、或省部级三等奖(第一获奖人) 1 项以上。未获成果奖者,需增加 2 篇 SCI 论文。作为第一完成人获 2 项以上(含 2 项)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可减少对其 SCI论文影响因子总和的要求。 3、作为 主要完成人获专利数: 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者国际专利 4 项及以上。每缺 1 项发明专利,需增加 1
3、 篇 SCI 收录论文。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或者国家项目 1 项及其它重大项目(单项到款经费 100 万元) 2 项。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对学科发展作出比较重要的贡献。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学科前 10%期刊论文至少 10 篇(若有 IF10 论文 1 篇可减 1 篇), SCI 影响因子总和 30 以上,在相关领域国际权威杂志( ZJU 100)上发表论文至少 1 篇。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 SCIENCE 或 NATURE 期刊上发表论文。 2 材料
4、科学与工程 学院 2017 年 副教授 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近五年以来 ) 学 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承担 1 门课程助教及以上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等) 1、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 SCI 、 EI 收录论文 6 篇或 IF 12( SCI 收录论文至少 4 篇),其中 IF3.0 的 SCI 论文至少 2 篇,或相关学科当年影响因子排名前 10%( web of science)的 SCI 论文至少 2 篇。 2、作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
5、 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1 项(凡有个人证书者均有效),或获省部级一等奖(前 10 位),或省部级二等奖(前 7 位),或获省部级三等奖(前 5 位)。未获成果者增加 SCI、 EI收录论文 1 篇。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专利数: 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 1 项。未获发明专利者,需增加 1 篇 SCI 收录论文。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其他重大项目(单项到款经费 100万元) 1 项,或负责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总到款经费 50万元)。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承担或参与学校、学部、系或研究所的公共服务工作,或积极参与学校委派的各类社会服务活动。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学科前 10%期刊论文至少 7 篇, IF 15。 申请条件:博士毕业满两年(截止当年年底),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